本书来自www.xiaoshuodabao.com免费txt小说下载站 更多更新免费电子书请关注www.xiaoshuodabao.com 《艳影》 作者:独居蓝猫 独居蓝猫构造的一座阴性的城市。里面充满了式样不一的女子:尴尬的女权主义者、时尚的写字楼白领、年华老去的旧时代戏子、寻找生存缝隙的二奶、隐藏私密情感的“同志”……   她们的享乐与讥诮,索求和放弃,挣扎以及绝望,构成了这个奢靡的时代沉下去时的一道"艳影"…… 第一道影子 浮世之欢,或者亦舒   碧朗知道朱朱要结婚是在一个炎热的下午,当时正摊在沙发上听STING的歌,一首好歌被他抑郁的嗓子割的七零八落。碧朗接到电话,朱朱说她快要结婚了。漂亮的朱朱终于要结婚了。那么漂亮,不嫁一次,多么可惜…… 相亲记东京的最后爱情网络爱情的死亡二乔的自由自从与你相见 第二道影子 华丽转身 比如朱天文   很多时候,她们是一个人在城市里寻找生存的缝隙。青春的青色与稚嫩,转身之间,已经消磨殆尽。那些散落于城市各个角落的影子,泛着金属的冷感与尖锐……   但,那花样的年华,在急管繁弦的催促中已经回不来了…… 桑青和桃红四喜花忆前身平行游戏短暂的爱情无法重现的回忆 第三道影子 浮世之欢,或者亦舒   有时候看新闻报道里说,一个女子死在独身公寓里,突然觉得冷。   城市的人口太稠密,却到处是陌生的脸,于是觉得,真的有孤独这种毒药的存在,它慢慢地侵蚀这些女子——她们是如此绝望,不断激烈地挣扎,就象蝴蝶最后一次致命的飞翔,美丽但酷烈…… 相亲记   (一)   碧朗知道朱朱要结婚是在一个炎热的下午,当时正摊在沙发上听STING的歌,一首好歌被他抑郁的嗓子割的七零八落。   碧朗接到电话,朱朱说她快要结婚了。   漂亮的朱朱终于要结婚了。那么漂亮,不嫁一次,多么可惜。   朱朱要另择黄道吉日出嫁,预定在10月1日,以后每年结婚纪念日可以与国同庆。   碧朗的妈妈问:“是那个韩国小伙子么?”   碧朗极不耐烦地告诉她:“不是,一个巴西人。”   其实是华裔巴西人,这人她也认识,是她和朱朱的中学同学,一个个子中等黝黑的男孩子。如果除去他的巴西身份,是个丢在芸芸众生里绝对找不出来的平常人。   朱朱决定在香格里拉请客,第一层全部摆满酒席,庆祝顺利出嫁。   她说,反正一辈子就这么一次,应该奢侈一下,以后也好有个回忆。女人都是这样的,感性兮兮在很多时候思维幼稚的象小孩。   朱朱用神往的口吻问:“穿什么款的婚纱好呢?”   碧朗说,不妨打扮的象戴安娜王妃,那样的婚纱穿起来象天使,高贵纯洁。   这话到底没有说出口,戴妃最后死于非命,是薄命的一代红颜,她死于一个传媒穷凶极恶的时代,死于酷爱追逐绯闻的公众手中,她的天使梦并非象人们想的那么美好。   朱朱爱热闹,总算名正言顺的有机会喧哗炫耀一番,所以现在谁说什么她都不介意。   朱朱目前的职业是酒店的公关小姐,每天打扮光鲜,就象朵长开不败的鲜花——塑料花,没有一点老的危机感,总是色彩耀眼夺目。看惯了别人的排场,到了自己结婚,没有理由不锦上添花。   碧朗觉得朱朱倒是一直挺顺利的,她之所因么顺利是由于自己清楚个人优势在什么地方,她漂亮、年轻性格开朗带点泼辣,又能克服漂亮女子普遍的多愁善感的毛病,这样在现实生活中是无往不利的。   朱朱看的哲学书没有碧朗多,她也不用深刻的思想人生宇宙的大问题,那离她太遥远,她比较看中现在的一切,就象里尔克说过的一句名言:“当下快乐,永生快乐。”对当下的幸福牢牢把握,决不让机会的小辫子从自己的手中溜走。   朱朱要碧朗做她的伴娘,碧朗笑:“但愿只是这么一次,我可不想永远做人家的伴娘,一辈子嫁不出去多可怕,到40岁还在牵新娘的衣角等抛花球抓牢自己的的幸福,等到人老珠黄。可怕、悲惨、外加无聊!”   朱朱说:“哎呀,叫你做一次伴娘这么多话说,……嫁掉我接着把你嫁掉好不好。”   碧朗说不好。说完了以后觉得自己很好笑。   碧朗现在在一家小型的唱片公司作企划,一直想做唱片制作人,原因是她从前疯狂地爱听流行歌曲,后来有了一点理性就更加要将自己的爱好发扬光大,把它作为一种文化一种精神推而广之,而且自己还为拥有这样的殉道激情激动不已。   但她后来也没有作成唱片制作人,只是做一个小小的企划,为歌手写写文案,带她们到处宣传,在电台、电视台瞎逛,就跟草台班子的卖艺者游走江湖的状态差不多。做工作做的案牍劳形,形销骨现,于是她老妈就说:“看你这样子,迟早变老姑婆,”   碧朗只好调笑:“我是E世代新新人类。要什么男朋友。”   “你打算怎么样,将来谁来照顾你,我是一定要走的,你最好为自己想想。看看人家朱朱,多么精明能干。”   碧朗的老妈是个医生,对待现实问题的态度就象面对病人,即使再惨烈也没有更多的怜悯与同情,只有实事求是救死扶伤的作风。她不遗余力调动自己的一切人力资源为碧朗出谋划策。她常常批评E时代的新新人类,不结婚不谈恋爱不生小孩,过着一种无法无天神经错乱的生活,也是一种不负责任没有追求颓废空虚的可怕生活。   这次要见的是个美籍华人,是碧朗妈妈的同事的远方亲戚,完全是因为同事之间的私交甚好友情介绍。   碧朗抱怨:“难道又是象上一次的那个人,你们也真会毁人。”   (二)   说起第一次见面的情状,极象米兰昆德拉的一篇小说——《可笑的爱情》,其实应该只是可笑,基本上没有爱情的成分,但这个故事如果抽离了爱情不免是乏味的。权且还是将二者放在一起吧。   第一次见面的人叫刘格铭,是碧朗的姑妈给她介绍的,伊还是个学流体力学的博士,看照片长的倒还周正,而且还互通了几次E-MAIL,这个人虽比不得油腔滑调写出风靡千万网民《第一次亲密接触》的“痞子蔡”,还是有几分幽默的。中英文都写的文采斐然,还节录几首华兹华滋的情诗赠红粉佳人,碧朗想而今会华兹华滋的诗的人可不多见,“湖畔派”的小忧郁是自己的最爱,忍不住小资情调泛滥,更且架不住几人劝诱威逼,碧朗也就去了。   当时从电话里的声音上判断,刘格铭先生为人风趣,留学在英国,沾染了些许名士风气,与她相约在“星巴克”咖啡屋见面。   碧朗穿的是一件密纹瘦身上衣,衬一条纯棉长裙,头发削的菲薄,前额几缕挑染成棕红色,透着冷清的时髦,紫色眩彩唇膏,啡色弓型眉,骨感的知性中透露出逼人的杀气,绝对不放过自己每一个部分彻底唯美,把整个夏天震荡的摇摇欲坠——此做派完全象一个早期的女权主义者,满口是“菲勒斯中心”“宰制”“后现代”之类的术语,谈笑间扬眉大笑,词锋犀利口角生风,看了不是叫男人心折而是胆寒。   刘生衣履风流颇为健谈,但似乎对碧朗的前卫作风有些侧目,讲了一通英伦的玫瑰,街上小酒馆的风琴,还有多雾多雨的天气,他就觉得话题似乎只有停留在比较审美的阶段。英国人是含蓄的,对于不好的事物,他们的反映是口头上会说“哦,的确不错。”但心下颇多微辞,这是一个被悠久的文明熏陶得过分掩饰真实思维的国家。   在他看来碧朗是绝对不象一个安分守己的****妇女的类型,中国男人习惯的是情人要漂亮,老婆要勤劳勇敢善良三者兼而有之,俗话说的好“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上得床”,老婆是物质生活与肉体生活、精神生活的三合一产物,但其实刘先生生活过的不尽人意,30好几都还是独身没有婚史不晓得是因为要求太高还是高的接近于苛刻最后可供甄选的也都销声匿迹。   刘格铭后来也打过电话,碧朗想:一定他梦想中的CHIANGIRL的梦想破碎了,自己的作风实在是说的上有些张牙舞爪。   碧朗自己照镜子看自己,瘦虽然是瘦了一点,但担担抬抬的力气还是有的,不是依人小鸟的型号。刘先生希望的是纤腰一把动不动就昏倒在自己怀抱里,娴静柔弱无骨苍白娇嫩的象小雏菊的爱人。自己好象当时一直在讲世界各地妇女的解放与斗争,但是这些都是刘先生所不感兴趣的话题。   在电话的那一头,刘格铭的语气明显是失望的,说起他家乡的一些事情,他们家乡以盛产烈女而出名,所谓烈女就是那种以各种手段自杀殉节的女人,皇帝还专门赐了匾额,通往家乡的路上都是浩浩荡荡的贞洁牌坊,她们早夭的婚姻使她们象墓碑一样高山仰止。其中最厉害的一个,从18岁守到88岁,好象乾隆爷还御笔亲题封了诰命。   碧朗想,那是变态,肯定以后变本加厉折磨她的媳妇,因为自己受了这么多罪呢。   刘格铭的语气是消沉的,说起这些女人的忠贞与绝决是悲观的口吻,好象患了三期肺痨,他感叹,女人啊,就是这么痴情的,我就欣赏中国女孩子这点精神,懂得为爱而牺牲的勇气。说得碧朗都不好意思起来。   她想总不至于让自己见过几次面就要为他殉情吧。自己是贪生怕死的人,并不是祝英台,动不动就为梁兄自杀。   就算想做,也要找个看起来比较象梁兄的年轻才俊,对吧……刘格铭的口吻活象《儒林外史》里的马二先生,动不动就要女人做贞节烈女自杀殉夫或者一辈子守节,到底也受过西方教育的人,应该知道男女平等的基本常识,现在还有这种思想,真是可怕。   她想说,她们真不幸,生于一个愚昧的时代,也就做了历史的标本。她是看过《烈女传》的,里头的女人完全是牺牲品,她们可不象现代女性那么幸福。这牺牲与痴情可无关,痴情与与殉葬往全是两回事,是主动和被动的两个态势,但想象这番话的后果索性不说拉倒。   末了,他说,你是一个非常有性格的女孩子,这话象是个讽刺。   ——在这个性俯仰皆拾的世代,说一个人有个性就是最深刻的讽刺。   碧朗叹了口气,你也是,你是非常有个性的人,刘先生。   于是他们挂了电话,非常彬彬有理,客气的再见了。   所谓再见,就是再也不见。   中国话就是这么文雅伪善的语言。   碧朗笑了一下:“再见。”   她模拟刘格铭的口气,好象还有点依依不舍——跟真的似的。   碧朗坐在阳台上,一种冷清顺着丝袜爬上来,让人有点害怕,她是个固执的人,喝牛奶只喝一个牌子,吸烟也是,这种固执大抵是有多少意义她也说不清,因为说不清她就索性不去追究。   (三)   吸取上一次的教训,碧朗这一次是收敛了许多。   朱朱在电话里告诫她,女权主义要少谈,全世界妇女尽管言辞激烈,似乎不灭男人不后快,但其实还是需要婚姻和之相关的一切保障,所以收起可怕的女权主义嘴脸,不然你会把所有男生吓跑,千万不要以为自己会讲几句英语看了几部法国小电影或者平时读物只有俄国小说就是高尚有文化。   她说,你要象琼瑶女主角一样柔情万种眼神迷茫的的出现,要有女人味。   碧朗觉得很伤心,说,我难道没有女人味么?   朱朱考虑了一下才告诉她,说真的作为你最好的朋友我得告诉你,你确实是没有多少,但是所有的错误在生活里都会得到修正,套用句老话“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不要对自己丧失信心。   碧朗相信她的话,因为朱朱的男生缘的确远胜自己,她是一个在男生的角度看相当可爱的女子,虽然不少女人非常不喜欢她。   尽管当天碧朗打扮的犹如琼瑶女主角,可惜美籍华人钟琪先生并没有预期中的那么潇洒多情,至少外形上没有秦汉那么俊朗,要命的是碧朗穿了高跟鞋,暗中比量发现他的身高精确来讲只有1·69,居然说成1·76,碧朗心想老妈的同事应该去作促销,至少将推销的产品的好处夸大一倍。从身体构造上来讲,男人的身高和女人的胸围一样在对外宣称时总是有虚假的成分在里面,要缩水好几个PERCENT,所以碧朗想做人嘛,最好还是要诚实一点,一眼看穿多不好。   伊看上去老相,实际年龄不详。他的灵魂之窗有点象王安石,白多黑少,让人觉得他总是很傲慢的藐视,最大的原因是他始终不肯讲标准的国语--普通话,尽管碧朗平时也有这种中英文合璧的古怪用法,比如好好的事情不叫叫PROJECT,吃面包她要夹一块CHEESE,喝的是和男人一样的BEER,但是真有一个人这么对她大放厥词,她就是受不了。   钟先生是一个MBA,不过现在的MBA实在是满街都是,一毛钱一打,他的学校又不是康奈尔、哈佛、柏克利这样的名校,照说是不应该这么目中无人的,打国外离异了回来续弦,一心要找气质美女。   但是钟琪先生始终对抛弃他的前妻念念不忘,因为他的老婆是个法国人,是一个以浪漫和不负责任著称的民族,同居3年结婚2年后离异。并且还说自己以前还是很吸引人的,女友不少,各色人种都有,和她们在一起反而觉得更深刻的孤独。在内心深处他觉得自己是一个被抛弃的孩子,他的思想受到了伤害,一种无根的飘零感。   碧朗相信他的确受到过深的刺激,所以他会这么样讲话,只有用同情的眼光看他,就是这样他也觉得这种同情同样是一种伤害,语气越发骄矜。钟先生也是正宗同胞,无奈已经彻底被资产阶级自由化,动不动就说,你们中国,我们美国。美国的好处是让所有的人在他的旗帜下更加骄傲地对所谓第三世界国家炫耀其骄傲自足,满足一种肤浅的胜利感。   碧朗最终放弃了和他谈后殖民主义的话题,尽管已经感觉到和鲁迅一样的愤怒,不是在愤怒中爆发,就是在愤怒中死亡。   BENJAMESON曾说过:“第三世界的本文甚至那些看起来好象是关于个人与力比多趋力的本文,总是以民族寓言的形式来投射一种政治,关于个人命运的故事包含着第三世界的大众文化和社会受到冲击的预言。”用这句话可以验证钟先生的处境与心态。但是碧朗觉得他应该看心理医生,而不是相亲。如果他实在要解决生理问题大可以召妓,反正你付了钱,怎么说她们都是可以听的,就跟“RUSHHOUR2”里饶舌的黑人对着香港指压女郎说:“美国,你去过美国么?我可以带你去美国。”当金钱与性进行正当交易时,她们不会觉得不平等。但他这种作派对碧朗,由里到外都让她觉得压抑,不舒服。   这样的见面最后的结果是大家都兴意阑珊,付帐的时候,碧朗主动地和他平分了帐,至少外国男女是这样的作法,一开始,钟先生并没有明确说这一餐是他请。   碧朗的妈妈对于这种结果很不能理解,所以希望她的同事问一下原因,其实最为忌讳的是常常有人去追问一件事情不成功的原因,但是一般人不会明白这道理。   他居然说,碧朗脸部的线条过于硬,再说也瘦了一点,象铅笔一样瘦不是太有福气的样子。   这句话令碧朗听了大为光火:“有没搞错,我瘦,现在全世界人都要减肥迎和时尚,他没说相亲之前看看风水择个黄道吉日再出门否则会被汽车撞死,他有没有说娶了我会克夫?”   这个说法连碧朗的妈妈都为之抱不平,觉得这个人简直是脑子有问题,至少碧朗“王菲式”的瘦削身材正大行其道,说她的脸不是十全十美还可以理解,因为人家李嘉欣之流是混血,但是诋毁碧朗的身材,实在是强词夺理。   她说,这个人的审美观有问题,不如回到唐朝,反正那时候人胖。只有农民才爱丰乳肥臀。   听了这句话,碧朗笑了足有一天,认为妈妈生平头一次有足够的幽默感。   (四)   这一次的会面是碧朗的姑妈大力推荐的香港人,在这边开酒楼,,美其名曰连锁食品营销行业,算是殷实的小业主。   碧朗的姑妈原先嫁了一位诗人,会整段整段地背莎士比亚的长诗,莎士比亚的英文属于中古时代,对现代人太古老了。虽说诗人才华横溢风度翩翩,但是很穷,这使他们的婚姻最后陷入绝境,姑妈和他分手,以42岁的高龄嫁了一位企业家,她早已经过了以情欲标准来择偶的年纪,终于修炼到可以不再相信莎士比亚的诗,因为他创造的伟大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也最后没有战胜黑暗的现实都悲惨地殉情而死,可见浪漫主义色彩过强的东西是与这个灰暗的现实多么格格不入。所以她对人的看法已经往比较物质的层面转移。   姑妈说:“其实这个香港人不错的,非常实在,以我的观点来看,婚姻应该是一种很实在的东西。”   碧朗一听到讲到香港人,就想起秃头、腰间脂肪层累积、目光色情的中年男子,笑说:“是不是三下两下就讲自己与房有车,然后上酒店开房直接就过户的好色一代男。”   姑妈说:“我的小姐,你以为自己是林青霞,40多岁还照样嫁的出?”   “拜托,人家年轻时候还有秦汉嘛,至少浪漫唯美一下,曾经拥有就好,一下子嫁给邢李塬,这刺激也够大的。”   姑妈最爱叫她“我的小姐”,碧朗念叨“我的小姐,你要小心啊,不要散光,否则一失足成千古恨。”   想想就睡着了,做了个皆大欢喜的梦,当然梦里面的男人潇洒漂亮的直逼中年周润发,那个人气很旺的香港明星,全亚洲的最佳情人。还有一双抑郁的眼睛,性感的嘴巴。碧朗小时候看过他演的《上海滩》,打一把纸油伞,在雪地里陪女孩子走,她迫于父命、凄美哀艳的和他诀别,真有“戚戚别亲爱,霭霭烟尘里”的味道。当时配上华语,甚是感人。   但是骤然醒来,却是因为他讲了一口《藏龙卧虎》里头的不清不楚的国语,诗意顿失。   当然这个香港人绝对不是周润发,他和碧朗说话一直用粤语,眼睛还不停扫射周围穿低胸露脐装的女郎,看对对方的胸围SIZE。据说港人好波霸型美女,有谚语云“胸前伟大黄金无价”,这种审美观透着露骨的委琐完全将人“物化”,似乎除去那那两跎肉就没有什么再可以吸引“力比多”在身上发作。陈有财先生也是苦出身,原来做街市小贩当街斩叉烧卖烧鹅,现在居然也有了3家酒楼,但是他的要求很是苛刻,要找个家世清白的女孩子结婚,有文化样子要好,年龄也不要太老。   这年头,有文化的放过洋的多少也要往30上靠,样子稍微标致的又认为自己倾国倾城,不见得会看得起陈生这点身家,希望傍住更大的码头。所以陈有财先生的爱情一直无望的蹉跎着,按他的说法,我并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不是人拣我、而是我拣人。听起来,不象是找终身伴侣倒象在菜市场拣菜。   碧朗想,随便也要讲斤两,比如人家林青霞姐姐就可以够资本做永远的东方不败,或者刘德华哥哥,年年号称25,穿着紧身麂皮裤子亮片上衣一点不觉得过分,和比自己小一轮的美少女照样搂着抱着谈情说爱。   所以世界是绝对不公平的。   陈有财先生出于职业习惯的谙熟,选了一间实惠的酒楼,里面人来人往大声喧哗夸张的吃吃喝喝,让人以为到了动物园。他看看菜牌,大部分要的都是今日特价,由于是做餐饮业出身,生怕输蚀,一斤基围虾少了一两马上看出来,带子不新鲜立刻吵着要换过,炖汤太老肯定是味精加多了--碧朗觉得应该自然纯朴,她特别穿“淑女屋”的衣服,以朴素见长的设计。是那种适合削肩窄臀平胸纤腰的女生的款式,还是白色,领子边有绣花,袖口有蕾丝花边,坐在那一言不发象足小家碧玉的作派,在陈先生宏大的声音衬托下,几乎有些楚楚可怜。她的耳朵在陈先生无休止的折磨下接近失聪,他的广东官话(粤语)是一种字正腔圆雄浑有力依靠胸腔振动发散到口腔僵上达鼻腔共鸣的语言,适合辩论或者宣传,所以碧朗明白,革命家--尤其是擅长于演讲的不少出在广东:好象孙中山、洪秀全、梁启超等等。   这种语言一开始就让敌人胆寒而后慑于威力会自动缴械投降。   所以碧朗在这次会面中基本处于失语状态,跟鲁迅先生一样处于“我已经无话可说。”的局面。其实就算鲁迅先生来了也一样,他是绍兴人,语言上倾向于内敛,所以广东官话一样可以杀的他片甲不留。   最后分手看的出陈先生对她挺有好感,因为他极度张扬了自己的自信。他还依依不舍问了一句:“陈小姐今年贵庚--30有么?”碧朗想自己总还没沦落到年老色衰的地步,觉得彻底伤害了个人自尊,女人的年龄和男人的钞票都是秘密,除非是有炫耀的骄傲才公开示人。   一刹那间,碧朗觉得所有的男人都是肤浅可笑无聊的动物,只恨不得马上组织义军将他们全部消灭干净,然后宣布说世界上开始由女人统治一切,女人可以象回到母系社会一样对男人大声呵斥为所欲为。   回到家里,碧朗躺在床上,开始反思自己的前半生,觉得自己既不快乐又没有纯粹悲哀,很盼望疯狂放纵的生活,但是寻思到最后,是放弃。尽管厌倦了体面的生活,但是却又没有足够的理由说服自己彻底沉沦堕落。   想到这里非常悲观,于是打电话给朱朱。   朱朱模模糊糊地说,我正在睡觉,明早打来。   碧朗说,刚九点就要睡?   怎么不呢,我现在辞职在家,建敏又去巴西了,我如果不睡觉只有在长夜中寂寞的渡过,睡眠不足人会迅速衰老,对于我来讲,比变成白痴更加可怕。   碧朗放下电话觉得寂寞,只好倒了一杯番茄汁,随手拿起一本屠格涅夫的“初恋”消遣时间,老屠的对白写的真好,可惜这是一种古典主义的爱情,爱情与文学一样都是理想主义式微的产物。   没想到过了两小时,朱朱又打电话来约她吃饭。   碧朗大声说,请我吃西餐,我害怕了上中餐馆,我现在已经被那里的嚷嚷声弄的半聋了。   (五)   朱朱约她去了一家叫“五月花”西餐厅,名字是好听,但其实是老美运移民的一艘船名。墙上钉着锚和鱼网,还有毕加索的画,裸体的女人,线条粗,尽是他腐朽生活的佐证,显得粗犷豪放不伦不类。   碧朗吃了一客牛排,因为心情不是太好,她望着窗外目光涣散。   吃掉了一客黑胡椒牛柳以后,朱朱惆怅的说:“那天走在路上,看见杜汶泽;居然还没有老,都40多的人了--好象还是老样子,清高。”   “有没有向你询问近况?”   “我跟他说,我要结婚了,欢迎他去参加婚礼。”   “他有说去么?”   “没有……他笑了一下,说,很好。然后说有事就走了……杜汶泽就是这样的,跟别人总是不太一样吧,是个不太爱凑热闹,不合群的人。”   朱朱有一点感慨:“这种人是审美型的人,离现实多少有距离。”说的时候,碧朗深有同感。   杜汶泽是朱朱与碧朗都曾暗恋的大学老师,是那时候很多女生喜欢的类型,纵然不是年少多金,但是才华是有好几斗的。人很儒雅潇洒,文章写的极漂亮,课上的很不错。那时候的女生除了物质享乐以外多少还是有精神层面的追求。   不过而今碧朗想这是不公平的,那时自己是学生,作为老师,他的知识阅历都要丰富,她们涉世不深过于简单,爱上他仅仅是因为一种不平等和距离造成的错觉。但在那时,他的确是一个非常诗意化的形象。所以朱朱一直怀念他,而且,朱朱对他的爱情因为只停留在精神层面,而得以诗意化的衍续,若顾是置换到了物质层面,也许很快就厌倦了。   朱朱是个对一切都很快厌倦的人。   碧朗记得第一次听他讲课,是坐在空旷的大教室里,他穿的是一身死黑的对襟唐装,那种黑是很难穿得好看的,一般人穿上就如打醮的道士,有点疯疯癫癫的味道,但他是不同的,他就象那个无法复制的时代带着古雅精致的况味,朱朱坐在碧朗的旁边,叹了口气:“他好有气质。”碧朗记得自己当时低下头拼命在记笔记,而朱朱则前所未有地专注。应该不是因为讲的内容,而是为讲课的人。   他讲明传奇,开篇就讲桃花扇,只有他那种人才讲得出那种盛世已过的颓靡与绝艳,借离合之情说兴亡之事,在那些小小的情爱纠缠里,还隐射着大的家国离乱。陈述那些死去的故事,他的语速是慢……再慢,好象并不是对着他们在陈述,而是一种自语,透着寂寞,一句一句叩在骨子里,留下清脆的回音。   这寂寞就象那个寂寞的时代,它的颓败是不可逆转的,带点宿命的味道,因为毁灭了所以有了美。   《桃花扇》里的巫弦和弹词都是盛世的余韵,它是一种别样的悲伤,克制而浮糜的。于是还企图追随年个时代的人只好隐遁。与世隔绝也许是一种最无奈的战斗姿态。   接着他叹了一口气,将手扶在讲台上。   ——而当下的时代已经是处于一种飞快的速度中,变的粗糙庸俗,无法可资回味。   还有一次他讲到李渔的家班,是仅限于在自己家里演出的,或是限于好友的交游宴饮,很难想象那种情形:在西湖上,巨大的画舫上,优伶们妖姿要妙的歌舞,所有的一切犹如从这尘世抽离,是天上的歌舞。   西湖是个死去的地方,文人、****的故事在这里纠缠着,它们都无法和时间抗衡,只能惶惶的过去——所谓传奇是可怖的,它是属于死去的时空的东西,在流逝中面目全非,然后被复制的美仑美幻。   说话的时候,下面是如此安静。碧朗看见朱朱的眼里充满了幻想和狂热,杜汶泽的言语非常奇怪,这种自语充满了蛊惑性,象一个巨大的幻象。杜是一个多么奇怪的人。他的不快乐是那么明显,可是看上去他是一点也不阴暗,月白风清的。但他就象那个永远无法再触及的时代,有着很多前朝旧梦——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惆怅。   当精神上的崇拜到达一定的程度,朱朱开始行动。   通常女学生都容易崇拜自己的导师的,象许广平之于鲁迅,廖静文之于徐悲鸿,卡米尔之于罗丹……这种故事的结局很难预料,如果是悲剧,就只剩下多少恨。   但朱朱不是悲剧人物,她只是好奇,希望获得奇遇,就象到处乱碰掉进兔子洞的的爱丽斯。   有一天傍晚朱朱回宿舍,躺在她的床上冲碧朗说:“我今天见到杜了。”朱朱常亲密地叫杜汶泽为“杜”,弄不清楚旁人都以为是写“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老杜。   朱朱观察杜已经有很长时间了,她酝酿充分的情绪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预先守在通往学校食堂“陶园”的路上等杜经过亲手交给他。那封信热情洋溢到什么具体的程度不得而知,但朱朱一贯的风格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绝对不亚于当下走红的“身体写作”女作家的文笔,或者就象沈从文对张兆和的宣言一样直接表白灵肉合一。可以想见朱朱象一个漂亮的剪径强盗,以一种胜利的招摇的姿态,认为她的劫掠合理合法等待她的对象束手就擒。   碧朗心里有点紧张,问到底杜有没有收她的信。   答案是没有。   朱朱说,太过分了,杜只是淡淡看了我一眼就走过去他怎么可以这么目中无人,朱朱说自己当时的感觉是很受伤害--他居然藐视我藐视我藐视我的爱情--这是对我的侮辱。   由于语气强烈,听上去比较象受了刺激的周星驰。   碧朗说:“何必生气,你只是自尊心受挫,并不是真的爱上他,爱这种词语形容你的当下感受未免太高尚。”   朱朱气愤地说,心理的伤害比肉体的更大,你有没有见过311失恋的那个女生,走路双眼无神骨瘦如柴神情凄恻,每天自己8点钟就去电脑房,现在猛攻英语达到骇人听闻的地步它可以让人神魂颠倒死去活来--都是因为师生恋闹的。最后声色俱厉地补上一句,这就是心理伤害的后遗症最佳例证,也可能是我日后的形象。   碧朗可以想象一身绯红的朱朱跑过去的时候,她是弱小的,而杜是强大的,在这种淡淡的后面是一种多么笃定的自信。而且朱朱擦了CD334的唇膏,那是一种俗气艳丽的橘红色,在刺目的阳光下,令她象一个极端危险的致命诱惑。但是杜无动于衷,至少表面上是刀枪不入的。   朱朱觉得委屈:“我每天都看到他在通往陶园的路上徘徊,他怎么会不寂寞,他不需要爱情?”   碧朗只好翻白眼:“你真呕,人家不可以散步、锻炼身体、神游冥想,寂寞你的头!!”   朱朱的错误在于她夸张了自己的魅力,低估了杜的克制力。好象在电玩里的狙击手对自身形势估计不足导致最后的全盘崩溃,这时荧幕上跳出一行刺眼的蓝色字提示你的失败:“THEGAMEISOVER。”这种明显的失败使她自尊心明显受挫。   在以后的日子里还有不少小女孩作着同样的事情,甚至在信里大胆的写明约会的地点和时间,言语放肆热情。这是一个热烈张扬自己的时代,大家象五四时代追求自由平等博爱一样追求爱情,尤其是充满禁忌的爱情。当然她们都失败了,杜一律不拆信,也不去对号入座,这让他见面到她们免于尴尬,心里分外坦然。   杜汶泽还是独身,寂寞的,对他而言,寂寞应该是一种有深度的情绪和生活。   但是这关于寂寞的故事让碧朗想到了《聊斋》,年轻的道士住在荒凉的古庙里,夜里花妖鬼魅来探访,道士大喝一声:“****!”她们遂化作一道烟雾消散了,空气里是她们艳异的气息。第二日清晨,道士看窗下的花已经枯死了,道士觉得庆幸,自己不为所惑,修为又进一层——道士也是后怕的,花妖是好看的,花妖的气息让他差点变了她们的同类。   这是极端危险的。   在道士的个人体验里再美的花妖鬼魅都是****。   她们有毒。但又充满诱惑。   这个传说一点也不可爱,它充满了防御的姿态和决绝的悲哀,不象西方的童话是那么单纯的,尽管是花妖鬼魅也并非全是敌人,她们可以被转化为亲密爱人。   朱朱找到了放纵自己的理由,就是“失恋”,她的确是真的痛苦,由于太真实,使碧朗受不了,她放弃了和碧朗的所有活动,不跳舞溜冰看电影逛街,躲在宿舍里酗酒,听U2的狂噪的音乐,弄得艳光全无。   作为朋友,碧朗倒是劝朱朱,因为是在学校,不允许师生恋,所以杜也许有他的苦衷,这不可以代表他藐视你,你也不必以失恋自居,如果刻薄一点你就当他同性恋,终止你的自暴自弃的行为。   朱朱生气的说,是的,禁忌禁忌,我们被规定了小时候不可以爱自己的同学,长大了不可以爱自己的老师,工作了不要爱上同事--在学校办公室都不要谈恋爱;越封闭的场所越要彬彬有礼不要行差搭错,这样的话不如自杀,我就是要百无禁忌。   朱朱叫嚣的声音至少整层女生楼都听的见,大家想朱朱真是一个敢作敢为的烈性女子。   碧朗同意她讲的话的前半部分,然后说,爱上了你的同学老师同事,并非一件幸福的事情,只是因为空间狭小范的错误,很多人以为的艳遇通常会在双方彻底了解后以失败告终,这是因为空间狭小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爱情的开始是没有更大范围的选择类比,一旦视野开阔,将所爱对象洞悉清楚,就会冷静地放弃。   说这番话的时候碧朗觉得自己底气不足,如果换作自己会怎么样?她不是朱朱,可以随便发泄自己的情绪,她想,也许会伤心很久,尽管觉得有些人为爱自杀很矫情,但是的确爱情的摧毁力不可低估。   经过那次暴怒,朱朱再也没有和碧朗提过杜,甚至开始翘他的课,她形容自己极端化的感情:由切肤之爱导致了入骨之恨。   朱朱不甘之余很快找的到白领作男友,这种人从小就学习优秀品行端正后来又放洋出去,抢到好位置争着做社会的中流砥柱,对于他来讲,朱朱狂野的象布兰妮,可是又有一对滨崎步式稚气诱惑的大眼睛,身上刺青,肚脐上穿环,随时不穿内衣,和朱朱谈恋爱就是一场革命,随时随地掀起狂澜。充分满足他需求刺激的心理,一个循规蹈矩的男人常常是禁不起颠覆一切的诱惑,这意味着背叛所有的准则、制度与惯例。   这种爱恋的本质上简直象国父孙中山推翻满清政府一样带有巨大的挑战性。   男人都是酷爱革命与暴动,推翻旧制度走向新生活,一向是他们的集体姿态。   朱朱也很乐在其中,失恋的人通常希望新的感情疗治旧伤。碧朗有一次在学校花园里看到她,打扮的象光绪皇帝的爱妃,嘴唇涂的象红草莓,正在活色生香地吃冰淇淋,男友爱怜地看着她,觉得自己艳福无边。那至少是个衣着整齐容貌端正的年青人,听说是科技大少年班的才俊。碧朗觉得朱朱真是个爱恨分明的人,总是拽得住幸福的小辫子啊。   不久要写作业了,碧朗忙的人仰马翻,朱朱就选了《长恨歌》,因为伊正在如火如荼的谈恋爱,根本没有更多时间找新的东西,况且在骨子里朱朱是不甘的,怀着恨意的,就象那个自缢于马嵬坡的杨妃,觉得在爱情里自己是被辜负和牺牲的,只好在身后用悲哀来长久的凭吊。   直到有一次上课,杜让他们自己随便说说论文的构想,他看见碧朗,就叫她起来。   碧朗说自己一直不喜欢中国的才子佳人小说:花下相逢——跳墙私会——金榜提名——双美团圆,这一套还是有男性固定的思维模式,他们总是功名梦和爱情梦双圆。他们没有独立的爱情观,是不舍得牺牲的,往往所有的才子佳人要死的话只有一个女人去死,男人是不会死的。唐明皇也好,汉元帝也好,都只会虚情假意哭哭啼啼,而不会真的去死。   在爱情里女人总是被牺牲与辜负的。碧朗说的时候是一脸的失意。这无奈是无法挽回的,对么?   杜在那里微微笑着:“你很可怕呀,为爱情毋宁死,而且要男女双方一起死,真残忍——不过在文学作品里,死者可以生,不用担心。”   碧朗说:“情之所至鬼神可通,那时对情感力量的妖魔化?”   大家哄堂大笑,觉得碧朗是个很执拗很好玩的人。   杜说:“我很期待看到你写的东西。”   碧朗果真就写了,写的很好,她自己认为写的很好。   交上去杜的评语是至少该请他喝一杯咖啡,这是他给的前所未有的好分数。碧朗觉得滑稽,没有放在心上。   结果在那周的星期六在校园北门闲逛,见到了杜,他冲她点点头,第一句话是:“你欠我一杯咖啡。”   碧朗不自觉低下头,笑笑说:“北门的咖啡厅是最多的。”   “哪里比较好?”   “绿门。”   绿门是S大的两个学生开的,由于他们在校内同居被学校发现后开除,就在学校后面开了一个小小的咖啡屋,装修的很精致。   《绿门》是纪德的一篇小说,一个男人去找人,在绿门后面没有找到他要找的人,却发现一个要自杀的女孩子,他救了她,她嫁给了他。   这个名字带有一种爱情的可能性,谕示着在一种突发的状态下,你是总会会找到它的。   咖啡屋的老板叫祥子,他的爱人叫小佳,是一对可爱的人。   他们说,是要别人作好的咖啡还是自己作呢?   “我们自己作。”杜说:“自己作的味道好一些”   “没想到老师会作咖啡。”碧朗有点吃惊。   “我还会作很多东西,我的菜也是作的很好的,你吃过豆瓣鱼么?”   “豆瓣鱼有什么好吃?”   “所谓豆瓣不是真的豆瓣,是鱼的脑子。味道很鲜。”   碧朗说:“你很残忍啊,为了好吃,就杀死这条鱼。”   “这是一个有趣的评价,向来是人们迫不及待要求去吃我烧的鱼,没有人站在道德的立场谴责我。”   “鱼也和人一样,是一个生命吧。为了好吃就杀死它,很残忍啊。”   杜笑了笑,:“你见过真正残忍的东西么。”   碧朗摇摇头。   杜讲了一个故事。   文革的时候,有一个人被批斗,斗得狠了,受不了折磨,他就从十楼的窗口跳了下来,他的头砸在石头上,鲜血四溢,肉身在在石头上是钝的沉闷的声音。   没有回响——死了。   跳的时候他是没有意识的,他的身上有更多的更狠的伤痕。   死人的周围,是一群小孩在做游戏,他们看了这个人一眼,继续快乐的做游戏。他们大概很快活,也朦胧的觉得有点不对,但死亡是什么并不是具体的,阴森的,它只是静行中的游戏中的一场意外。   回去了孩子告诉家里人问:“今天——有一个人从十楼掉了下来。”   掉和跳是有区别的,一个被动一个是主动的动词,有天壤之别。   “这个人死了没有?”   “不知道,——他流了很多血……”   这是一件很可怖的事情,只在成年后以后想明白了——后怕是怎么回事。   但在那时,那个人,的确是死了。   死亡是简单的。   简单如游戏和叙述的一句话语。   碧朗问:“你的故事一点也不好。”   “但是很真实,这大概就是真实的生活吧。有你必须看到的阴暗和不幸。”   他的眼神在昏黄的灯光里是清明的:“我们不谈这些——现在做一杯好的咖啡,你喜欢什么口味呢?”   “我喜欢酸的,微微酸的,象我一样小布尔乔亚。”   “你应该是甜的,象苹果,可是没有那么甜的咖啡。”   “没有。——你喜欢什么口味的,我猜是苦的,苦的咖啡最难喝,但是最好喝。”   “也许吧。这是中年人的口味。有点懒了,只好用苦味提神。”   碧朗非常喜欢喝咖啡,成年人是这样的,当他们喜欢一样东西,总是要非常含蓄的坚持这种爱好,碧朗的世界里还有若干个坚持,而非唯一。   碧朗去到杜的家,真是很配合这人的,全部是明清的家具,红木,古拙的样式,坐在里头会舒服么?它们的生硬让人觉得硌在肉里头。   卧室的墙上是浮世绘,冷灰的调子,歌妓有着色情的眼睛,表情暧昧,颦眉低目……没有真的悲哀,是悦人的职业化的情调。仅仅露出一段雪白的颈,吹弹可破;衣服是层层叠叠的,看不见身体,由于遮掩的效果,显得非常诱惑。   可是这是虚拟的有距离的。   碧朗喜欢毕加索笔下的女人,她们完全开放的身体,黏重的热带色彩,一张脸就有不同角度的效果,生动而有肉的质地的人。和这种象纸一样薄脆的人是不一样的。她们明亮,不是阴暗灰沉的。她们的味道是辛辣的热带水果的味道,使人想入非非,很快乐。   杜的阳台上种了许多的花,开的很好,杜说这个城市是个比较乏味的城市,说话时,楼下的小孩子乘着滑板呼啸而过,发出尖利的笑声,就象在嘲笑这他久已习惯的寂寞。   杜有好茶,一边喝着好茶,一边吃着点心,碧朗想,杜是个有趣的人,就象是自书里头走出来,可是和这世界有什么联系?是一个很会生活的人,他洁净、清癯,象一个远离现实的传奇,碧朗喜欢他的一双手,相当修长,杜会拉小提琴,但是他不曾拉,因为他说,所有的小提琴拉的曲子都带有宿命悲观的味道,不免使他想到自己,觉得自己的是孤单无助的,消极的,尽管他努力使自己积极起来,但是常常在内心,觉得黑暗。   说道这里,杜就打住了,说,已经很晚了,应该回宿舍了,对吧。   碧朗走出那栋楼,觉得象个吸去了人的魂魄的古堡。   碧朗后来跟他打过几次电话,没有人接,猜想是出去了,有一次终于是他接了,语气客气但是透着矜持和距离,碧朗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很多时候人与人的关系就是在一个点上突然断裂的。   碧朗觉得那一晚的经过,只是一种偶然。   然后她告诉自己,并没有喜欢过杜汶泽。想到这里,觉得难过。她觉得自己是不彻底的,无论喜不喜欢都是浅尝辄止,或者自己的个性不适合恋爱。恋爱需要被人深深地期待、思念、伤害,每个过程都大开大阖感情丰沛,这样才象是真的恋爱。   而自己的恋爱是肤浅而脆弱的,步骤凌乱心神恍惚。就象很多人类似的经历。   朱朱和杜的相见只是勾起了她们共同的回忆,她们共同的青春期,共同的青涩稚嫩。   朱朱说:“可见年轻时候的爱情是多么不可靠。”   碧朗说:“你现在很老么?”   “虽然不老,可是心理上已经到了‘见山是山,见水是水’的化境,一般的人不足以动摇我的意志。”   “那么亲爱的杜呢?”   “老天,他比我们大20岁,等到我还对生活充满欲求的时候,他已经老的坐轮椅了。我是一个物质主义者总不至于要我到时候天天给探讨诗歌小说音乐电影这样无聊的话题吧。”   碧朗和朱朱讲了陈有财先生的段子。   朱朱说:“老天,那么他会不会以为凡高是家泰国餐厅,毕加索是家眼镜店,加缪是一种最新的点心?”   碧朗说:“所以说光有物质欲求也不足以解决我们多指向的生活要求。”   朱朱最后语重心长的说:“那么上‘今晚有约’吧。”   “什么。”   “一个电视台公开征婚的节目,类似于台湾的‘非常男女’,胡瓜主持的那一档,你不是很喜欢看么?”   “有没有成功的例子?”   “我,我是在那里见到李建敏的,看得清清楚楚然后按钮作选择,速配成功,这就是后工业时代的好处。这总比上网聊天要好,只有心理变态的人才在网上找对象,太漂亮的不用玩ICQ,太丑的最后肯定不敢见面,然后见面的肯定是和自己一样心理阴暗的甚至性别晦涩的变态男女。”   (六)   电视台有一个非常好的节目叫“今晚有约”,也就是公开的电视征婚,现场速配。   听到这里,碧朗皱起眉头,速配,这是什么东西,男男女女,又不是牲口。她是最厌恶这样的节目,因为男男女女上去之后完全没有一点个人隐私可言,将自己的身高体重血型嗜好什么都要讲出来,太过于公开。她的好朋友朱朱虽然一个认为这是获得良好伴侣的最佳途径,但也表示这类节目比较适合表演欲望强烈的人。   但是碧朗的姑妈说,:“我知道你顾虑什么,诸如面子尊严之类的东西,但是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途径,现在是一个讲求包装与推销自我的时代,养在深闺无人识的作派早就过时了。其实就算你在当场找不到合适的,起码全部能看到卫星电视的人都见到你了,你就等于给自己一个机会,如果我是你,我就会去试一试。”   碧朗看看自己雄心不已的姑妈,觉得她的话里头多少有点合理的成分,谁说的要做淑女,作淑女的下场不会太好,到老还要一份过时的矜持,就是没人看,一脸怨怼不平外加荷尔蒙失调的干瘪。碧郎告诫自己一定要象一个作风大胆的时代女性看齐,既然有人肯将床上七十二式写出来大书特书,还可以得到洋人的青睐誉之为中国性书重写甚至一跃登上时代周刊,自己不过是上电视择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啊。何况自己的样子也不是歪瓜咧枣,属于上镜之列,心下坦然前去应选。   碧朗能马上获得录影的机会当然还是走了一点后门,碧朗的中学同学左蓬蓬在那里的文艺部做编辑,左蓬蓬吹嘘说,如果不是我的关系,你只怕要等两三个月,我们的手续很齐全要,除了填表还要面试外加才艺表演。碧朗心想,现在的人莫不是疯了,上电视台作个秀也没这么夸张吧,又不是选环球小姐。刚想嘲讽两句,抬头看见电视台门口万头攒动的汹涌架式,自己先吓了一跳。原以为没有出路的人才上电视自我推销,现在看来真是估计错误,单身优质男女的形势一片大好。   电视台的人介绍说,现而今的单身男女多的很,但我们节目要求入围者的素质非常高,不少是因为选美还不够资格才退而求其次,上的我们的节目之后求爱信如雪片般飞来,真是比婚介所强多了。碧朗见得诸多红男绿女都面带笑容欣然而往一幅踌躇满志状,就想:这个节目可真是引领新时尚啊。门口负责收钱发号的阿姨满脸严肃的说:“每个人50块,站好队了,不要插队。”   这一期的所选人士多是专业人士,起名为“蓝色迷情”,是从本市一风靡万千观众的煽情韩剧套用过来,不过那是一出恋的家破人亡的苦情戏,套在这喜气洋洋的节目上多少杀风景。按左蓬蓬的说法,每一期都要有卖点,吸引观众的眼球,现在兴寒流,就用寒流的桥段。所以他们的宣传片居然请了两个模仿秀出身的男女模仿“蓝色迷情”里的男女主角在公园里追逐,此时是夏天,偏偏借机器大洒人工雪,弄的庸俗唯美。   此期节目的第一个环节是男女嘉宾的才艺表演,碧朗硬是被逼着唱了一首《浪人情歌》,好在是平时带小歌星跑各种场子跑惯了,张口就来毫不忸怩,甚至唱歌的风格还挺摇滚的豪放粗犷,害得左蓬蓬直说:“真么想到碧朗还有这样的功力。”左蓬蓬的不实之词夸的她自我感觉甚好,唱完之后,周遭鼓乐齐鸣掌声大作,甚至还有人往她身上喷彩色塑胶泡沫弄的跟结婚似的。接下来还有人唱京剧、跳舞诗朗诵什么的,让人以为走错了地方走到北京电影学院或中央戏剧学院的考场。   紧接着就是男女嘉宾“一见钟情”环节,投票选出自己心仪的对象。这本是碧朗平日最喜欢看的一个环节,带有隔岸观火幸灾乐祸性质,但到自己现场演绎不免有些紧张:有些人的人生价值就是在这一刻得到体现,而有些人的自尊就是在这一刻被深深践踏。   一小段听起来象荷尔蒙失调的音乐一响之后,大家开始手忙脚乱地按键,接着屏幕上出现得票最高女嘉宾:一个略显俗艳的女孩,3号余美人小姐,她的头发染成黄色,细腰翘臀眼睛处还有亮晶晶的眼影粉在勾引视线,可说是风情万种。这美人一人独得4票,占了男嘉宾的一半。众女生纷纷露出不屑一顾状,女生都给拿到一个场子里一较高低,毕竟是件残忍的事,有人开始骂投票的人品味低,不过想想男人毕竟是由生理决定他的审美倾向的时候,品位在其次,碧朗想要是自己的未来命运掌握在这些男人手中,真是件悲观的事情。   最受欢迎男嘉宾,女生则压倒性投票给一个中年离异的男士,因为他说自己有一部宝马三栋楼喜欢炒股票职业是律师。这个男士是属于含蓄成熟型的,让人觉得很有安全感。虽然他的长相看上去实在是属于乏味平板的类型,尤其是脸,象碧朗老家的“鞋底烧饼”,焦黄、带点凹,还略有几粒麻皮,当然这点瑕疵这都无损于女性对他的综合价值评判。   碧朗摇头,按她的理解,5号那个长的象郭富城的男孩看上去不错,不过被FAIR的原因是他是一名健身教练而已,除了肌肉发达英俊倜傥,在物质层面是无法和律师先生同日而语的。   碧朗对座中男生略略扫视一下看到三号,属于丑得有个性那种,令人过目不忘。几乎是见顶的平头,粗眉细眼里有种狡黠粗痞的劲头,看女生都不怀好意,带着极色情的衡量尺度,属于一代恶男杀手,碧朗想起自己常看的港片里陈小春就是这样。陈小春一直在港片里演“古惑仔”,肆无忌惮地泡妞、斗殴、酗酒作乐,所以但凡象他的男人一定是这种低劣的品行。   一开始当然是没有女生投他的票,因为样子实在不雅观,但是从他说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段子之后,大家几乎乐翻了。他说,我就像苏格拉底一样其貌不扬,但是我坚信一定能找到一个像苏格拉底太太那样的美女。因为我是一个有说服力的人,美女们最后招架不住我的甜言蜜语只好嫁给我,因为我,不仅有雄辩的口才还有非凡的厚脸皮。当然,度过蜜月期之后她的态度会变坏,开始不化妆不洗脸不刷牙,不收拾家里的一切,最可恨的是唠唠叨叨。即使是这样的女人,我也会抱着殉道的热情去和她相处,因为我相信,我能和这样的女人融洽相处,就能和一切人融洽相处,所以恳请在座的所有美女,给我一个舍身入地狱的大好机会。   这个段子使得女生都笑起来。   三号的名字叫做大卫,林大卫,与米开朗其罗的大卫同名。   碧朗想,真是不要脸,就你这样子,也配叫大卫,全身上下哪一块肌肉象大卫王??干脆我也该改名叫舒淇。   而律师先生在自我介绍里说自己喜欢听音乐,话说时面无表情声音平板,实在看不出来有什么音乐细胞。他的过度理性消的阐述消解了音乐所本该具有的浪漫。   所以在二见钟情的回合里有三个女生选大卫,至少他比较好玩不沉闷。   但是当司仪问他有投给谁时,他不怀好意地看看碧朗说:“如果1号小姐不介意我是会一直投她。”   碧朗使劲瞪他一眼,他也充满挑衅意味地看看她,意思是:怎么样,我就是要投你。这就是时下恶男的作风,厚颜无耻兼勇往直前。   轮到碧朗投,她好象一个也看不中,怎么也说不过去,这样不符合游戏规则。她只好随便选了一个看上去比较干净的男生,听说是做IT行业的,那个男生羞涩地笑笑表示抱歉,因为他投的是一个幼儿园的老师,20岁的小姑娘,脸颊肉肉的有一个酒涡,甜美如中学生。女生极力显出羞涩的表情,红晕团团活象一个涂了涂料的假苹果。   碧朗觉得非常无聊。心想这些男人的品位真是低,扮嫩装纯情都不是自己的强项,只好走人。   节目经行到尾声,好象有三对速配成功,尤其是3号美人被8号律师先生强烈攻势打动,收下他的礼物,一瓶CK香水,堪称“红粉赠佳人”的经典场面。快乐的开始使劲鼓掌,观众虽说是有点荒谬,但是因为气氛热烈,没有人想为什么荒谬。   碧朗总算完成任务,觉得自己今天打扮的很怪,自己的样子看起来非常不正常,她穿的是粉色旗袍绣着绿牡丹滚茜色边,象煞唐人街女招待,只差手上拿着菜排讲“今日好介绍”,原以为会有张曼玉的惊艳效果,谁知虚惊一场,把她和芸芸众生混淆起来。这和她那种特立独行的作风不符,这衣服使人看不明就里的暧昧起来,无端端便生自己的气。   走出电视台,她还要自己叫TAXI,真是一脸的晦气!!   大卫跑过来:“喂,你去哪里?”   她看看他,不需要扮淑女,很凶地压低声音:“关你什么事。”   “如果顺路,一起走,安全一点。”   “拜托,我并不担心有人劫才劫色。”对付他这种死缠烂打的男生,要什么风度……   这种事情的最后结局应该是怎样呢?   周星驰的经典对白是:“我怎么会喜欢一个我讨厌的人?”如果你看过《大话西游》的话。   按照约翰·连侬的解释是:“THELOVEISANSWER·”如果你了解他和大野洋子是以何种方式庆祝世界和平的话。   所以,我们应该祝碧朗幸福。   (七)   这是新年的最后一天   朱朱打电话来说,碧朗怎么样啊。   碧朗说,现在给一个小痞子缠上了,虽然很烦,但有时候想想,这人还挺有趣挺好玩。然后碧朗问她,巴西好玩么。   朱朱说,风景不错,家也很大,但是觉得闷……   朱朱是那种很容易对新事物马上厌倦的人,朱朱说,我现在想回来。   然后朱朱说,兜了一大圈,发现一点也不好玩,婚姻是件无聊沉闷的东西。   碧朗笑笑,什么不闷,谈恋爱都会闷。   想到这里,自己的忧郁减半,大卫尽管没有那么英俊漂亮,到底能够减少生活的乏味。   那时候,收音机里在唱:我希望这样一直陪你到老,躺在摇椅上慢慢聊。   碧朗想,多么恐怖,到了鸡皮鹤发还要慢慢聊,所谓天荒地老就是这样衍生出来的吧。   想想,打个呵欠,站在阳台上,看这个城市,觉得一切都很美好。自己实在是没有什么必要烦恼。 东京的最后爱情   (一)   他不知道自己坐在地铁上会睡熟。   刚开始的时候是在看对面的女子,一个穿绿色春装的女子,有着长长的头发,遮掩着非常清秀的脸,短裙下露着一双长腿。   他的目光停留在裸露着的腿上。   他看见地铁的玻璃上自己苍白的脸,和一双无神的眼睛。   女子下车时,空气里留下了淡淡的香味。   这香味却让他联想起濑田温泉泡汤时嗅到的气味,大概是因为那时身处在是男女共用的露天场所。可以嗅到最本真的气味。   他开始翻看自己手里的地图册,希望寻找一条最佳的旅游路线。   那是很久之前,他比较喜欢四处游历的时候,甚至跑到一间胶囊旅馆(capsulehotel)去,那样狭窄的空间,不过是寄居了一个年轻的身体,那样狭窄的空间竟然容下了床头灯、电视、收音机、闹钟……,蜂巢一样排的密密麻麻的床位。   他居然可以在那里睡着,不过有几次是喝醉了。   过了30岁很少醉酒,开始变的有节制、有禁忌。   对于日本这样的国度,是一种奇异的感觉。   章乃川的奇异感,是因为第一次看见浮世绘而起的。   这样一种产生于江户时代的民间绘画,取材的不过是现实生活百态。偶尔一次是从同学朱惜颜的画册里看到的,葛饰北斋的“神奈川冲浪里”。那样凌厉的波涛,象“鹫爪”,而小舟就几乎匍匐在巨浪里。   章乃川想,这样的画,不过是在调侃人生的微缈无常。   他所认识的惜颜,并不象她的名字,是一个头发削的短短的女生,穿着男士的运动服跑来跑去,喜欢在学校的社团负责联络的工作。   一脸的清平机智。后来和法律系的一个男生结婚,结婚一年以后,控告男子婚内性虐待,成为报纸的头条人物。并且惜颜组织了一个“妇女同盟”,开始专门调查婚内性侵犯的个案。那一年她重新回到研究所,作起博士论文,专攻女性问题。   他去过惜颜的家。她是一个讲求舒适干净的女子却不再言嫁。   墙上是一幅喜多川歌磨的“夜每二逢恋”,歌磨擅长画美女,这个美女有几分象惜颜:白净的皮肤,高吊起的浓眉,细长清澈的眼睛,以及比例偏小的淡色嘴唇。惜颜有一头浓密的黑发,发脚深,在额前形成一个美人尖。   他只是觉的奇怪,惜颜是这样一个澄彻明净的女子,为什么常常在生命里出现偏离与意外。   他想起上课时坐在她的斜侧,看见她雪白的后颈的刹那,有几线碎发牵在颈项上,细密的发丝……这是他所记得的惜颜的印象。   惜颜擦一种红茶色的指甲油,这是她唯一显露女性气质的一点爱好。惜颜偏好比较深重的色彩。托着下巴想问题时,脸上有五个沉涩的红点,不是艳异,是肃杀。   再后来,章乃川在学校里教书。教书是所有职业里再乏味不过的职业。   有一年,选课的学生里有一个女生。   没有别的原因,因为是名字“原离离”,这样别致的名字引起他的好奇。   她常常翘课,没有良好的审美趣味,喜欢学原宿、涩谷的小流氓打扮。一大把头发染成茶红色,非常刺目地绑成一把顶在头上,还有象睡袋一样的裙子,和在阳光下反光的外套,看起来象一件雨衣,银色的雨衣。原离离是一个面貌姣好的女子,和惜颜的类型不一样。   是一个知道性征的女子,所以打扮渐渐入了邪宗,衣不惊人死不休。   她要求章乃川不要记她多次旷课。   否则无法顺利毕业,她对他笑,恳求婉转的笑。   如此而已,他笑一笑,居然就没有坚持惯有的严肃。   后来她请了他去吃烧肉,瘦的女孩多半是胃口好的。而且那一家的蘸酱味道相当不错,他很吃惊地看她吃完五盘烧肉,仍然吮着手指大笑,听见她很豪迈地说再来一杯烧酒。   看着面前津津有味地她。章乃川觉得自己老了。   开始要节制饮食,不可以随便的喝酒,就是老了。   原以为她会和一般的女子一样。很多选择与要求一样,最后她却辍学了。   很愉快地和他道别,没有负担地样子,细窄的身子裹在一件苍绿的毛衣里,修长的双腿象标枪一样钉在地上。   那一年,她剃了一个象尼姑一样的发型,头发贴在头皮上,耳朵上打了5、6个小孔坠着银的耳钉。   这样荼毒的品味。他想。   这样没有顾忌的败坏的品味。   流行的杂志上,开始见到她画着金色的眼影穿着阿拉伯风的衣服。   原离离名正言顺地作起封面女郎。   原离离的瘦,带了一点中性的味道,还有那张诡异的脸,有着尚带修葺的棱角。而且她丰厚圆润的嘴唇--常常肆意地嘟起来,强化那种性感的味道。   原离离的双眼,分得有些开,象害了相思病一样。   而且有一次光着上身,用一本巨大的书挡住,这样的姿态。按照惜颜的那一套说法,应该是女性身体与误读这样奇怪的阐释。   但是在原离离看来,脱掉衣服,只是她一贯哗众取宠的作风。   她一贯是知道媚俗的大众偏好的。   要脱,策略地脱,但不要一览无遗,这样就失去了诱惑性。   (二)   诱惑在她而言绝对是一种势在必得的武器。   这个时代的审美趣味就是这么腐败的。   章乃川想。   他并不觉得原离离是漂亮的,也许他的审美观比较落伍了。不过某种程度上,他觉得原离离符合男人对女人的幻想。她的身材比例很好,仅仅是瘦了一点。   章乃川的思绪是游离的。所有的这些就是在沉睡的时候混杂起来了。   然后他醒了。   等到醒来以后才发觉不知道在什么地方。   原来的计划是去看歌舞伎表演,虽然是乏味的,常常使人联想到京剧,成年男子扮成女角,是很滑稽无聊的。但是有那么多人喜欢,大概是因为,男子更知道模仿心里所希望的女子罢了。   后来是在六本木乱逛。这个地方白天是安静的,到了晚上充分的混乱起来。   也只有混乱才可以造就男女的一夜情。   他碰见的女郎,非常干净细致的女子,有着恬静的表情和一双洞悉市情的眼睛。   他的日文并不好,虽然是复修的第二外语,但是用来谈情说爱是局限的。他说英语。而她的英语,说的相当流利,不象一般的日本人,所有的音节是切分开的,象说日语一样掷地作金石声。   他们节奏配合地相当好。   但是唯一使章乃川觉得不适应的是,她似乎已经把性视为一种技巧。男女之爱的技巧。她的姿态甚至让人想到了AV女郎。   所有的男性的性幻想对象是AV女郎,大抵是她们于“性”之道已经相当纯熟、精湛,很快可以获得快感。   那种地点,也选择的很讽刺。   情人旅馆。   章乃川看过报纸,说有一个60岁的老翁就是在那里寻欢毙命的。在那一瞬间他肯定是有高潮的。   人的一生里,真正的高潮加起来只有72个小时。   章乃川想,他不会遗憾吧。   这样地死去。是不是也是一种幸福。   不过,他喜欢这样暧昧、鬼祟的行动。   很多时候,他是光明的、公开的,象一个真理。   而真理都是容易被颠覆的。   最后的时候,她非常温存地要求他写下真实的地址、姓名。   这样的恳求实在是不象春风一度各别东西的味道。   她的语气是低的、柔和的。使人不可以拒绝,她撩起长发用一枚茶红色的发夹将她的头发束起,后影很妩媚。   一开始,他们是彼此不知道名字的。不打算暴露自己的真实。   但是在那一刻,章乃川只是觉得内心有一些脆弱的东西,象玻璃一样被这种温柔击碎。   他的确是留下了真的姓名、地址。   她写下自己的名字“村上雨音”。一个很适宜她的名字,也许是假的。   村上雨音点着头说:“会给乃川君写信的。”   章乃川想,也许。仅仅是也许吧。只有那一刻他觉得自己是真实的。   一个月以后。   他收到了一个邮包。   有一卷录影带。   他把它放进录影机。现在很少有人用录影机了。   这是头一次,在电视里看见自己的裸体。章乃川想,肉体的衰老真可怕。   他觉得非常奇怪,就象在看别人。章乃川记得自己的编号是28。   多么奇怪的编号。   村上雨音说,希望乃川君会喜欢。   你是第28号的对象。   我们喜欢这样作。所有的男子将他们编号,建立个体的档案。   我的研究方向是现代社会中的两性关系。   希望你会喜欢这样的回忆。   章乃川看到邮包里的信的一刹那,难以自控地大笑起来。 网络爱情的死亡   (一)   有空上网的是什么人,是些很寂寞的人,当然我也不敢肯定。   我们有不安于室的灵魂,夜半三点随着鲁宾斯坦的琴声魂游网上。   也许我们“手谈”的对象中有美女俊男,也许很多都是恐龙和青蛙。   但是,我的朋友侃侃--她的男友确实是通过网络认识的。   象所有的爱情故事,一开始这个男主角要博学多才,女主角是红颜。现实中的红颜不是痞子蔡的轻舞飞扬,薄命地患上红斑狼疮。她们活的很好身体健康精力过盛渴望爱情。   侃侃说,我终于找到一个比KITTY更加天花乱盖的人。他的信实在写的太好了,跨文理谈古今说音乐讲第八艺术,而且专门拣我不熟的,还涉及到量子力学、统计场论、相对统一论……   我说,那么,这个人很聪敏,知道女性不擅长逻辑思维,所以专门拣要害打。盖你不知道的,你会膜拜地五体投地。   我想起最近在一个网站看到的一名号称“喜欢做爱”的女性,刷满整整一屏特大号的鲜红字体,为了显示她很前卫彻底打掉负载身上的枷锁,号称以口交技术A+级著称,还要设立SM宿舍,还有自己的私人网站,好性之士蜂拥而至。不过这个女生学的是宗教哲学,很奇怪吧。   是的,只要某一方面的知识丰富,就可以成为虚拟膜拜与爱慕的对象。   后来我问侃侃,你的网友该不是那个号称可以跟你谈任何领域问题的“方舟子”吧,人家在美国,就算是科技大少年班的,也老大不小,跟你适合么?   侃侃就把他刷了整整一页的诗歌给我看。侃侃跟人家说她是外语系出身,所以人家就选择了用英文原版的诗歌凭诗寄意。而且后来还谈到了鲍照的挽歌与他本人患脚气病的一些关联,总之谈人生和宇宙,文气充沛气冲牛斗。   我最恨这样的人,原先因为自己写了些文章胡乱在BBS上混些人点击开开心,然后被猛烈抨击作小布尔乔亚阶级,已经非常恼火,现在看到这样的的活耙子更觉得气愤。   “呵呵,小知识分子,我们也是念过书识过字的人,听听胡茵梦小姐怎么评价古今白话第一才子李敖先生,‘住在同一屋檐下,就不是才子,不是美人’。大家驿寄梅花,鱼传尺素还可以,一旦见面,爱情大白于天下立刻灰飞烟灭。”   我又怀疑是写《冰与火》的余杰,因为他给她的第一首诗就是forest的fireandice,因为里面讲了太多主义,好在没有索XXXX,否则我就会以为《香草山》的活版在我身边上演。   最后女主角私奔殉爱情之道。   多么可怕--“就象安妮宝贝说的,这个女孩带着所有的行李与希望投奔她的爱情。”   在中国古典主义的作品中孤注一掷的爱情是满盘皆输,女主角气绝身亡。   这是写惯主义的余杰先生的想法,我不这么看。他的情趣与理想太高尚,和我的境界相去甚远。现在的女子鲜有这么浪漫的,她们先求生命安全保障。好在余杰先生是鲁迅的追随者,鲁迅除了长期禁欲性格有些古怪爱口诛笔伐外没有太多缺点,如果余杰先生崇拜的对象是个色情狂,这个投奔爱情的女子就完了。   侃侃非常的犹豫,她把自己的网友想的和她一样纯洁健康。   我们身边的男子都和想象去的太远,,所以在巨大的工作压力之下对自己电邮的对象产生幻想也并不出奇。有些幻想进一步深入变成性幻想,最后自己成为他人的外遇、谋财、谋色的对象。   侃侃是一个清纯的人,所以她还没有想好怎样继续,不过这个未曾谋面的美好灵魂一直引领她领略感性之美,侃侃是中了毒。   “不要紧,让我们联手收拾他,让他消失或者自动献身,不过两种结果你都不可以后悔。”   侃侃用力地点头:“但是我不希望他消失。”   “可以,见到的,一定是只青蛙。”我嘲讽道“只有青蛙才有闲功夫上网,把对方当作上帝,每晚准时等待召唤--不过真正泡到你就身心健康了,你那么美,可惜可惜。”   “或者他把我想作暴龙。”   我看了一眼侃侃:“哦,你是本世纪最美丽的恐龙,专门捕获寂寞的心灵。你可以吻一下他,看他有没有希望变作王子。”   虽然一般来说,青蛙还是青蛙,呆在自己的井里看世界。但是每个人都相信魔法这类违背科学的东西,还有可怕的宿命论,认为一切不是偶然而是命运的必然。   从时间上看,他们已经认识了三个月O七天,那么,应该有一些具体的内容。不能老谈人生理想。   所以我告诉侃侃,先聊聊音乐,然后问他在哪个城市,干什么?   “好俗?”侃侃不同意。   “那就让他死吧。你完了,精神恋爱可以吃一辈子。不诚实的人都是坏人。”   很偶然,我们住在同一个城市,于是侃侃的心灵充满了可怕的宿命论。   “想见他么??”我问。   “大概是不行。”   “为什么?”   “没有信心,害怕失望。”侃侃低下头。   “人生就是这样的,--真实和虚构混杂在一起。这种虚构有时是上苍造成的,有的是自己产生,有的是的周围的人创造的,有的是互联网造成的。”   (二)   “说的真好。”   “是泰戈尔说的,最后一句是我的看法--所以你现在有权利选择真实还是继续虚构下去最后彻底上瘾、无药可医。”   侃侃睁着一双大眼睛看我,这是她的法宝,其实她心里都非常清楚,但是她要我替她解决问题。   “那么,你就等待吧。他长的丑,一定不敢献身;长的美,就有勇气象唐璜一样冲上来围追堵截。”   (要果真是唐璜,可能流连辗转于床第之间,哪有心情上网和智慧的恐龙玩。比喻错误!!!)   接着,他开始要求侃侃的照片。   侃侃无限烦恼地对我说:“我一向是不给人照片的。”   “见到你这么美,信写的更长,‘徽徽,你的脸象人间四月天’。”   “嗯,我最恨的诗人就是不够专一的徐志摩,还有警告逃妻的郁达夫。他们只爱皮相,永不爱美好的灵魂。”   “唯物论者不相信人有灵魂,所以他们是崇尚科学拜物质教的信徒。”我笑:“接下来,他会约你见面吧--看不到相片,信又写的这么美好引人遐想,时不我待速速见面。”   终于,他们约好了具体的时间地点见面,但是他要求和自己另一个朋友一起来。   侃侃说:“这样也好,我可以跟你去,我觉得单独相处比较尴尬,如果万一他要去一些不合适的地方,反而破坏了我的想象。这样证明大家都是抱着比较光明的态度。”   光明的态度,没有听说这个词很久,不过对于爱情还是报光明的态度比阴暗的心理要来得快乐。   侃侃和我两人行。   她的网友,倒真是很风趣,虽然样子长的普通,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我唯一的印象是他博学多才但是发表议论的欲望过分强烈,上半场我还有机会插话下半场后我四肢麻木的看着他,喝掉三杯大可乐。   我一直想作西蒙·波福娃,以思想改造世界而不是用身体颠覆世界,不过看来今天碰到萨特门徒,他很照顾我的专业,专门谈庄子和萨特人生观之相似与相异。   我也明白波福娃要与之相忘江湖的道理。可恶的存在主义,说起来漫长,我要气绝身亡。   聊了之后,反倒是他的朋友江小鱼更加活泼,小鱼是一个英俊的男生,浓浓的眉毛颇具杀伤力的眼神--这样的长相长在一个男孩子身上太过分了。   不管侃侃说什么他都饶有兴致地听表示关注。   侃侃紧张地不时拨弄她的长头发显得很柔媚,说话声音变的很细,看来她是已经中了五香迷魂散。一向作风坚强果干的侃侃。   或者每个女子心中永远藏着一个软弱稚嫩的小女孩,不肯成长需要关注呵护以及无尽的爱。侃侃也要这些。   我知道侃侃喜欢帅哥类型,她以前的男友就是一个身高1·78一袭黑衣爱午夜骑摩托飞行的英俊小生,虽然小鱼没有那么冷峻,但是他真可爱。如果我们面前的水没有了,他就会不动声色地续上,还会帮女生夹菜。很有礼貌。   而很多男生基本礼貌都没有,以为大声吆喝就是男子气概,以对女生粗鲁来显示自己的勇武。   趁补妆的时候,侃侃问我:“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是大光还是小鱼,楞了一下。   “你觉得小鱼怎么样。”   “哦,很好呀。但是,他太可爱了,男人太可爱是不是危险了一些。”   不过我不喜欢大光,他好象要告诉全世界自己很有知识。周洲27岁读完博士,他也懂得很多知识,但是不会因为我的知识面狭窄而变相取笑我。大光为知识所累这些力量使他觉得自己是超人。   当然,侃侃最终选择的是小鱼,或者谈心的对象和谈情的对象是不同的。   前者需要智慧后者倚仗情感,而情感多半是与理性无关的,最近的一项科学调查显示,男女之间相互吸引主要原因是彼此气味的吸引。换句话说,就是臭味相投。   侃侃的现实因缘将是美满。   她无需再上网捕捉爱情。   但是,大光还是源源不断寄来电邮。大光想再见侃侃,不过凡人如他,是不应该带上小鱼那样的对手,如果看过绝代双骄的话,应该知道,坏坏的帅帅的小鱼儿永远比睿智清高的花无缺更有女人缘。   一连三月。电邮依旧不断,爱情需要耐性。   最后一次,侃侃拒绝了他。   大光引了一段经典的故事,出自《庄子·盗(足石)篇》   “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   庄子的本意是想说明君子诚信的重要,不过大光强调的是爱情的专一,他说他将在我们上班的那栋大厦外等侃侃,直到她回心转意。   多么可怕。“抱梁柱而死”的决心。可怜的尾生。   侃侃看了那封信,对我解释:“我从来没有答应他什么。”   “而且你也赴了上次订好的约会,对他没有欺骗。”   “但是,没有下次。”侃侃叹了口气:“那些信,我会保存,但是无法和真实的人联系起来。这是千真万确,大光的形象和我想象的一点也不吻合,一点也不。”   “那么,你喜欢小鱼么,请你问一问自己?”   侃侃的回答很虚弱无力:“我也不知道。”   (三)   这么天真的回答。或许,爱情和信仰一样,是需要天真的。   我无言以对。   我想,游戏的原则应该是快乐,只不过这个游戏的另一面还是带来了不快乐。   抱梁柱而死的尾生就是一个悲剧。   如果我是尾生,或者知道女子不至而大水将至,会黯然地离开吧。以后再写信,希望她告诉我原因。   很可惜,大光不会这样想。   真的很可惜。 二乔的自由   (一)   好容易到了星期六,我可以休息,我的休息就是打扫这间大屋子。   这间屋子是我朋友江蘅的。   当我决定从家里搬出来四处找房时碰上以前的朋友江蘅,她倒卖医疗器材已经赚下一些身家,目前又申请投资移民加拿大也成功,从此长居彼邦,但是此处置下的房产又不放心交给外人,于是便算作人情转租给我价钱便宜,偌大的屋子,每日打扫务求干净不要带陌生人来弄的污糟。   最后江蘅说,不反对你再找一个人合住,第一省钱,第二不至于寂寞。江蘅是一个非常豁达的女人。除此以外她所要求的是,合住者非男性、讲究卫生,这一点上她有洁癖。我觉得男女同居一般而言都因为熟落而不注意维护环境以及个人的卫生。   所以我向她保证,会找一个讲卫生的女性和我一起看好她的房子。   江蘅喜欢在各地置产,这一种行为简直象解放前的地主,不过现在的土地不可以自由买卖,所以她所买卖的是土地上建出来的美幻美仑的房子。   有一天乔伊打电话说:“我辞工了,现在居无定所。”我就叫她赶快搬来。   她是我的中学同学。那时我们有个很趣怪的绰号“二乔”,想象不出那时的样子:土的要死的白校服,乔伊跑到厕所里将腰带狠狠勒上两寸,显得身材显要的紧,小个子黑皮肤,一脸精乖的样子。她将手吊在我的肩上直叫“大乔”,我觉得叫的娇憨无比。大乔小乔是三国时期的美人,但是和我们有什么关系。我们最后并没有嫁给帝王将相,还是普通人过普通生活。外号起得传奇,未免浪费。   她起了乔伊这样的一个中文名,听走了耳朵,就是英文里的快乐。   乔伊快乐么?不见得。   每个不安分守己的女人都不快乐,欲望不止爱心不熄,结果将自己燃烧成一只蜡烛,蜡炬成灰泪始干。   乔伊早上迟起,终于熬到起来,穿着绯红小背心,露着雪白的膀子,松松挽起一把青云慵倦地歪到厨房里问我有什么吃的,我煎了两片面包涂上花生酱,正在喝咖啡,忙忙地说:“将就些吃了,反正你我减肥。”   她老大不高兴。   乔伊在自己的文章里写“我只活在晚上”,白天她是不活的,睡到日上三竿才起,生活作息象舞小姐。   现在,乔伊成了自由身,原先在公司里作朝九晚五的小白领,打扮的似妓作的象狗,薪水不见得高。   老板是一个至今不婚的女强人,起的名字很有气势叫马鸣鸣,疯狂加班,要求大家奉献青春,但凡不婚的男女人过了40岁总是有些问题的,比如有一个第三世界的领袖,他将多余的精力拿去开动战争导致了大量平民的死亡和流离失所。   而乔伊的上司马鸣鸣就喜欢以公司为家,反正回到家一个人对着大空屋子闲着也是闲着,远不如守在公司鱼肉下属来得快乐,伊认为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工作着是美丽的。   结果希望自由的乔伊觉得这样的生活简直是对人性的禁锢。   她说“禁锢”这个词的时候,我抬眼笑了一下,但凡念过些书的女人都喜欢这个调调:工作着不如意是禁锢,没有男友的寂寞是禁锢,有了男友但是生活乏味也是禁锢,洗衣作饭生孩子更是禁锢,禁锢禁锢禁锢,将个人郁闷发扬光大。   但是不是所有人在生命的围城里可以变为卡夫卡,而且最搞笑的是,人家卡夫卡也没动不动就辞职,安心地作着小公务员,同事都称赞他是“效率最佳的员工”。他只是把内心的狂放写在纸上,最终还是要求老友烧掉惊世之作。   相比之下,乔伊当真是不敬业乐业个人情绪太泛滥,我想是因为她所期待的寄托太多;不象她的上司马鸣鸣,反正是不婚,什么性别也不恋了,以宗教似的狂热一心工作,她对员工的要求就是少想闲事努力工作而已,每日8点准时集合,听她训话而后众人例必加大肺活量高呼“努力、奋斗、进取”,完全象邪教组织一样地忘记小我求得大义。   结果乔伊辞职,选择自由,并且大义凛然地将辞职信掷到马鸣鸣的桌子上。   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   自由的代价相当昂贵,现在大批人下岗,敢于选择自由的人当然是颇具勇气。对于乔伊的胆色我肃然起敬,我虽然对自己的工作深恶痛绝,但是我宁可要禁锢而不肯舍身求自由,每月数着有限的工资然后算计着该去何处尽情消费一把安慰自己受创严重的心灵。   而她的最大快意就是再也不用看着那个鸟人的脸色生活。她说“鸟人”这个词的时候也不觉得可耻,我纠正她,那个字可读作“DIAO”,很是不雅,和性有莫大关系。   我问她作什么,她回我正在帮大小杂志各色媒体写文章,小至风月故事奇闻掌故大至以巴战争台海冲突都是一通狂写。   有时,她将擅长的言情故事交与我看,我顿时惭愧的很,浪漫因子全部坏死,觉得那有些近乎痴人说梦。   比如女子A和男子B在网上相识,日日ICQ最终选择相见,可惜相见恨晚,女的生癌,男的另有家室,大家执手相看泪眼,遂成一段伤心的镜花缘。   另有女子C,从小跟着单亲妈妈过活,受到后父的性虐待,最后造成心理阴影,因此恨男人,最后觅一富商D收作二房,本是钱银两讫的交易,偏偏是她却爱上他了,觉得自己是被辜负的,他也是爱上她了但是难以离婚,最后这一女子手刃情人血溅满室,以后空屋里到处充满凄厉的爱的呼唤,几可媲美呼啸山庄。   (二)   还有一则是上网寻觅曾经的一夜情对象的,陌生男子E永远记得春风一度的奇女子F,不过他不知道使得自己怀想的女子是一个****,她骗他是大学生,E居然也相信。陌生男子E是一个牛郎,还拉的一手小提琴生活空虚导致吸毒上瘾最后在街头潦倒死去,女最后也是得艾滋病也死了。喜欢的音乐是威尔第的歌剧《茶花女》,是不是暗喻都是社会的畸零人不得而知。   总之我看了以后佩服的紧,这样的生活当真是波诡云异,要生要死有情有义,不过读者不知道会不会起疑心,又或者生活本是单调的,自然是需要奇情艳情的加以调剂。   乔伊既是放出手段来写,骗得读者眼花缭乱信以为真也是本事。但是我这样迟钝思维实在是跟不上,她问写的如何,我只好老实应她:“写的这么离奇?”   她竖起两只千娇百媚的眼睛回曰:“当然是无奇不传。”   爱写传奇的泰半作古,作的象张爱玲老奶奶那般声名大噪的也是身后寂寞。   乔伊晚上例必是约会,张三李四,什么行业的都有,有时拖上我去,我便老实说:“我要加班。”   她就说:“你加班可以加出老公再说你的职业需要加班么?”   我无言以对,我最讨厌她的直率。在我看来这不是优点,林妹妹就是不如宝姐姐吃得开,因为她总是很快地得罪人,真性情不是这样的。   最有希望成为“我先生”的李晖已经跑到美国去了,一般意义而言他没有意外,我们是相见无期。   那时候他说准备的钱不够,我便去翻自己的存折,虽然工资尚可,到底是自己不会储蓄经营,扣下花用,只够兑换成3000美元助他去实现梦想,而且我还不知道怎么兑换黑市的美金,打电话问乔伊。   乔伊约我出来细谈。   “乔安,你敢情是脑壳出了问题?你兑那么多美金作什么。”   我老老实实说是李晖的事情给她知道,她的眼睛一翻,手一摊:“这钱是有去无回,你以为自己是谁,白玉娘忍苦成夫……呵呵,人家又没和你结婚,有名分的夫妻都不似你这样,人家知道老公要出国,这头轧姘头的轧姘头,分身家的分身家,你倒好倒贴小白脸,你死了你。”   我听了一时半会出不了声音。   乔伊恨声说:“哎呀,你这个女人,你哭什么……我已经服了你,这样的事情都作,我只带你去就是,以后不要怨我。”   我们换了两趟车才去到兑换美金的小钱庄,这地儿外头的门面是卖茶叶的,装修得体面雅致,墙上挂着岁寒三友的画,另有一幅对联,就象所有高尚场所一样,到了里间才是。   老板娘带着财大气粗的金链,肥手上一溜镶宝戒指,数着钱,最后还笑盈盈对我说:“好走好走,下次再来,我和小伊是很熟的朋友。”   走出来被热毒太阳一熬,头自然是昏的忍不住开乔伊的玩笑:“你的路子真野,莫非卖****的你也熟。”   她恼得啐我:“是,我晚上兼职作小姐男友是黑社会老大生色犬马五毒俱全,你这浑人还有心情说笑,回去好好跟李晖说,亲爱的,你若负我天打雷劈肠穿肚烂让你在美丽坚过路轧死喝水呛死。”   她看我,自然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我作不得声。   乔伊说了句话:“自古只有女人在男人身上得好处占便宜的,你是为了什么?”   我便应:“我很爱他,见他苦恼,心下不忍;就算是一般朋友若有需要我也会帮的,何况是他。”   乔伊叹道:“容易轻信,不懂得拒绝,你真是本世纪最后一个善良的人,不过也好,日后我潦倒,投奔你去是不会错的。”   我想,你那样聪明应不至于潦倒。   自然李晖看见我拿了钱来,许是没有想到,脸上有些疑惑。   我说:“我不懂得存钱,只换了这么多。”   他便说,已经比想的多了,不过神色总是黯然,我倒是鼓励他一翻,说些好男儿志在四方的之类的话。他却是抽烟,脸色沉郁。   最后他想了想说:“乔安,你真是个好人。”   我怔了一下,叙述体的文章里如果一个男人这么说一个女人,就是他觉得良心有亏,相反,他们说:“你这个坏女人。”   那一定是赴汤蹈火爱了却又得不到相应的回报。   看来我是只能做一个好人,好人通常是被出卖和被牺牲的。   最后我们枯坐了很长一段时间,我向他道别,道别的时候我尤其痛恨自己,因为我对他说:“去到那里要一切小心,保重。”   我希望他一切都好。   说的那么意正严辞,倒显得生分客套。最后才觉得我们之间有距离。想起了咫尺天涯的话,近在咫尺,却顷刻各别天涯。他有留恋我么。我是并不觉得。再多的留恋都是抵不住时间、距离的隔膜,何以还未分别,就已经是这样淡漠。   想起李晖曾说过,第一次见我的时候,我正在超市,买了一大堆的东西,手忙脚乱之余,居然没带钱包,身后一长串的人对我怒目相向,我的脸上羞愧、惶惑。   他说:“觉得你真是个糊涂的丫头,怎么会这样丢三落四,你脸上的诚惶诚恐的表情让人觉得要帮一把。”   他掏出钱包替我付帐,我们是这样认识的。   (三)   他说,他并不是想帮我,只是有事急着要走,前面一长串人等我,不知等到什么时候。这样不浪漫的开始,我们也到底认识了这样久。而现在他将离我而去,我是不快乐的。   回到家里我打电话给乔伊,冲她呜咽起来:“我觉得不快乐。”   她楞了一下:“乔安,你哭了,不要吓我……世界上三分之二的人都是不快乐的,剩下三分之一强颜欢笑,其实背地里都想自杀。”   我哽咽着笑笑,还是掌不住又大哭起来,房子也恨不得哭塌了,跟白娘子水漫金山差不多。   哭得一脸稀烂,待到乔伊赶到,她说:“你哭得那么响,我以为你会仰药自杀,吓的赶快打的跑来。你这个人,别的本事没有就是会吓唬朋友连累街坊。”   李晖走了之后还是定时来信的,不过说些闲话轶事,对于自己倒是谈的很少,我们真是变成了朋友,男女之间没有男女,成了朋友,也是可以的,作到太上忘情无沾无碍。   我发现工作可以减轻压力忘却烦恼。但是情绪变的恶劣。   我的所有的学生重新发现我是一个暴躁、情绪化的人,以前循规蹈矩温良恭俭让的乔安已经完全改观。有时上课简直象患了离魂症,不知游到哪里去了。站在讲台上居然白活起说晋南北朝的知识分子服用古代的******,不会跑到闹市滋扰生事。   教导主任召见我,问我是否个人感情遭受挫折,接着介绍他的亲戚,一个离婚的小处长跟我见面。   我只好说,我有对象,人在美国。   他一脸讪笑,也便作罢。我蒙受组织这样的关怀却不知恩图报。   后来便决定从家里搬出来。再后来乔伊走了霉运离开公司便投奔我而来,我这样善良的好人焉能弃她于水火而不顾,自然是和她同甘共苦享受姐妹情谊。   她见到我的第4个小时,就告诉我一个消息:李晖结婚了。   她冷笑着说:“早知道他不是东西,先是跟一个有夫之妇混住着,再以后就是骗他们学校的一个女孩和她同居,最后找了一个台湾人,在唐人街开餐馆的比他大15岁。”   我说,你知道的这么清楚。对着屋子里的落地玻璃镜看着自己。   乔伊说,须知道这个圈子是很小的,你以为跑到老美的地盘就没有我们的人,你要不要看照片。   我说,好了好了,我不想看。   乔伊兀自喋喋不休,他也太过分了,简直就是一个人渣。   我说,那又怎么样,你要我跑到那边扔手榴弹还是泼镪水。   乔伊叹口气说,好在是骗财不曾骗得色去,敬告诸位女友,现在的男人没有一个可信的。   我们躺在床上唏吁一番,我便问她,你的个人生活怎样。   差不多,我只想骗钱,不过现在男人精明,下不得手,不被人骗已经是阿弥陀佛了。   我说,你为什么要辞掉工作选择这样的生活。   乔伊坐起来,因为但凡象我这样的人,都是太过于爱自己,总是认为自尊心受到损害是最大的耻辱最大的不幸,所以舍身取义图个自由--当然,她最终叹了口气,我发现自由的道路是艰辛的,没有组织,没有了任何社会关系的人,是很可悲的。而世界上所谓的艺术工作者无一不是穷困潦倒的。   但是最后她补充,我愿意这样。   然后她跑到镜子前看了一眼,尖叫,我胖了。   我说,对,一个女人,没有组织、没有任何社会关系、没有钱,再加上没有男性的援助,是可悲的。   马克思说了一句名言,无产阶级打碎的只是枷锁获得的是自由。自由的代价很昂贵。所有的一切,都是围城。   没有男朋友的,希望找到男朋友;有了男朋友的却不满意,急于摆脱。   结婚的,觉得厌倦无聊;没有结婚的,觉得一定要结一次不可。   失业的,急于寻找工作;有工作的痛恨自己的职业,希望有朝一日可以赋闲在家不用再受气。   人活在巨大的悖论里面。   事情最后的发展是这样的。   乔伊,最后还是觅得正当职业工作去了,每天摸黑回到家声色俱厉地骂资本家,资本家的德行都是一样的,我说剥削你的资本家是女的,还没有对你进行性骚扰,你就省省吧。   而我,当然还是痛恨生活而继续生活着,当然,有时候会谈恋爱。   但是要我相信爱情,我会表示怀疑。   对于一个经验主义者而言,我实在是非常怀疑它的存在,有时我想,或者是为了防止人们自杀才想象出来的东西。象宗教崇拜一样。 自从与你相见   (一)   维佳是哥哥的女朋友。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她,属于新女性那种。   有一次她坐在餐厅里,突然非常严肃地说:“我反对RU486。”   我望着她。   “这是一种堕胎药,吃下去一个小时以后就会出现反应。如果服用过量的是,它会导致大量出血,因此造成死亡。这是很不人道的,为什么厂家要生产这样的药品,为什么这些男人要劝女朋友吃这种药?简直是犯罪!!!”   我瞪着她,嘴张的很大。我以为RU486是象“幻影”一样的新式飞机。   一般人是很难和维佳在一起的,她要求妇女走出自己狭小的天地,争取自己的权益,她的个子娇小,但是常常会不自觉地发表宏论,口头禅是“youknow”,笑起来声音很大一屋子都是她的高分贝,难得的是毫不扭捏做作。   这种女子,我们叫女中丈夫,以前的《水浒传》里卖人肉叉烧包的孙二娘是这样的,胳膊上可以跑马的巾帼英雄。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维佳长的娇小漂亮,她的豪爽别有一番风情,换作人高马大的女孩子这么作男人注定要吓跑。   大概也只有哥哥可以忍受他。   哥哥在大学里就很受女生欢迎,球打的好,专业成绩也不错,最令人切齿痛恨的是他对女生态度很傲慢,而她们总是用高山仰止的目光看他,周末追着打电话到家里来--我管这个叫“耍滥酷”,还有女生为他吞咳嗽水自杀,真是闹剧。   世界上是没有公平这一说的。哥哥长的比我潇洒,属玉树临风型,但绝不娘娘腔,光膀子打球则更现威猛,有意无意小露一把二头肌,风头不让樱木花道,那些女生一看他三步上篮的英姿就要发出可怕的尖叫:“马之远!!马之远!!马之远!!!!℃℃℃”   然后他垂首摆一肃穆的造型,接着非常倜倘地扬起脸甩甩他的长头发。   据说那几届的女生都为乃兄的风采绝倒,乃兄连眼角都不捎带。我只能说她们不成熟,有受虐倾向。   我兄弟二人名字都厚此薄彼,他叫马之远,取的任重道远的意思,似乎天下兴亡全部担于一身;我叫马友友,天,只有幼儿园的小朋友才叫这么幼稚的名字。怀我的时候妈妈说没有吃上老母鸡,所以我比他难看、瘦、黑,外带爸爸随便翻《辞海》炮制出的烂名字。   哥哥还不忘安慰我,说世界知名的大提琴演奏家与我同名。   “你该感到荣幸!”   “狗屁,简直是耻辱。”   一个22岁的人叫着这么不堪的名字,真是滑稽。   哥哥的女朋友有很多,最后都无疾而终,原因是哥哥不肯结婚,不肯结婚的原因是工作很忙。我想是他并不真正的爱她们,她们的吸引力不够。   不过后来维佳出现,维佳和她们大概类型相左,而且不吃哥哥那一套,所以哥哥缴械投降俯首称臣马首是瞻--可见恶人自有恶人磨的亘古真理是对的。   有一次他们组织化妆舞会,维佳打扮成聂小倩出现,她真有勇气,当然她是漂亮的,试想打扮成一只艳鬼,光着脚穿着透明的白纱在舞池子里荡来荡去太具诱惑性了,你知道,男生是最吃不住这样的引诱的,****子一向是他们最佳的性幻想对象。老老实实的****妇女有啥看头的,要看尽可以回家看妈妈的老脸。   伊这样青丝纷披红妆绝艳,难怪古代的书生要为色所惑肝脑涂地。   我问哥哥:“你那天打扮成什么??”   “吸血僵尸。”   这是个贴切的造型:苍白、冷峻,脸上永远有遗世独立的坚决,眼神里有着强烈的渴望,谁见到他都是悲剧,在脖子上轻轻用那颗锋利牙齿狼吻一下就色授魂予了。这么凄艳的造型,不是狰狞而是充满了诱惑。   倩女幽魂配吸血僵尸,真是绝配。   最后这只艳鬼躲到一边喝酒,眼波流转颇为幽怨,家兄为之一见倾心。   当然,这是我瞎想的。后来维佳很坦白的说,当时对哥哥没什么特别印象,就是觉得他的吸血牙呲着挺滑稽,然后,他的脸抹得太白了,阴森森。不过他主动送她,所以互相留了联络号码。一般的男人很难作到绅士,马上就从上半身思考进入下半身操作,恨不得马上一探香闺。   “第二天,之远约我出来,我都不记得了啦。”她说的那么坦白,哥哥有些尴尬。   至此,他的人生有了新开始。   哥哥问我对维佳的印象怎么样。   “哦,我觉得她侵略性太强,反正我不会找这样的女孩子。”维佳太强悍,太精明,也太固执。   不过她对哥哥很不错,永远不会因为小事麻烦他,不会用电话追踪他的下落,吃饭也适当的买单,不象其他女子当男朋友是人肉提款机。非常明朗大方。   而且维佳的收入高会自我经营,绝对是个不错的合作者,如果是以经济学的思维经营一段婚姻,她是个好的人生伙伴。但是一般的男人和她一起会有压迫感。男人看上她,是他们的荣幸,是她给人家面子。   维佳说,离婚的、有老婆的男人,不要指望泡她。这一点上她简直是个烈女。她的前任老板想收编她作外室,被她意正严词拒绝。   她忿忿地说:“我又不是老、丑、没本事,为什么要这样委身与人,我得到今天的一切又不是靠和男人睡觉得到的。男人作的我也一样作,我和他们一样出差,跑到穷乡僻壤差点被人强奸,我并没有埋怨过什么。他们想的便宜,以为一出声我就一定肯,花痴!!!信不信他老人家一上床就阳痿,##@^$&%&^%*!!!”   (二)   我双眼倒立用难以置信的表情看她,她却说的那么光明磊落不以为耻。   现今这样有性格的女人真是少有,大多数的所谓职业妇女其实是骨子里依旧传统,希望花男人的钱,自己收山不用工作在家作太太,维佳还不考虑生小孩,理由是经济基础不够。   她还想住大房子、开靓车,在物质之外还有精神的需求,有智慧的女子不比一般的女人,笼络起来都难。   哥哥把维佳的要求作为挡箭牌。   妈妈听了说:“好笑了,我以前和你爸两个人工资也不多,你们两个孩子还不是拉扯大,养孩子还不容易么??象种庄稼一样。她要怎么样?”   我心说,她相当慈禧太后想要颠覆世界都没话说。现在的人要求多高,我小时候还没麦当劳、变形金刚和电脑呢?   所以我们的童年是贫瘠的,现在的人,从童年时代开始就欲望膨胀。   有一天,哥哥突然打电话给我,“友友,明天你可不可以帮我去机场接人?”   我觉得狐疑,接着他用很平静的语气说这是一个网友,他们在网上认识的时间不短了,甚至因此产生了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   “而且,前一段时间我正在和维佳冷战。”   “所以……你知道的”他叹了一口气:“我有时候觉得非常苦闷,非常孤独,而维佳根本不明白我的想法,谈不拢就不理我不作任何解释--我的本意不是这样的,但是昨天这个网上认识的女孩给我发了一封信,告诉我说她已经订好了机票要飞过来。”   可怜的哥哥,但是我很难同情他。   “那个女孩,不会爱上你了吧。”   “说不准”他迟疑了一下。   “你们认识了多久。”   他想了想,“三个月。”   “不会每天都ICQ吧??”   “差不多。”他叹了一口气:“这样吧,你先找个地方安置她,钱我会出,但是一定不要让维佳知道。”   我反唇相讥:“知道了将你大卸八块五马分尸,你敢?”   我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子,有些我是见过的,哥哥有一个女朋友叫茉莉,可惜人长的极为俗艳,完全不顾旁观者的感受,穿得衣服刺的眼睛疼--会色盲的,露着大半个酥胸招摇过市,象个三陪女郎,三句话就上来动手动脚不象男人玩了她倒似她淫了男人的豪放。   哥哥的修行可以找到维佳已经要阿弥陀佛,但是他也寂寞孤独,还要网恋,真是吃不消。   他还说自己苦闷,是的,但是又不想轻易地移情别恋,最后寄情于网上。这么太虚幻境一样的东西。   哥哥至少是个精神性的人,还没有堕落到充分放纵自己的肉身。   他将这个女孩的照片上传给我看。   是一个非常澄彻的女孩子,长长的头发编成一对麻花辫子,穿着绿色的连衣短裙,站在阳光下似乎生命没有任何阴影。她有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孩子气地嘟着嘴笑着,细瘦的手臂环抱在胸前。应该还是学生。   而且,是我喜欢的那种。   我默默地看着电脑屏幕,如果喜欢的话,我想做成我的屏保。   每天一打开电脑,就可以看见这个象雨滴一样清新的女孩。我可以对着她的笑脸,和她明媚如春的眼睛。   她的名字叫:之湄。   美丽的,在水之湄的女子。   我简直痛恨起哥哥来。   晚上看《笑傲江湖》,看到令狐冲和小师妹的那一段是百试百验地伤心起来,她是怎么也不再爱他的,横插一个小白脸林平之就变了心。可耻。   然后哥哥打电话,嘱咐我明天飞机到的时间,和我应该说的话。   “你就说,公司有事派我出差了。陪他三五天,她就会回去了。”   我恶声恶气地说:“我现在功课很忙的少差遣我做事,我不爽,不想去了。”   他诧异:“白天你不是这么说的。”   “现在是晚上。”   他威胁我:“你忘了每月压榨的零用钱从哪里来?对了,上次你买的电脑谁付的钱,嗯?”   我呜咽了一声,都是万恶的金钱,我要违背自己的良心作事。为了这个我更加痛恨马之远。   第二天一早我还是去了机场,守在闸口。   当我看见她的时候,是的,她象照片上一样,青春的,没有一丝忧郁,背着一个大背包就走过来。   我手里拿着一张大纸,上面手书她的芳名,这样呆的造型出现,驴死了。   她看见我有一点意外。“之远没有来么?”   “我是他弟弟,友友,公司派他突然出差,所以,所以我负责接待你。不好意思啊。”我接过她的大包。   然后驱车去旅馆。中等的水平,但是还比较干净。   下午我们去“世界之窗”、“民俗村”“锦秀中华”,深圳没有太多自然景观,所以制造了许多恶俗的人造景观,里面尽情分布着各色美女。   但是“世界之窗”巴黎铁塔还是挺大的,爬上去俯瞰深圳,有着亚热带城市的美丽鲜艳。   我带着我的相机,帮她拍照。   她的脸庞、她的白皙的双腿,还有她的眼睛,都在镜头里。但是我没有说太多的话。   这并不是我的专长,我大概是害怕说错话难以收拾的残局。   (三)   晚上去一间清吧,都是放的老歌,“theoneyoulove”“foreveryoung”“heaven”。   我知道,我不善于说话,但是我还是讲了很多个笑话给她听,但是她不笑也不快乐。   我想到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的轶事,是的,之湄是我的一瓢饮。   她说喜欢这些音乐,半夜的时候就坐在椅子上听,可以听到天亮,天亮了觉得生命短了一段。或者是因为人在恋爱的缘故。恋爱象火焰。   我坐在那里静静地注视着她,火焰的比喻有着意想不到的贴切。恋爱就象火焰,同样地会蔓延同样的残忍,消灭了一切,用灰烬去换光明和热烈。   我是第一次听到女生当面谈论哥哥,我熟悉的哥哥。不过听起来陌生,我还不知道他有那么多忸怩的小情趣以及丰沛的幽默感。   我只知道他对人生充满了倦意,并且常常躲避企图和他结婚的适龄女子,和维佳生气打冷战,有时候酗酒、抽烟抽的很凶。他有过很多女朋友,他的笑话说的很好,但欠缺诚意。   当然,哥哥很英俊,而且成熟,成熟的意思是对于人生已经非常明了。   她说,之远是一个特别的人。因为他的特别,她飞行了这么远来看他。   我叹了口气,是啊,这么远呢。   谁说世界上没有浪漫的人,在网络上聊得投机,就可以这样飞过来。   我们走出来的时候,天已经下雨了。你可以看见夜晚的城市,有时象一只怪兽。   我回到家里,非常疲倦,哥哥正坐在客厅里,抽着烟。   “你看见她了?”   “你不是天天和她网上谈心么,应该很了解。”   他笑了笑,我发现在这一方面,哥哥是很能迷惑人的,他永远不表态,不说是不说不是,需要不停的猜度和思考,最后还是得不到明确的答案。   “她怎么样。”   “很好。”   他笑了笑,继续抽烟,我开始觉得他苍老了,是一种非常缺乏生气地苍老。他躺在沙发上,嘴角有一丝冷淡的笑容。   之湄来的时候,他就隐遁起来了,也许在她回去后,他又会给她写信。不知道这个时候维佳在什么地方。   之湄仅仅停留了三天,第四天她要回去,她的包里塞满了各种华而不实的小东西,还有一只绒毛兔子。   她坐在开往机场的大巴里吃着面包,精神奕奕的样子。   我看着她挥舞着小胳膊,说:“都说瘦的女孩能吃--你可真够瘦。”   她笑嘻嘻地回我一句:“你呢,友友,你是不是每天吃猪头肉,够胖的?”   到底是年轻,所以对于所谓的爱情也好,什么也好,都是敏感的,也是混沌的。又或者之湄有挫败感,只是没有表露。   最后,我说:“给我你的电话或者电邮、地址吧,随便什么都好。”   她笑了笑:“随便什么都好?”   我很喜欢那样的笑,我是说,我喜欢单纯的女孩子。   她在我手心里写了一串字,是她的E-MAIL地址。但是没有给电话。   她说:“给我写信吧。”   说时她轻轻蹙起眉毛:“告诉之远,我没有看见他,很失望。所以,你要代我揍他一拳,一拳就好了。你看,言而无信的人多讨厌。”   是不是有一天,当我写信给她,却并没有回信。   但是没有关系,我会写的。在写的时候,就是一种想念的过程。   我开始想念之湄。我知道。   是的,我们的认识是这样开始的。 桑青和桃红   (一)   桑青坐在课室里,下午没有人,课室里很安静,桑青沉沉的一张脸不象这个年级的女孩子,她瘦,四肢都长,衣服却短了,头发长了留起来却没有固定的样子拖拖拉拉搭在肩膀上,桑青有一个尖峭的下巴,凶器一样的尖着。   上午的时候,她在课室里看书,上面的老师絮絮地讲什么,没有听见,没有听见也没有关系。桑青的手随意地画了一个人头,带着薄薄的笑意低下眼睛。   这笑,就是桑青自己了,无常而寂寞的笑意。   这个年龄,桑青应该有个男朋友,和他一起在校园里走来走去,但是桑青没有,也不是不漂亮的缘故,所有的20岁的女孩只要稍事打扮,就漂亮,漂亮是一个时间性的词,20岁的女孩都是漂亮的,有些是混沌无觉的有些是已经开始觉醒。桑青觉得那不重要。   周末的时候,一间宿舍只剩下她一个人,躺在床上,胃疼,持续的疼痛,暗暗地侵蚀她的神经,桑青随手拿过床上的一本书,是本时装界名女人的传记。人死后,都会被作为传记主人公写下来。   桑青喜欢看漂亮的衣服,漂亮的衣服和女人一样,都是有传奇色彩的。桑青觉得传奇是种可遇不可求的。好比她自己,是没有的。考试考的好,那是因为努力,不愿意自己被当掉。   然后门被狠狠地拍打,是隔壁的小浙,小浙和她一样到了周末无处可去。   “桑青,下面有人找。”   桑青走下楼,阳光很亮,刺伤她的眼睛只刺到已经不见阳光的灵魂里,她觉得很热,脸上开始红起来。   她看见桃红,桃红是她姐姐的名字,   桃红。   这样俗气的名字。桃红的颈项上挂着一条黄澄澄的链子,衬着白皙的皮肤,黑色的衣服,紧紧地附在身上,夸张着曲线。   桃红一点也不象她。桑青知道,从小桃红就喜欢这么打扮,现在渐渐走到邪宗里去了,象小电影里的女郎,玩SM游戏的那种。   很久了,桑青不知道桃红作什么,真的不知道,她离开家里很久了,桃红作过各种各样的职业。   桃红看见她笑着问:“吃了中午饭么?”   桑青想起自己没有吃中午饭,肚子常常是饥饿的,空洞的,象所有没有寄托的情感一样。她点了一下头。   桃红带她到学校的餐厅吃饭,点了很多菜,铺满了一张桌子。   桑青看着她:“这么多,怎么吃的完。”   语气是冷淡的。   桃红负气似地说:“慢慢吃,吃不完打包。”   桃红有一段时间痛恨上餐馆,有一段时间站在“八仙楼”坐咨客,穿着茜红的旗袍,腰身掐的不能再紧,蹬着三寸的高跟鞋,迎来送往,脸上的状浓的不得了象个蜘蛛精,眉毛直飞到鬓角,睫毛刷的如小扇子,嘴唇的红得惊心动魄象犯了谋杀案。   她一闻到油香菜香就要作呕。   脚就永远站着,站久了就好象脚不是自己的,跌倒了,爬不起来,摸着脚踝想着这城市的罪恶和腐败,心里都是怨恨,深深的怨恨。   桃红希望有很多的钱,以后用这许多的钱到餐馆里指使气颐。那时怀着这样微弱的理想,所以顽强地挣扎。   桑青吃着面前的饭菜,她总是不紧不慢的,小小的脸严肃着,她记得以前桃红也是这样,带她出去吃一餐饭,她和所有的男人都是熟络的,肆无忌惮地跟他们开玩笑,他们觉得桃红漂亮,是一种乖觉的漂亮。桃红长相不俗,她是少女但又不象一般少女的稚嫩和青涩,已经会卖弄单薄的风情。她的头发编成两股辫子,松松地垂在胸前,眼睛泛着水气,波光涟滟的,和所有的男人有着天生的默契。   桑青只能在桃红的眼睛里看到这样的自己:小小的、影子一样淡薄,苍白下去--是一抹青色,苍凉的颜色,和这样的青春是不符合的。   桃红是红的,桃花的红,艳丽的色彩,一单单绯闻的色彩,潮湿、温暖、质感轻盈。桃红总是和绯闻相关的,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命犯桃花。犯桃花的女子总是没有结果。   从很早开始,桃红喜欢看连续剧,那些家国儿女的武侠剧、罗愁绮恨的爱情剧……都是她最喜欢的,漫长的时间永远地沉浸在这些虚幻的情节里,她可以连续几个小时坐在沙发上,让这些虚构的故事带给她安慰。   桑青后来常常和一个叫戴维的美国人去教堂。她在世界里寻找自己的爱和希望以及信念,但是最终发觉堕入虚妄,相比之下,她觉得上帝的存在提供了一种生命的可能,上帝说的话有一些道理。桑青觉得教堂的气氛比较适合自己,在现实里他们叫她自闭,在上帝那里她是一个需要照顾的小女孩。所以她的大小事情上帝都会感兴趣而现实里的人们对她不感兴趣。   戴维是个有着棕色眼镜的美国人,但是他的母亲有一半华人的血统,他对于中国文化感兴趣,不远千里来到自己想象的异邦寻找梦想。   早期美国人对于华人的概念,对于中国的概念是错谬可怕的,这让他们联想的仅仅是一个愚昧尚未开化性子温和的过分的群体,戴维认为这样的判断不适合现代的人。他的母亲告诉他,他的外公以及往上的祖先都是温文尔雅的读书人,而不是生意人,很多生意人是因为没有文化而开始经商从事小本经营的。   不管这是真是假,戴维并没有认真地追究过,他来到异邦找寻自己的梦想。   戴维看见桑青的时候,她正在学校的书店里买书。每个人都有一个梦想,桑青的梦想是改变自己的生存状态,但是不是象桃红那样,桃红是直接的、没有商榷的余地,隐隐藏着些凶悍的味道。   桑青是温和的理性的。   冬天很冷,桑青瘦瘦的身体裹在显得宽大的大衣里,那是一件黑色的大衣,细细的橄榄状的扣子袢在皮绳挽成的扣圈里,大衣象一幅毯子裹住她细长的身体,她的身后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桑青留着短发,露着白皙的耳朵,还有她翻动书页忧郁的手指,她是那样不理直气壮,总是犹豫的踌躇不定的。这种犹豫不决的神态使得她显得与众不同。   戴维的看法是,他们是可以交谈的。   戴维想办法让桑青来教他汉语。   然后,他开始告诉她是怎样在自己的内心里找到上帝,他相信所有人都象他一样需要上帝。   桑青每次听见他讲神迹的时候,就会用难以置信的语气说为什么我没有见到上帝。   戴维就说,你是因为你不相信。   桑青想,如果我相信,那仅仅是上帝是我相信出来的,并不是真的存在吧。   对于这一切她将信将疑,常常迷惑。   那时候桑青开始做传销,销售一种什么都可以擦的洗洁精,可以擦地板、瓷砖、顽碟,一切顽固污渍,只要轻轻滴上一滴,就可以光洁如新、。   她常常不怀好意地揣想,上帝呢,是不是也如这种洗洁精,可以使一切不完美的恢复原样。   桑青始终没有见过上帝,上帝的视野里没有她这样的一介微尘。   桃红并不喜欢桑青的朋友,她也不喜欢外国人,不过她想见见桑青的男朋友。她居然打算嫁给一个这样的外国人,桃红非常不以为然。   她看见戴维的第一眼,就说:“他真瘦,看样子也不年轻了。”   桃红的心里难过,她的妹妹居然要嫁给这样一个男人,他不见得英俊肯定也没什么钱,她觉得桑青是错的,性子又执拗。   桑青对她满含宽容地笑笑,桃红不明白她就象她不明白桃红一样。那餐饭吃得不明不白,大家都没有说话,走的时候桃红搂紧了桑青,不肯放开她,双手攥得用力,大概觉得她再也看不到她了所以这样用力。   桑青使力挣脱,挣脱的时候莫名地流了眼泪。她才想起她们是姊妹,纵使很多东西不一样,她还是爱她的。   在回去的路上,桑青显得沉默、脸色更阴郁。   戴维问她,你姐姐是做什么的。   桑青说,不知道。   说完了,自己的眼睛就红了。她居然不知道桃红做什么,一直以来,她们这样隔膜地生活着。她说不知道,眼泪就淌了一脸,热热的。   (二)   有时候世界上的事情是决定于偶然的。   那个时候,桃红非常偶然地认识了章万川。   章万川来八仙楼吃饭,他是一个个子中等的中年人,所有的小说里喜欢将这类事业有成的男士美化,把他们描述成非常有气质的那种,两鬓斑白美言为浪漫灰。   其实桃红第一眼看见章万川的时候,就觉得他在看自己。   她对于自己的美丽是自觉的,但是她可以感觉到章万川的眼神的异样。   桃红的打扮有点俗气,她的早期教育多少是不成功的,没有培养高尚的审美观和简约雅致的趣味,不过她骨子里就不喜欢素淡的颜色--这样彰显不了她的特色。在所有的女人里头,你可以清楚地发现桃红。   她的所有的色彩搭配都很俗艳,大开大阖、喜气洋洋的招摇,但是或者有些女人必须这样打扮自己,比如作咨客小姐就得这样往俗艳里打扮,穿着茜红的旗袍,大冷天的露着到大腿根的旗袍,身上一朵朵硕大的牡丹妖娆得紧,刺激感官的颜色冲杀在一处较着劲。还有嘴和眼睛,都是湿润的感性的。   吃饭的时候也是需要启动一切感官的。   章万川就跟酒楼的杜经理说,你们的咨客小姐很漂亮,是不是。   他很有涵养地跟她笑,但并不掩饰当众调情的意图,他作的不算猥亵。桃红的眼睛挑了一下,跟着懒洋洋地一笑算是回应。   杜经理就叫她到包房里,“八仙楼”的每个包间的名字特别俗气,全是按着帝王宫殿起名字,让每个客人有胜者为王的虚荣感。桃红还记得她进的那间叫“阿房宫”,历史书上写那是秦始皇的陵墓。   桃红看了一眼面前这个貌不惊人的中年男人,心里想笑,你以为自己是谁?秦始皇,秦始皇是个历史上最大最出名的暴君。不过这种念头一闪而过,她马上笑着给章万川递筷子。   因为章万川是八仙楼的常客一年到头都在这里吃喝,杜经理的意思是务必不要得罪了。桃红对于当天这一桌子人谈了什么完全不记得了,她还得陪着喝酒。她想,这和三陪差不多。   三陪呢,陪着睡觉,自己除了不****觉,陪吃陪喝还要陪唱陪笑脸陪听黄段子。   她记得以前去作保险,那个答应买保险的男的来到他家楼下,问她上不上去坐坐,桃红很明白他的意思,再明白不过,觉得折堕,心想不就是一笔保单么。   心里都是恨意,脸上还得假笑说不早了明天再联系。那个微秃的男人将脸凑过来说,你作保险多少钱,如果你……桃红的喉头发紧差一点点就上去了,但是她还是控制住自己,马上打断他说自己还有些事,风一样走了。   走到街道拐角处眼泪还是流了一脸,她恨恨地想,所谓鸟为食亡也不过如此吧,她用最恶毒的言语骂了半天。但是她想在这里所有的单身女子都是有这样的际遇的,无依无靠的没有根基的,所以就会有这样的际遇。   桃红记得章万川很自然的在喝酒的时候就用手搭在她的背上,她可以感觉得到的热,她没有看他,这是一个面貌平常的男人,如果说有所不同的,不过是他的钱比一般的人多一些,在数量上的绝对值多一些。但是他对她还没有太多狎昵的成分,她知道有些男人的限度不止于此。   吃完这餐饭,她准备回前台的时候已经十一点,八仙楼十二点打烊。   杜经理说,今天你累了,提前一点下班,桃红觉着奇怪。   她便收拾了衣服走出来。在门口看见章万川。他坐在车子里,隔着车窗看她。   在这种注视下桃红觉得自己穿的不是很体面,一条牛仔裤,还有一件黑色的紧身T恤,只是脸洗干净了显得明澈一些,洗脱了风尘气和一股子****的味道,桃红的晚餐不过是一碟子炒面,她吃的时候带有一种凶恶的形状,一点也不优雅漂亮。桃红肚子饿的时候脚底发软。   她心底里嘲笑自己其实在本质上已经和卖笑没什么两样。每天笑足十个钟,虽然她们的工资比其他餐饮业的小姐略高一些但是笑的持续性也要长一些。   章万川看着她说:“今天你下班得早。”   桃红冲着他微微露了一下牙齿,笑:“这么晚车都没了。”   章万川就打开车门很自然地应道:“我送你一程吧。”   桃红坐进车里的时候还没有太多的感觉,她们这里的小姐也有被人家送过,就是顺脚送一下,虽然其中一个后来嫁给了送他的人,不过后来很快又离婚而已。   桃红心里马上浮现出一个有意思的词“饮食男女”,她想,两性关系都是先从饮食开始的,饮食是一个媒介与过渡,然后是什么,“男女”,男女的限度也不过是一夜情。她觉得自己已经沧桑到不想再搞这些东西,她伸伸自己的脚疲倦地笑着。   每天回家,桃红的脚背都是肿的,卸下高跟鞋,觉得好象遭受了一番酷刑。   章万川问她:“你笑什么。”   桃红说:“我在笑我每天都打扮的象个戏子,笑得不知道真还是假。”   桃红倒是说的真话,人的困惑不过就是不满于环境又没有办法摆脱环境的桎梏而已。她的优点是诚实,诚实得和她的长相不相吻合。说话的时候她看着章万川,有点惆怅的样子。穿着一件普通黑色T恤的桃红还是美丽的,象所有这个年龄的女孩,有点疲倦而脆弱的笑着。   桃红听见他的车里播着一首老歌,是歌颂垦荒的知识青年的,调子很是愉悦。她想起杜经理说当年的章万川是声势浩大的上山下乡运动中的一员,在北大荒呆了好几年,他曾经说过下乡的时候他只有十五岁。报纸上还有他的一篇文章谈老三届的故事,写的很有些伤痕文学的味道,不脱诉苦申冤外带歌颂的意味。故事里写他为了保卫集体的粮食差点冻死在暴风雪夜,写得激情澎湃桃红觉得写文章的人和眼前的人有些距离。   桃红觉得有意思,所有献身的事业都需要年轻与热情,盲目冲动才会有热情。好象革命、恋爱、战争,都是这样的,因为没有太多的世故与算计而已,所以不计一切地投入,具有强大的摧毁性。桃红不觉得自己和章万川会产生什么,章万川的年龄显然已经超过为了理想主义的思想而殒身不顾的范畴,他是踏实而稳健的。没有什么可以羁绊与妨碍他的。桃红告诉他自己住的地点,就闭上眼睛了。   在经过第五个红灯的时候,章万川回头看见她密密匝匝的睫毛盖住的眼睛流着眼泪,它们缓缓地落下来,在她干净的脸上划出清晰的痕迹。   桃红在睡着的片刻觉得温暖而惆怅。只有在睡着的时刻才会如此,醒着的时候她感到世界的冰冷。   章万川记得自己最后和她说:“改天,请你吃饭。”   桃红下车时,顿了一下,脸上的表情,犹似彩云蔽月,阴晴不定。   这个改天他自己很快就忘记了。   (三)   有一天,章万川的手机上浮现出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他想不起来是谁。   那一头,是一个清晰的声音,我是桃红,找章总。   章万川想起那个穿黑T恤的女孩,脸非常干净的那个,想起来的时候是一个昏黄的下午,她年轻的脸和微笑以及眼泪,她和某个女子相似。   后来章万川很自然地给她打过电话问什么事。   桃红客气地说,章总好象答应过请我吃饭哪。   她是很客套地说着这样的话,敷衍着,没有什么企图的,可是她的声音倒是使章万川想起了很多。   桃红说,因为刚好翻到他留的手机,她便打过去。   她说,章总,你忙么?   接着很快章万川的车就停在八仙楼的门口。   他给杜经理打了电话顺便帮她请假。   坐在章万川的车上,他问她要去什么地方吃饭,她说了个地方,川菜做的不错。   章万川说,你这个人挺有意思的,喜欢吃辣,吃辣的人都很坦白直率。   他们坐下来的时候,桃红和他说起自己,她的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家出走,他是个酗酒、苍白、不负责任的人,会拉小提琴,但是没有让浪漫主义的因子在下一代身上承袭。   桃红的早期印象里父亲就是这样的一个性别代码。她的母亲文化不多在地方歌舞团跳舞后来年纪大了再婚,嫁给一个水泥厂的工人,她常常是遇人不淑后来的日子过的更不好。   桃红没有刻意编造一个自己家境贫寒本人纯真大专学历的故事,据说不少南下寻找机会的欢场女子很擅长编这个故事,讲完了往恩客面前很逼真地一哭,就等着被良人救风尘,实际上她们的文化水平一般介于小学-高中,而且基本上也不象她们所说的为世所逼误堕风尘,对于人而言选择完全是自主性的成分占主导。   桃红自己是有大专文凭的,家境也不好,还有一个正在上学的妹妹,但是她觉得没有哭诉的必要,真的哭诉了就显得虚假,尤其是在章万川这种阅人无数的男子面前,这种小伎俩显得拙劣可笑的。   她心平气和地说着这些,没有什么自卑和尴尬地说着自己的事情,就象在说别人的事情。   然后菜上来了,他们就开始默默地吃起来。章万川注意到她的牙齿很整齐,而且白。还有她的手指,非常的细软无辜地平伸着,让人有握住它的冲动。   他们就好象认识了很久,存着默契,在生活的某一个侧面有着这样的熟悉与相知。   桃红没有化妆的脸显得洁净清纯,也没有生活不规律的痕迹。她的身材承袭了在地区歌舞团跳舞的母亲的遗传:腰是腰腿是腿,很小的时候母亲就给她扎一根皮带说女人不可以没有腰,桃红母亲的腰很细,生了姊妹俩以后还是一尺七。桃红的母亲以前腰更细,有着蛇一样蜿蜒的身段和含吐自如的眼光,站在幽暗的地方。据说腰臀比例低的女子比偏瘦的女子更引人注意。   不过后来她自己说,自己一直这样瘦是因为生孩子的时候没有任何的进补,她看着隔壁一个吃得脸都肿胀起来的女人觉得自己的命真苦。她的清瘦是一个男人不负责任的后果。如果一个女人是幸福的,她就会对自己的身材失去自律性。   一直到二十四岁,桃红的腰还是挺拔而纤细的,而从比例上看桃红的腿也很长颇有些漫画里九头身美少女的味道,裹在紧紧的牛仔裤里纤毫毕露。相形之下她的妹妹桑青显得有点怏怏不乐的营养不良。   章万川点了一根烟,他觉得眼前的女孩子实在而早熟,就象一个不愿意招惹大人生气所以执意不要糖果的孩子。   吃完了他就带上她在城市里兜一圈,总的说来,他们的互动模式进行的很成功。   城市很美丽,不过桃红觉得种种美丽和自己是没有关联的,不过今天她总算是看见了这个城市美仑美奂的一面,以前也许是太匆忙没有时间,总是错过了驻足欣赏的机会。   她想起有一天看凤凰卫视的一部日剧,一个年老的建筑师带着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孩坐直升飞机俯瞰东京的情景,女孩纯洁的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惊喜得直接、赤裸裸。那种被物质激活的表情既美丽又可怕。   还有《漂亮女人》里的朱丽亚·罗伯茨,坐在里查·基尔的银色莲花里非常享受的姿态,放松惬意地一笑,虽然她穿着廉价的粉红色背心和裹着一双美腿的长统皮靴但受到鼓励整个人奕奕生辉……   桃红将手手肘支在膝盖上没有说话。   有没有人拒绝过私人直升飞机或者银色“莲花”的诱惑。相对说来在《美国舞男》里全裸的理查·基尔也没有饰演千万富翁来得迷人。他身上的迷人之处,首先是财富,其次是作为雄性动物的性魅力。   雨果倒是说过“对物质过度热情,这是我们时代的罪恶,由此便产生某种堕落。”不过桃红想,假如贫穷假如一无所有我将无法升华只有沉沦。雨果的假说只是一种文艺的诠释,桃红的想法更符合现实主义的法则。   那个晚上,桑青一直打电话给桃红,她电话的留言说“我是桃红,现在不在家,有事请留言。”桑青不知道桃红在做什么。她一直不知道,那时候桑青觉得寂寞。挂了电话她想,桃红也和自己一样寂寞,是因为害怕寂寞,所以彻夜不归。   (四)   桑青去看桃红的时候,桃红已经住进了“碧涛小筑”,四室两厅的房子,装修的美仑美幻。24小时保安和电子监控设备,加上物业管理费、房产税若干。   这样的一套房子,保守的估价远超过桑青的想象能力。   坐在她宽大的客厅里,桑青问她:“姐,你哪来的那么多钱买房子。”   桃红就说买股票赚的,那时候桃红已经换到证券交易所工作,桃红是个实际的人,做一辈子的咨客小姐也没什么前途,尽管社会主义制度为劳动者创造了不少就业机会,但是劳动力的总的供求失衡的状况在我国还是严重存在,劳动就业的压力还是很沉重,经济增长提供的就业机会本来就是有限的,所以她要趁任何的可能性改变自己的命运。   桃红的股票学习是半路出家,但是她却很用心。   桃红也绝不是一个认为一栋房子就可以满足自己愿望的简单女人。没有受过系统化的教育是她先天的不足,但是所有的不足可以在现实生活中得到修正。对于这一点,桑青觉得自己的姐姐确实是个不一般的人,把购物、煲汤、美容的时间用在学习更新上,比空怀惆怅等男人夜归剔银灯栏杆拍遍肝肠寸断要有效的多。   桃红也是很清楚自己的价值的,当初她所认识的女孩子不少转作其他的行业,有些甚至   下海当了小姐,不过最终没有什么好收场,染上性病的、吸毒的、养小白脸、赌博……生活空虚又没有更多的寄托,然后错误地相信感情错误地相信男人,最后只能得到错误的结局。   桃红觉得自己所作的每一步都是具有绝对效益的。同时也通过证券交易所扩大自己的社交范围和信息范围。而且她还问章万川是否可以让她晚上去上一个MBA课程。   章万川的感觉是,桃红和自己所认识的所有女人是有一些不同的。不过他认为,以桃红的智力而言,是否真的上得完这个MBA班倒是值得商榷。不管怎样,这样花出去的钱,比起买珠宝、衣服以及各种不切实际的消费来得合算,那种消费来得无止尽,而且象吸毒一样容易上瘾,不到床头金尽不罢手。上课这种消费虽然附庸风雅,多少可以增长知识。   章万川也不得不承认桃红妩媚温柔的外表下,有着坚定清醒的一颗心。   章万川想起以前相处的另外一个女孩子,因为长期无所事事最后就在屋子里服毒自杀了,她一直很爱他,希望他和妻子离婚重新组织生活。不过她所忽略的事情是她所持有的爱情是一种幼稚的东西,和人类童年的情况相仿:轻率、冒失、放荡、逞着性子哭哭笑笑。对于一个成年人而言,这种情绪状态显然是不够健康的。   尽管章万川喜欢她不顾一切的疯狂以及种种床第之欢,对他而言这延续了他青春的体验和绝对的控制欲,但是另一方面,在她不顾一切的疯狂情绪之后是一种精神上的无法自控。   无法自控的人、情绪化的人,都无法靠近幸福--在章万川那里,幸福是一种理性的产物。   所以他喜欢倾向于理性化的女子,比如桃红。   他们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同一类人,他们相信爱情只是为了防止人类自杀而衍生的产物。他们也相信物质交换原则。笃信交换所带来的意义。   章万川坐在碧涛小筑的房间里喝着桃红给他煲的汤,此汤有一个狎邪的名字“二奶靓汤”,专司壮阳补肾之功效,对于疲于奔命的中年男人有回春之效。桃红跟着电视里的方太学,作的已经有八分火候。一般说来,所有的餐馆所煲的汤,都是加了色素、味精,调动食欲的不健康食品,欺骗的是自己的味蕾。所以大概只有自己的老婆可以照顾老公的健康,不惜工本精心烹制,不过章万川的老婆是陕西人,面食作的极好,但到了粤地多年不谙煲汤之道。她不知道章万川的胃早就过了适应粗放的面条烙饼和馍的时期,现在他需要的是更精致、贴心的食物,其中有更多的不可告人的私人成分。   看着桃红妩媚的身影在眼前掠过,章万川觉得轻松。   桃红喜欢在不公开的场合穿的露一点紧身一点,低胸的黑色开司米外套。还是有若有若无的诱惑感。   章万川突然问她,你爱我么?   这其实是个肤浅的问题,不过每个人都想知道,知道自己是不是因为本身具有吸引力而获得爱慕的。在这一点上即便是章万川也不例外。   每个人都喜欢强化所谓的个人魅力,但是没有极其肤浅的外物,比如金钱、权力,所谓的个人魅力是不存在的。   桃红坐在那里剥一个橙子,她的动作很轻,低眉细目的,使章万川想起一首艳词:   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指破新橙。   锦幄初暖,兽香不断,相对坐调笙。   低声问相谁行宿,城上已三更,   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年行。   《少年游》据说词人周邦彦恋上名妓李师师,那时宋徽宗要夜宿李师师处,几乎与他碰头,此词为他藏于床下其后乃作。香艳绮靡比肩于纵游秦楼楚馆的柳永。   少年游,章乃川觉得实在是讽刺。少年听歌红绡帐,中年听雨客舟中,风流总是雨打风吹去。对于他来说,真是暂欢如梦。   桃红和他说起自己的母亲,她的母亲很喜欢打扮,在那个时代就是奇装异服,喜欢穿一件紧身上衣一条大摆的裙子,头发束起来盘成一个发髻,现出峭丽的下颌和修长的颈项。不过她中了文艺青年的毒,充满激情和期待地嫁给了团里的小提琴手,最后小提琴手却在有一天夜晚不辞而别。这样一个美丽的女人就是在时光的煎熬里逐渐衰老的。   桃红想,如果她现在见到我的生活,该是又嫉妒又羡慕,因为青春是不应该浪费的,尤其是浪费在不值得的人身上。激情这种东西,是没有自制力的表现。   所以,她转过头对章万川说,我喜欢细水长流的情感,比如对你,就是这种细水长流的感情,日久渐深。   说着她很自然的靠过来依偎在他身边摩挲着他的手掌。   这种摩挲与依偎含有所有的温情在里面。   章万川有时在想,那么他们是以一种什么样的情感组合在一起,如果不是激情的话,那么所谓的细水长流日久渐深的情感是什么?   他看着桃红的侧影,和翦翦一样。   她们都和某个女人神似。翦翦的身上有她的放浪热情,桃红的身上则有她的阴沉和脆弱。他不过是在延续青春期的一种缅怀,在复制一段过去时的记忆而已。这样的缅怀看上去真象古典主义小说里描绘的那样“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他不过是隔了时光来探看自己的旧梦罢了,这是比较可悲的现实主义的说法。他记得自己说过他喜欢桃红的黑发,一路逶迤而下垂在胸际的长发,象所有的记忆在提醒他。   (五)   去上课时,桃红穿的很朴素,现在的时尚有一点偏颇,就是所有的****妇女打扮的非常邪门,而正宗的坏女人开始收敛。   桃红开着自己的车,一辆“别克”,蓝色的,象海洋的颜色。所有的小说里坏女人开着红色宝马呼啸而过,然后一脸得色地跃下车的情景在桃红这里都不存在。她不过是要重新开始,每个人都希望自我改变。   上课的时候,她认识了很多的同学,其中不少已经是在相关企业里作了很长时间积累了经验的人。桃红很少说自己的事情,下课了看见一堆人在一起聊天,她就静静听着。   牟少庭是在那个时候注意她的。   他注意她是因为她比较漂亮、年轻,然后是有一点沉默,收敛。但在本质上,她是一个艳异的女人,热的女人。她的衣服都是合理地伸张她的曲线,但是并不暴露。   桃红不再是穿的似乎入了邪宗的桃红。   人总是被影响与被改变的,即使这种影响也许是情非得以的。桃红从看人的眼神到发型步态、从首饰到内衣都发生了变化。萧伯纳有一出戏剧《卖花女》,讲的就是从内至外的包装可以彻底改变一个成年人。在戏里面奥德丽·赫本小姐饰演的粗野的卖花女最终脱胎换骨为窈窕淑女,跑到上流社会骗人。就跟咨客出身的桃红也可以修炼得雍容华贵气质不凡。   桃红问他借笔记,他的字体粗大笨拙,象小孩似的,大头大脑的字,她微微地笑,就是因为那样无声息的笑意,牟少庭记下了她的名字和电话。   他们一起吃过几次饭,桃红听他说话,总是善解人意地笑,她喜欢用一种淡淡的香水,象青草的味道,下了雨后的青草地,潮湿而清新。她始终听他说话。   然后他们开车去湖边,但是这个城市唯一的湖仅仅是人工湖,一池死水没有波澜,无处可去的情侣在这里聊天、散步、恋爱……牟少庭想他们很象情侣,但不是。   她绝口不提自己。   我,我没有什么好说的。她总是笑,声音细碎,妩媚如狐。   她的名字那么热艳,桃红,但是穿得越来约淡,灰、黑、白的调子……显得和她不相衬。   他有一次甚至就要触摸到她的唇了,就在那一刻她的眼神黯淡下来,月亮照在她的脸上阴晴不定,她定定地看着他眼神虚恍,看的得他心惊便没有吻下去。   她没有说过爱他,他却相信是有的。   他留过她的手机,但是常常关机,他急切地想知道她身在何处时永远找不到。   或者是忙音,或者是留言。   桃红小姐永远不在。   牟少庭最后没有再见到她。牟少庭很颓唐,她在空气里消失了。象那种香水的味道,下了雨后的青草地,潮湿而清新。   (六)   张浅是一个个子中等的小女孩,有一张怯生生的脸,削肩、单薄的身材好象成长中的少女,刻意露着一双修长的腿,脚踝上圈着细细的脚链。白皙的脸上露着招人喜爱的表情,非常不自觉地皱起下巴。张浅只在”八仙楼”作过很短的时间,她不喜欢做咨客带位。她喜欢跳舞。   张浅后来在一家夜总会跳舞。   桃红一直不知道这种跳舞和她母亲在舞台上跳的那种舞有什么区别,她的母亲化着浓艳的妆却是正气凛然地跟从着以集体和革命为命名的节奏起舞。   张浅跳的是艳舞。只有艳,没有舞。   后来桃红偶尔去那家夜总会,看见张浅穿着黑色的三点式,外面披着薄纱,头发扎成一根朝天辫,在激烈的摇滚乐里跳着,观众们只看她裸露的大腿和胸。   张浅学的是民族舞,四肢柔韧并不适合这样激烈的节奏。而且她的舞伴把她在拖来托去,使得这种舞蹈本身就很滑稽,有点象催情的蛊。   张浅后来喜欢了一个男孩,桃红见过他们在街上走,是一个英俊而沉郁的男孩,有自恋的倾向,身上洒着古龙水,象雨后的草地的味道。   张浅介绍他时用力地往他身上靠,象在寻找一种所谓的支持与依靠,但是男孩竭力躲开。   桃红想,张浅的结局会幸福么?   后来证明张浅的感觉出了一些问题,男孩后来娶了一个长的非常一般的女孩,家里有一些钱有地位。爱情往往是虚弱的,敌不过现实的生存法则。   张浅后来和一个台湾人交往,说是他的女朋友。这个年龄段的男人很少不结婚的,假如不结婚,就会有自恋、或者同性恋的倾向,总之注意力一定偏谬了。张浅后来被这个人的太太毁容,漂亮的脸上留下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疤,从眼角拉到嘴角,很可怖的伤害。   张浅只好去磨皮,再后来听说张浅作了****。   桃红后来在街上看见张浅,她很愉快的样子,拉着她去喝茶。   桃红问她过得怎么样?这样问固然唐突,但是还是问了。   张浅抽了一支烟,笑意很淡。   被伤了脸之后她倒是上去那个台湾人的家。   他坐在沙发里,力不从心地衰老的脸,微微凸起的小腹,坐在那里听音乐--音箱里放着卡拉斯唱的茶花女选段,气若游丝的23岁欢场女子的繁华与寂寥,令人泪下的声音。   张浅说,你知道,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屈辱。   他非常疲倦地说,请你离开我。   为什么?   我得了病,是绝症,癌。你看我这样的憔悴、衰老,你放过我吧。   张浅自他的家里出来,看着天空,觉得非常虚空,令人目眩的虚空。她想起歌剧《茶花女》原来的采用的意大利名为《放荡堕落有待救赎的人》,觉得反讽之至也可笑之至。   那是在说我呐。她笑。   所以所谓的救赎,是没有的。自己救自己罢了。   张浅的表情那样波澜不惊,是哀莫过于心死。   张浅现在作什么,桃红没有问她,张浅有一张轻俏窄小的脸,据说很多跳舞的女孩都有这样一张模式化的脸,上起妆来容易。张浅的脸上布满阴霾,在暗哑的灯光下显得杀机四伏。   桃红买单的时候,没有看张浅的脸,那是一张曾经十分妩媚的脸。现在,桃红不敢看。   桃红回到家里,看见章万川坐在屋子里。他没有告诉她要来。他正坐在屋子的一角喝酒,脸色阴沉。   他一直沉着脸不说话。   桃红觉得疲倦,所以她也不说话。   他们一直不说话,因此这种沉寂显得可怕,好像是一种寂寞的对峙。桃红想到了张浅,还有她肃杀的脸,有过疤痕,即使是磨去了,心里也还是留有那深深的阴影。这张脸一直藏在她内心的深处再也没有淡出过。   (七)   桑青不知道桃红最后去了什么地方。   她觉得她应该还在这个城市。   桃红留给她一笔钱。桑青不知道她有这么多的钱。   桑青坐在偌大的客厅里,收拾她的东西。她发现桃红喜欢那些小而无用的东西。包括她那些华而不实的餐具:开着糜烂的花朵的盘子,绘着硕大果实的汤碗,还有粉红色的咖啡杯。   桃红买的十块桌布,是那种细细密密的麻纱。上面的花象是憔悴了,不舒展。   她把它们放在一口大箱子里,从来没有动过。   桑青觉得她一定是疯了。   她们之间从来不是亲密的。有时就如陌生人。   桑青对着桃红卧室里的大镜子揣想,她看见自己的脸在镜子里一点点地淡下去,好像很多年前在桃红眼睛里的自己。   她想自己再也见不到桃红了。应该是这样吧。   想到这样,她哭了,眼泪热热地覆盖下来,天色那时变成灰蓝。 四喜   (一)   四喜在乡下的时候,已经念到高中。四喜并不念书的料子,但是四喜写的一手好看的钢笔字,因为喜欢上语文课的于老师所以尽了心练一手好字,那是个皮肤白皙眼睛细长近乎病态的男子,说话文绉绉,有很多忸怩的小趣味。因为在师专毕了业究竟是留不下来,分到地方上教书,所以总是怀才不遇的样子。   四喜不懂,错会了那是忧郁的意思,和感情牵上了干系。   于老师一般人是看不上的,大约是四喜长的并不难看,所以上课时常常叫了她起来念书,四喜的口音不重,念起来颇有些戏剧的味道,这样的语言修为完全是于老师的教诲。   四喜她爸的意思是,女子原本是不需要念那么多书的,地方上念书念的最多的是李一牙的小女儿,人家已经去了美国,读到博士,书念的那么好,自然是有过人的地方。   四喜的爸说,没有用的,李一牙的姑娘都长的丑,最丑是这个老幺,个子都不过1·54,瘦,还略驼背,近视。四喜没有去过美国,知道是有钱人聚居的地方,那比城里又不知强去多少,他们村上的许潇潇是到了北京回来时据说是阔了,长的美了很多不说,带了的东西也是成箱成萝。   四喜她爸很久都闷闷不乐,说是许潇潇不外是在那里被个台湾人包,充其量是个二奶,立不上名目的姘头,可你看她当然是自己把自己正经当人了,那两个骚眼睛现在都是立起来的看人。   四喜她爸看了四喜一眼,说,将来的前途你是要自己奔。   四喜在家也是有些娇养的,暑假便上城里去投奔她哥。经年不见,哥哥三多显的黑瘦而老,倒是她嫂子越加白嫩,两人在城里租了小门面开个火锅店。   哥哥见了四喜,先叫嫂子弄些吃的,四喜因为饿,多吃了一碗,洗碗的时候,听见嫂子低声嘀咕:“我们家哪里禁得住这样吃,你那妹子细皮白肉是个娇养惯的,倒说说能作啥?”四喜原不过是来看看,听得这样说,心里就难过起来。   她哥哥是个镇不住老婆的人,虽然是发了脾气,赖不过老婆三下五说的,也是没有办法。四喜帮着在小店里洗菜、传菜,倒是伶俐,偏生她嫂子冷眼瞅不惯,隔三岔五说些风凉话抢白她。   终有一天,哥哥问四喜,愿不愿出去做事,四喜听出弦外之音,便问上哪里,三多说你嫂子给你在个发廊找了个洗头的差事,也是托了人的,你要去了便好好作,不要挑三拣四怕苦了,出来便是这样子都是要吃苦受累的,若是捱得下来又是不一样。   四喜听了爽快答应了,吃饭的时候用一双眼睛瞪牢了她嫂子,她嫂子看的不自然,问:“你看个什么。”   三多方知道妹妹是个倔强硬性的人,那样的眼神任谁也受不住。   四喜去的发廊叫“娜娜”,听起来倒象是法国****的名字,透着轻佻、不正经。老板于娜娜说是正经上广州学了美容美发的,还有毕业证书,以及和一个二毛子的老师的合影,于娜娜说是法国人。虽说法国是胜产华服、香水以及美女的圣地,但是那个导师实在是没有气质,倒象是前来淘金的俄罗斯人,以前流亡中国的落魄白俄就是那种怏怏不乐的眼色。   不过有一次于娜娜把个客人的脸作到过敏,几乎毁容,她也就不再吹,但是好歹里头的小姑娘个个有红似白颜色鲜艳,来洗头、作脸的女人看着也指望自己人老珠黄却可以这般起死回生。其实完全是个年龄的问题,于娜娜招的洗头小妹没有一个超过20的,另外作脸的几个年纪略长又另有一番风情。   每天给客人按摩头手肩膀外加脖子,四喜直觉得自己力大无比,碰上客人不老实用言语撩拨的“妹妹,这里,哎哟,哎摇。”叫的淫荡的很,四喜只当听不见,若是着了恼,自管在他肩膀上狠狠摁两下,搓揉的骨头“咯咯”脆响,耍个伶俐的眼风,那个喜欢白日宣淫的爷就自然收声不叫了。   于娜娜有一次仔细看了四喜说,四喜倒是有点象我,泼辣的很,看这些人还喜欢她的泼耍劲。   四喜仰了脸看老板娘,听说于娜娜以前是锦绣歌舞厅的领班,红也红过的,因为不忍心钱白白流了去,所以不限什么客人都是接的,日以继夜不辞劳苦,必要的检查、治疗都不作,落下一身的病,迅速的衰老、没落。   四喜看看镜子里的自己,倒是口角春风杏脸桃腮,鲜艳的很,对于娜娜的比拟很不以为然,心下说,你怎么跟我比。你看起来简直就象我妈。   其实于娜娜只比四喜大10岁,就算想,也是有心无力的。   四喜日日摩挲人头无数,洗了又揉,想着自己的人生是不是就这样过去了,心里觉得焦躁。   直至一日,四喜在街上碰见李媚色。   李媚色原是也在“娜娜”里头作的,不过来得时间长一些,已经开始替客人洗脸,是个体贴小心的女子,所以回头客不少。于娜娜的美容原是男女不拘的,不过后来和她要好的一个男的喜欢让李媚色洗脸,渐渐有些上瘾了,每天直接下班便过来,他又言语风趣善于讨好,媚色多少是喜欢他了,直教于娜娜看不过眼,马上扫地出门。   李媚色看见四喜,便问她近况,还请她吃饭,以前四喜对人都是不错的,尤其是媚色,更是小心奉承,大家之间有惺惺相惜的味道。   (二)   四喜便将自己的情况说了,问媚姐还有什么别的地方可以关照自己去作,自己是不怕吃苦的。   李媚色看着四喜笑,你这张嘴真是讨人喜欢的,伸过手来摸摸她的脸说年轻就是本钱之类的话。   四喜眼见李媚色的行头都是时新流行的,就知道她另有门路,不过李媚色那喑哑的口红到底不配她的皮肤,全部亚洲人都不配的暗紫色,在脸上显得肃杀诡异,象是聊斋里的狐魅。   李媚色工作的地方叫“金云阁”,听起来象个庙,其实是间金碧辉煌的歌舞厅,小姐们美若天仙,四喜引进去的时候,周围的人都讪笑,领班的吴雁行说:“改个名吧,叫斯琦怎么样,会写吗?”   看了四喜的字,她说,“字不错,跟人一样秀气。”周围的小姐抱牢了手,个个递眼风偷笑,不怀好意得紧。   四喜突然想起了于老师苍白的脸和他郁郁不得志的表情,觉得作什么都要作到出类拔萃才行,满管是什么行业。   到了现在四喜也明白自己作的什么,不管拘不拘,都是要做事挣钱,不过人的行为也不是全部可以告人的,就跟政府决策是一回事。要想将欲望变成现实,就得交换、妥协、退让、屈服。人生是不是令人震惊、令人失望的,这并不重要,就算反感,还是要接受。   四喜下定决心再也不要回于娜娜那里洗头,一想到另外兑了的洗发水的味道,她就想吐,还有那些交唤的声音以及那些几乎让她错手扭折的脖子。   四喜想,做什么都是一样的,但是四喜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第一次,四喜和一个老男人做,那个老男人大概是吃了药,一个晚上办了三次,四喜疼的第二天走不了路。听口音,是个北京人,只有北京人是这样专横的说话的,权利给予他放纵的机会,尽管他是老了,某些机能需要药物来助长催发,但是他的胆色绝对是在无数的斗争中很好地培养起来的。   不过四喜数钱的时候就知道,这样的折辱比起于娜娜的剥削,原是算不了什么的,她一个晚上的劳动抵得上一个月的劳动。   四喜有点麻痹的时候多半是躺在床上的时候,她开始数钱,她是个明白人。数钱的时候她的心很冷很安静,她知道这些钱全部是自己的,她有安置它们的地方。   她抚摸着,脸上有了安心的表情。   屋子里有一种迅速腐朽的味道,四喜不知道是房子烂了还是房子里别的什么东西烂了的味道,烂醉如酒的味沁人心脾。   作到后来,四喜转去桑拿,一天接过15个客,最多的时候接了20个,到了后来四个月,四喜就已经陪吃饭了,在这样的行业里,意味着档次上升。况且有文化多少是好一点,除了会看眼色,太没有文化显得没有趣味和愚蠢,虽然是色情业,但是对于一般的嫖客来说,他们还是需要有仪式感和交流互动的。四喜学会了“上位”这个词,聪明的人上位快,晓得占领制高点。   四喜碰上余卫城的时候,还不到22岁,还漂亮的,显得清纯秀气,当然也会打扮了,抹着本色口红,细溜的身材穿着旗袍,袅袅婷婷地走过来,坐在余卫城的身边,余卫城就想起大学里一个一直死追,到底鹿死他手的女同学。余卫城一向认为好的女人更重要的是态,懂得迎合应对,而不仅仅是脸。   他们一干人正在谈最近放的《人间四月天》,然后问,林徽音该嫁梁思成还是徐志摩?   其中一个小姐说,我喜欢徐志摩,黄磊演的多好,自己老婆都肯离掉去追,最后想见一面还飞机失事死了。   余卫城就转过脸问她。   四喜对于这几个人关系是弄不太清的,只不过看这片子讲的是恋爱,就追下去。   她说,徐志摩是个诗人,文学什么的都算不上正经专业,诗人更是都是靠不住的,心眼花,爱情又多,自己二婚不说,他后来还不是追有了老公的陆小曼,他不爱女人,女人也是追着他爱的,和他,苦恼比快乐多;梁思成有专业,学建筑的,有专业就是有饭吃,还留了洋,有前途,而且世家出身,对女人专一。当然是嫁梁思成。   其实四喜的审美观还是倾向于黄磊这一类的,但是她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话有点粗,但是尽在道理。关键是余卫城的大学女友是被中文系的伪文学青年追去的,他心里一直对这样的男人是相当瞧不上的,就觉得不少女人容易犯傻不懂得去芜存菁认真识别。   最后余卫城的朋友看了旁边一个长的象周迅的女孩朗朗说:“就她,她长的好。”朗朗只有初中文化,却白白有一张酷似新月女神的脸和符合比例的身材。   余卫城却觉得四喜更对胃口。他知道她是有心计的,但是喜欢她的机巧应变。   余卫城对于女人就象换汽车,不过四喜却是铁了心要跟他,在余卫城身上看到自己的理想和未来。她欠的,就是机会。   余卫城本来是打算处个三五月就丢开手不理,不过后来生意上的纠葛,被人打到重伤住院,对方是生意上的竞争伙伴,不满他的作风,所以吩咐打手“打的几个月起不来就行,不要打死。”对方当然是冲关键部位下手。   余卫城以为自己就要残了,其他地方残了也就罢了,不过打到显要的位置,以前那些亲亲密密的都不见了,他躺在医院里头,看着窗外的天觉得灰黯以极。   (三)   没想到四喜就摸进来,拿些汤汤水水给他喝。   余卫城问:“你不忙?”   小姐不忙是不应该的。   四喜说:“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其他的没什么忙。”   余卫城说:“我要是残了怎么办?”   四喜说:“我背你。”   说到这里,四喜的眼睛红了,比起其他男人,余卫城好多了,就算是下半身没功能了,也还是比他们好。   余卫城记起以前带她去珠宝店,问她喜欢什么。   四喜看着都喜欢,戴得太大怕余卫城笑她俗,就拣了个小的白金戒指套在手上,幽幽地说:“刻个字吧。”   “刻什么?”   “天长地久。”四喜说了,觉得有点突兀脸红了一下,没见过这样的关系说“天长地久”的,不过那是四喜真真想的。   余卫城看看四喜清俊的小脸,笑笑,“你要天长地久就天长地久。”   搂着她,四喜觉的有依靠,觉得借来的暖也是暖。四喜的心里很高兴,那一会,是真的高兴,余卫城从来没有打过她。   四喜记得以前陪吃饭的的时候,有一个大老板变态,叫她们十几个进去脱了衣服,用烟头烫,用脚踹,还用皮带抽,她只能护着紧要的部分在地上尖叫打滚。   四喜想,就算余卫城残了,也没有关系。只要他还想要她。他比她大15岁,可是一脸的匪气、霸气显得人更苍老,象她的爹。   四喜已经过了按照情欲来择偶的心理年龄,她觉得自己快要迅速地苍老。许是这样,对于余卫城更多了情意。   余卫城看见她一直戴着那枚小戒指,小小的白金戒指环在她细长的手指上,有时她坐在他跟前笑着摩挲欢喜的样子,让他至少觉的她是爱他的,不管是哪一个层次上的爱。   他有三个月起不了身,四喜就端茶倒水,帮他擦身子。四喜越来越象他的妻,身子显得凝重,没有以前的轻俏。   余卫城觉得该说些什么:“我结过两次婚,一般的女人可能受不了我的个性……”   他是来搪塞、推托和拒绝的,那个下午,四喜定定地站在他的床头的时候,他就觉得触目心惊。   四喜削了一个苹果给他,“你说过了,我们见面第一次你就说过,你喜欢我,是不是……我全记得。”   余卫城觉得她的记忆力过分的好,或者是自己值得对方这么记得。   “我要嫁给你,但是,恐怕你嫌我。”四喜说的平淡:“你是知道我喜欢你的,我要跟着你,你多半是说不的。但是还是一句话,喜欢和其他的什么不相干,就算以后各走各的路,我还是喜欢。”   四喜的语气决绝,脸上清晰地流下两行眼泪,她觉得无奈和软弱的时候是不会流眼泪的,因为眼泪也无补于事。但是不知为什么,还是扑簌簌掉了泪。   余卫城好了的时候,就跟四喜结婚了。四喜终究是得了天长地久。   余卫城没有残废,按照以前的口风,夜御十女的牛皮还是吹着。四喜当了他的太太,至少自己经营着一家规模不小的美容院,余卫城说,这是给你打发时间的,玩玩就好,不要当真。   四喜嗔道,我从来不是玩的,我这个人,顶真。   有一天他睡了,四喜拿出结婚证来看,看了好象不相信细细摩挲着,余卫城的睡态象是宿醉,烂醉如泥。   四喜看着自己的一切,淡淡地笑了。   四喜时年24,脸上有着淡淡的光泽和浅笑,人显得后生,就象刚出校门的女学生。 花忆前身   (一)   大三的时候我在北京,租了农民房子住,房子的窗外开满月季,那是一种粉红硕大的花,和玫瑰比它的生命力很强,每天只要我打开窗,就可以看见它们。   我的床上放着大江建三郎的书,虽然相比之下川端康成更唯美古典,但我们这个时代已经不需要他了,并且他有一点点畸形,这使他的文章常透露一种绝望的味道,而我仅仅是个要求正常合理生活的人。大江建三郎是个骨子里很顽强的人,在放纵的透彻中现出温和。   下雨之前我的小小的CD机会放五轮真弓的歌,和90年代的日本女孩比,她的声音未免有些成熟性感,只有70年代放得下那么多沉郁的思念和爱情,她有一张说不上漂亮的脸,有人情味的眼睛,厚厚的唇,总是有过度的忧郁要抒发。   我最喜欢和我的同学隋力微去看电影,看《吸血僵尸惊情四百年》,看人和鬼打架又是一晚。力微在和念计算机系的李夏恋爱,是的,李夏的务实、理性可以弥补力微的任性、感性,他们爱去B大附近的“雕刻时光”喝点小酒,那里墙的四周都是书,你可以随意抽一本来看,在微黄的灯光下,酒气书香的微醺中,所谓爱情大概就是一种错觉。力微喜欢下雪的时候在雪地上奔跑,李夏给她拍了许多照片,22岁的力微是美好的,尽管力微算不上很漂亮。在照片上看,冬天的北京苍凉古老,衬出青春的好处,所谓青春是绝对没有过往的花样年华。   他们常说起永远,永远有多远,大概是一辈子的事吧,不过我常想,这种承诺不符合科学性。没有人知道未来,这是符合科学性的说法。   不过后来,李夏去了美国,力微对于这件事是乐观的,在她印象中美国是不错的,我们都爱看王家卫的片子,里头的王菲是卖HOTDOG的女孩,梦游的慵懒的表情,整日里充满幻想无所事事,她工作的快餐店整天放一首叫“加州梦想”的歌,后来王菲如愿以偿去了阳光灿烂的加州,并且当上了空中小姐,还得到了暗恋对象梁朝伟的爱情。按照歌里的陈述,美国是个充满梦想的地方(以加州为代表)各种鲜艳刺激的色彩在那里静静的厮杀,呈现出一种强大的张力;并且有许多的黄油面包,有待勤劳的人们去开掘。当然,那里一定不缺乏爱情,一种热情洋溢的摇摇晃晃的爱情。   力微说,我会等你的。李夏想来是很感动,我相信每一个男生听了这样的表白都会很感动。不过这种感动没有多久。李夏的同学给力微发了E-MAIL,这个男孩是一直暗恋力微的,即使和李夏一起考到美国去之前都念念不忘力微。他告诉她李夏已经在那里结婚了。   结婚对象是一个美国女人,37岁,对美国人而言,李夏的含蓄、内敛、真实都很迷人,是一个巨大的资源有待开发,他们很快就结婚了。结婚就是结婚,不象恋爱,还是精神的,虚拟的;婚姻代表一种现实的物质的状态。李夏的幸福观得到了兑现,也许这就是加里福尼亚的阳光普照的好处吧。   李夏结婚大概意味着他和力微的关系就此告一段落。力微很平静,她不会象同龄的女孩那么多愁善感,不过肯定有些消沉,常喝酒,但不会哭,喝酒之后就会睡觉,睡上一整天,不省人事。   每当我看见她喝酒时的状态,我就想,若果你要谈恋爱,就不要太认真,因为认真过度,就会变成一种伤害,当然我是个悲观主义者,乐观主义者不会这么想,他们会和新的对象恋爱。一年以后,力微也结婚了,她嫁了一个不错的人,学历高并且收入丰厚。   我去她的新家,房子很大很空,有古墓的清凉,在阳台上可以看见海。这是潮湿的天气。   我坐在松软的沙发上,问她:“你还记得李夏么?”她笑笑,说他已经离婚了,来信说想和她继续保持联系。   “但是,”力微说:“我还有什么可留恋的,过去了就过去了?”语气有点刻意的冷淡,但分明是恨的,如果不爱了就会恨了。   力微是恨的,恨是执着的,证明她忘的不够彻底。我想人本身就是不彻底的,在现实的威压下,总有小小的屈服和无奈。   也只有女人才会用这种思维方式看待爱情,所以在中国的古典主义作品中他们只有两种结局:含恨殉情,报仇雪恨。总归都是恨。但力微不是霍小玉,想想唐代的女性真悲惨,被男性抛弃了,只好化为厉鬼索命,索命之余,眉宇间隐藏了哀伤怨怼,这类故事的结局总归阴森而凄艳;活在现代的力微顶多喝喝啤酒睡上几天,后继续生活重新做人,尽管生活获得更大的自由,不过她还是有自己的遗憾和悲伤。   说完话的力微又开始喝酒,不过现在的她喝的是红酒,比较优雅,总归嫁了人,讲究了,知道女人喝酒要有仪态,而啤酒的档次比较低,一个漂亮女人拿一大杯啤酒喝的醉醺醺总不太象话。   她要我也喝,我便喝了。她把背景音乐调成慢慢的《加州阳光》,用小提琴奏出来,本来轻快爽利的节奏刻意放慢了,带出的竟是悲哀和迟钝的感觉,犹如我们的心境。   或者,那花样的年华,在急管繁弦的催促中已经回不来了。   比如爱情,也不会回来。   它是一个过去时。既然是过去时,那种影像,就如1997年的照片。   现实中的一切,就是如此。后来我一个人在家里喝酒时,是不敢放那种喜气洋洋的音乐,在那喜悦的背后潜伏了太多的悲哀,随时漫溢出来,侵入骨髓。   (二)   但,书是要看的,我不再看大江建三郎,他太聪明太洞悉世情,使我觉的人生无处可逃,在他的笔触下,阴暗的生活总以从容不迫的温和来表述,但再温和也是阴暗、不愉快的。我换了屠格涅夫的《春潮》,尽管叙述的方式如此古老,但在干净细致的语言背后,是可以寻见我们22岁的纯真友善。因为,缅怀总归是好事,至少提醒自己有过记忆,有过那花样的年华。   我每天推开窗,总会看见粉红色的月季花。   大概,只有它们不会老。 平行游戏   (一)   王二:   我住在中山路11号的破楼里。   中山路以前叫红卫路,是个很革命的名字,经历了一场场洗礼之后,他的名字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那时候红卫兵小将以此变为据点,非常骁勇地开打,各自死伤不计其数,双方均是为了“捍卫伟大的毛泽东思想”而战,因此底气十足。有人拿枪对空中扫射干次,还有人开上坦克轧在路面上,此时有很煽情的歌曲大串唱:   我们走在大路上   意气风发斗志昂扬   毛主席领导革命的队伍   披荆斩棘奔向前方   拿起笔来作刀枪集中火力打黑帮   革命师生齐造反   文化革命当闯将   滚滚滚、滚他妈的蛋!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   不是做文章   不是描画绣花   不能那样雅致   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   革命是暴动   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   暴烈的行动   不过所有的革命都是殊途同归,没有本质区别,国父取代红卫兵,他们都是令人尊敬的先驱,抢着舍身取义抢着牺牲。   我倒是认为这些歌词流传至今有点意思,如果用上摇滚重新编曲,再叫几个妖型异状的歌手上去嚎啕一番,一定可以风靡,这种暴烈、野蛮的东西充分迎合了蠢蠢欲动的群众心理。   结果这样的说法遭到我父亲的反对,认为我简直是罔顾历史,是一个忘记过去意味着背叛的坏分子。   我只好对他说,历史通常是为了人的健忘产生的。他身子本来不太好,一急之下高血压发作,将我赶出来,使我蜗居于中山路11号的破楼。   我,王二,是一个对现在时生活极端不满又必须持续不满生存的人,由于这样对生活非常的倦怠,晚上闲来无事,上上网。   虽说本地红灯区密集,且有流莺四下乱蹿,但是因为害怕得病,终于不敢。因为流莺们传染艾滋病的机会高得惊人,以其每天工作对象10-20人来算,你春风一度之后铁定在劫难逃。看来爱滋是惩罚人放纵淫欲之最有效手段,至于按照法律来管办,对于不少人来说完全起不了作用。   上网看文章,是不能够当真的,如果你企图按照他们自己描述的样子对号入坐无异于痴人说梦。   这种文章描述状态下的女人通常都不肯睡觉,需要吃镇定剂、夜凉如水也不肯好好歇着,非要穿黑蕾丝内衣在屋子里跑,眼睛上例必抹着冰蓝的眼影犹如鬼魅吓人。   一个妹妹写道“那是黑夜里的颜色,晶莹,刺目”。   我审美水平有限,看了不懂。   加上她们硬是要喝卡帕奇诺和贵的吓死人的哈根答斯,并且有足够的时间不是讨论人民有没有饭吃、叔叔阿姨们有没有下岗之类生死攸关的大事,而是跟你说“****”这种使人感到象中了爱情的毒的味道,“午夜飞行”之香熏如同****中人欲醉的鬼话,你必须见好就收不要跟着受蛊惑。   然后必然是会浮现“寂寞”、“孤独”之类的词出现的频率很高,然后接着还会标榜性取向不一般,这时候你就觉得有跃跃欲试的不良念头产生。   后来按照机率算算,个中的恐龙会比较多,于是我说,放弃吧。我小学时长的美若天仙的同学戈小丽已经作了一位成功人士的第三任太太,如果有那样符合黄金分割比例的脸和身材,就不用考虑“寂寞”“孤独”之类的虚范的问题。   不过我一般看了没感觉,说句实话,上网的这些,已经被一小撮人控制话语权,换言之就是他们爱说什么你只有听但是没有发言和质疑的机会。他们硬要认为自己不务正业是种新新人类作风,硬要游手好闲追求爱情不肯稼穑作个诚实的劳动者,把精神鬼混当成华丽的****,你也没办法。因为你愣是分不出那些东西是不是真的就象写的那么美。   又比如混杂在网中的30-45之间的有家中年男士,没有包留二奶、三房的硬件即多多的票子和大大的房子,他怎么实现意淫之满足?   方法很简单,就是尽量地渲染自己是一个苦闷的、得不到理解的成熟男子,如果获取较多的支持率,就是再狠摔几把文化词眼,令得涉世不深的小女孩忍不住抱着治病救人的博爱精神关怀一下他。其实他们一般来说属于到了中年危机年龄,吃的腰圆膀阔满面红光,性生活也如鱼得水,不过妻子的脸开始胖,腰开始横向发展,于是觉得应该和陌生人在寂寞中开始一段新恋情。   怎么开始并不重要,只要有合适的契机,就可以开始。   我和乔伊就是这样认识。庸俗的开始是,我在网上看见她的文章很幽默风趣,我以为是个男人写的,通常我认为女人的幽默识别度很差,于是我给“他”发了一封信,表示有机会的话我们可以出来喝一杯,并且说“乔伊同志于我,恰似西门吹雪如陆小凤,知己知己。”   说了一些钦佩的话,我觉得非常高兴,王二我是一个单纯的年轻人,喜欢四海之内皆兄弟。   第二天我就收到一封信,这个叫“乔伊”的同志,正是同一个城市,他的语气矜持文雅,表达感谢致词异常流畅。   我便用同志般的友情邀请他在“老通城”小酒馆一聚。   他立马回信说喝水就行。   (二)   很苛刻。   喝水,尤其是喝一杯阿尔卑斯山上的矿泉水比喝一般的酒贵多了,按杯算,奢侈。   乔伊怎样开始的并不重要,只要有合适的契机,就可以开始。   对于王二,我有的不过是一种直觉。直觉使得我回他的信,接受邀约。   我们都是寂寞的,对着镜子的时候,我看见自己的口红颜色触目,是随一本杂志附送的,小小的一管。因为没钱去买更贵的只有用它。它躺在我抽屉最里面。   在赴约前,我对着镜子仔细地搽上。我不喜欢那样褪败的颜色在我近乎病态的白的脸上,象一朵开始腐败的花。   我甚至预想不出王二的模样,他有一个古怪的名字。   他使我想起一本书里的男人,也叫王二。   爱上他的女孩形容那种爱恋带着一种冰凉的恐怖,“就象在一大片密布得无法流动的绿色里凸现的雪白的骸骨端坐在深草之中,爱从恐怖中生化出来”。   因为这样的故事以及这种奇异的叙述方式,我记得王二,和所有悲伤的故事一样,王二是一个故事的解说者和参与者。   王二说邀请我喝酒,但是我的体质对于酒精过敏,有一次喝完全身发红,是一种粉红色。所以以后只能喝水。   我对着镜子,你可以看见的是冷淡的表情,沉静如水。我缓慢地梳理头发,使它们平复下来,然后编成一股硕大的辫子垂在胸前。我喜欢这样有条不紊的过程,细致、有序,充满乐趣。   我将见到王二,在此之前,我将他们序列编号,见面,是一种有趣的游戏。   我们喜欢这个寂寞的游戏。在文字筑起的空城里,我们都是一束影子,我们期待实体的碰触,虽然有的更多的不过是失落。但是对于游戏本身,我充满了活跃的期待。   游戏,我在镜子上写下这样的字样;所有的游戏,使我愉悦。这也包括那些哭泣、悲伤、深含沮丧的游戏。在游戏里,我们有自己的规定,违反者将出局。   我所见到的王二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比我想象中高大,带着笑容在更广的范围搜索的时候,我就走过去。   他看见我说:“天哪,你是……”   我微笑,微笑使我看起来如沐春风,通体阳光灿烂。   王二   我支楞着硕大的肩膀在门口傻看,当我看到一个人冲我走来。   我理所当然地叫了:“天哪,……”   第一,我身上只有600块钱。   第二,我没有想到是个女的。   必须说明一下当时的状况,这个乔伊,比我预想的要出色。在此之前我也约见一位女性出来,虽然她的信写的神醉魂销使我深陷其中不可自拔,谁知一见面,就知道她当属恐龙之列,在与她接下来的3小时里我如坐针毡痛苦莫名,回家后还因此感冒一周方痊愈。   乔伊的皮肤很好,细洁有光泽,同时有一把长头发,并且腰臀比例低,属于非常性感的类型。不过她穿的衣服,并没有象渲染的那样,黑色雪纺绸什么的衣襟飘飘轻舞飞扬。是很普通的样式,白色的T恤,灯芯绒长裤,裹着修长美腿。   笑起来尖细的牙齿,犹如饥饿的小兽,露出嗜血之本质。   于是我继续她的提议,就是喝水。   她却说饿了,我只好带她先去吃饭。   “你不介意我的选择吧。”我自愧囊中羞涩。   她说无所谓,浓密的眉毛下有一双非常大的眼睛却有气无力地看着地面。   我又瞅了一眼她的牙齿,非常白。通常一个抽烟、酗酒的女孩,不会有这样的皮肤和牙。   不过我没有想到的是她的食量惊人,为了实惠起见,我们去的一家号称陕西正宗的小店。哪知叫上几笼蒸饺、包子之后,乔伊的小脸还没红起来,仍然是意犹未尽的感觉,我抵受不住她的笑容,又多叫了凉皮、肉夹馍若干。   然后她说了一句话:“我已经很多天没有吃饱了。”   她很自然地擦擦嘴,看着我,使我不好意思起来。   她说已经很多天没有吃饱了,我很奇怪地想,是不是人在没有吃饱的时候幽默感特别强。   然后她说因为没有钱,连口红都买不起,她高兴地指指嘴唇:“有人买了杂志,我问她要不要口红,因为颜色深,她不要就给我了。”   我看见她的嘴唇有些裂了,在笑起来的时候有种绝望的疼痛觉。   还有她握住大玻璃杯的手指,也使我有一种接触的欲望。我费了好大劲才抑制住自己的非分之想。   接着她说,我想找个地方坐一会,安静一下。   她说,王二,你不要老瞪着我,我洗了脸。   乔伊   我走了很长的路,才走到王二的家,他住的楼道很暗,因为没有灯,觉得自己象一个盲人。   我想起我以前住过的房子,在很高的楼上,有时候我就爬到顶楼看星星,我想,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星球,在上面只有自己的荒凉。   上楼的时候,完全看不见,王二伸出他的手:“你可以扶着我,抓袖子也行。”我听见他的笑声,他解释说以前楼和街道的来历,曾有两队红卫兵小将对垒,血流成河。   王二有一双很大的手,温暖。   (三)   在暗夜走的时候,我想起以前丢了钱包,无法搭车一个人走了很远很远的路,而我的身上背着一个硕大的背包,那就是我财产的全部。当我走到家--我租来的一间房,筋疲力尽的时候,我坐在黑暗里笑了。环抱自己在黑夜里,觉得安全。   我曾经养过一只猫,在狭窄的空间里和我一起生活,在菜场上拣过鱼喂它,不过后来它是在外面生病死掉了,还是因为吃不饱逃走了,我不知道。就象别人也不曾在意我一样。   我和王二说起这只猫的失踪,他说,你也象一只猫,我很愿意领养你。   我笑,喉咙发涩。   然后他说,当然,你一定不喜欢被人领养,因为缺乏自由。   我继续笑,在黑暗里王二的声音象河水流过。   他说,你的声音,象被轧碎的玻璃。   这是一个多么奇怪的比喻。   王二说,还有,你的眼睛太大了,充满恐惧,常常使我想到E·T。他补了一句,当然,你比它好看多了。   我吃了一颗王二给我的巧克力豆说,当年,M&M公司拒绝给E·T提供巧克力,说是ET的样子很丑怪,如果它吃巧克力会吓坏小朋友。可怜的ET一直没有吃过巧克力,只有无助地看着小男孩希望获得怜悯和同情,续集里该让它吃一点了。   王二说,你爱吃么?   我疲倦地把头放在他的肩膀上,我爱吃,不过,这是一种奢侈,对么?   黑暗里,我猜是一颗红色的巧克力豆,非常软滑可口,一如爱情的滋味。可惜不是每个人都有权利拥有。   王二   现在天已经亮了,觉得阳光尖利,刺在身上犹似万箭穿身,然后我醒了。   屋子里并无别人。   我甚至怀疑自己梦游,因为昨晚我和乔伊一直说话,可惜的是因为停电,在茫茫黑夜里我没有办法一直看清她的容颜。而白天来临时她已经灰飞烟灭。   街道上依旧吵闹如常,并且我的隔壁开始有刷牙洗脸的动静,哗哗的水声推动我的意识开始复苏。   我看见桌子上留着一袋巧克力豆,当然,已经吃了一大半,我拿了一颗尝,有点疲。   甜的滋味。   我走到厕所,在镜子里看见自己的模样。   这个叫做王二的年轻男人,是一个子高大微显颓唐的年轻人。并且他空虚而害怕寂寞。   对于那个夜晚,我完全可以即兴地吟咏一首诗来留念:昨夜星辰昨夜风……   而下面的内容我记不全。   我想起那个关于猫的故事。   假如,乔伊是一只猫,她也不希望我是领养她的人。这就是我的结论。   乔伊   每个故事都有结束的时候,不管是怎样的开始,都会向着结束的方向前进。   所有的故事有着惊人的相似。   而王二,是组成故事最重要的一部分,没有王二的话,所有的故事就没有发展和延续。   在那以后,我没有再见过他,有时候只是在躺在床上的时候,会回忆停电的夜晚,就象躺在河的底层,听见水声流过。   我靠着他,他使我感到温暖和平静。我可以感觉王二身上的体温,当我以手臂环抱他的时候,我觉得不再是虚无。   王二说,我比较适合在黑暗里看。   我说,黑暗里是看不见的。   他说,那就闭上眼睛。   在这样的夜晚,我喜欢这样的收刹,它将治愈我的失眠,或者我会长睡不起。   他们说记忆是可以压缩的,压缩下来放在你的硬盘里。有朝一日,你还是要删除的,存放的只不过是多余的渴望。   我的硬盘里压缩了关于王二的印象。   重温它们,删去它们。   我喜欢这样有条不紊的过程,细致、有序,最终充满感伤,象一种仪式。   我们写了很多的信,一直到一次电脑病毒发作,那次的电脑病毒名称是“我爱你”,而我再也找不到王二写给我的信。这样的结束是一种宿命吧,我们终究是无法相逢的平行线。而我们所进行的是一种没有交点的平行游戏。   我记得王二的最后一封信写着:   当我打开窗户的时候,看见下面的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经过,我希望你在其中。   那样温存的字句,使我长久地沉默,幽深的蓝色的字体浮游在电脑屏上。   我们将不再相见。   相见不怀念。   我愿意在回忆里记住他的笑容。   或者我象他所期待的,行走在城市的某条街道上,在那时,有人在高空打开一扇窗户,仅仅是为等待我经过。 短暂的爱情   短暂的爱情源于对于现实的逃离,   在稀薄的空气里这是最后一口新鲜的氧气   或者是我们的想入非非的一点温暖的慰籍   就象残留在咖啡杯上的38度的体温   短暂的爱情是一场流行的感冒   病过了   就好   (一)   我没有想过我为什么会去G城。   我在广州的师兄夏薄说,那是个混乱暧昧糟糕的城市,充满了各色气味和各种人,是一个包容性很大的城市,同时也很肮。天气比我现在居住的城市要冬冷夏热。   但是,我喜欢它的乱糟糟,街上充满了民工,他们脏兮兮的脸充满这对城市的向往和崇敬,充满了未知与好奇,我在天桥下走着,非常小心,但是司机大声呵斥我,因为我会发白日梦,影响他的横冲直撞,影响他的财路。   G城是脏乱的不系统的,一切是惶惶而欢喜的迎面而来。   我G城市逛书店,来帮我的老师找书。   我的导师本是只负责由魏晋南北朝到唐一块的文史研究,近年来由于全球化的影响,他开始往比较的道路上走,要将中国的这个时期的诗人挨个儿和同期的西方诗人比较,以说明在那时候就有全球化的一种倾向存在,当然按他的说法是“潜流暗涌”,但也是后面“波涛汹涌”的前兆。   后来他研究的朝代也顺延到了元代,这样可操作范围就更广,因为元是一个富有进攻性的朝代,和世界的联系更为密切,全球化的研究趋向更为明显。   我觉得他的理想很伟大,但是我对这些东西丝毫不感兴趣。   当初我进中文系的目的是希望成为作家,在我成长的80-90年代,作家一直是一个占有权力话语的职业,作家也常常代替国家民族人民进行严肃深刻的思考,但是后来作家往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遭受到挫折,他们的代言人的身份遭受到质疑。而现在纯粹的作家是一件贫穷的理想职业,没有经济来源的话,他们就会先为生计而奔驰。所有你可以体会到杜甫写:“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悲愤心情是有着多么强烈的现实意义。   我觉得心下黯然,这是一个曾经美好的职业,当时的一本书曾引起过的共鸣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那种心灵的震颤已经变成了于无声处的哀鸣。我这样一个物质主义者是绝对不想饿死的。   到大家准备考研究生的时候,我想报“文艺批评”这一块,结果发现已经被其他人站住了。“明清”的也有好多人报,不晓得是不是因为有人说中国文学的现代性是由明清开始的,大家一想可以往现代性上靠,再不然一不小心变成后现代,多少是前途无量的。   我在绝望之下去找我现在的导师江尚梵,我记得当时他坐在自家宽大的沙发上侃侃而谈,和我聊起了文人的宿命这样一个话题。他说,魏晋南北朝是个糜烂腐朽的不成系统时代,唐代气象繁华空前鼎盛,这两者都是我喜欢的。腐烂和繁盛的,这就是产生文学的必要土壤。   在腐朽中堕落沉沦或者在繁华里崛起,这也是文人必要的命运。   他一边说一边抽烟,风神潇洒,显得气宇不凡。这样的气质是我所欣赏的,于是被蛊惑的我就报了他的研究生。   我曾拜读过一篇导师研究鲍照有脚气病、糖尿病的文章,他对所有的作品都有用自己的思想一一解读的爱好。江尚梵先生发现这些折磨人的可怕的病症导致了鲍照的悲观,所以他在生前为自己写下了挽歌,这是在《九歌》之后最为悲观的长诗,通篇充满了绝望灰色的东西,人在生前却想到了死后世界的阴暗与孤独。   尤其是死后不可以再喝酒了,喝酒恰好是鲍照从现实中逃逸的最好途径,他喝醉时忘却生死,而睡醒了这位悲观的知识分子想到了要著书立说的苦痛,以及死后的虚无,他的才华也将随肉体的消亡而消失,一切在时间的迁移中惶惶的过去,他感到难过。   鲍照的挽歌,淋漓尽致的描述身后的世界,用一种极度晦涩的笔调陈述他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他写这样的东西只是让我看见人的精神空间的一小块永远是无法照亮的,我们是如此酷爱这些阴暗的小花园,它是一段可以独自游弋的灰色地带。   这文章常常使我联想到人生,一切都是转瞬即逝的,一切都是无法捉摸的,比较贴合我那时无聊的心态。   但是,这篇论文的阴郁的风格和我的导师实在不象,事实上他属于幸福温暖的住家男人型,快活的时候拿大梨子给邻居的小孩吃,自家喂一只大大的猫,在寒冷的冬天早起晒太阳,是一个温暖的人。每天在走廊上看见我们就会笑嘻嘻说:“早哇,早哇。”中秋时他分月饼给我们吃,有时候还会带我们一群人上“麦当劳”吃炸薯条、双层牛肉汉堡。   跟着他我开始研究一本叫《青楼集》的小册子,把它凑成洋洋万言的论文。   在我去G城之前,我去见我的导师。   他说:“好啊,顺便看看你师兄夏薄,--小岬可以帮我带些书么?”   他的语气温和,想到他对我们不错,而且修他的课我拿的是A-,我说可以。   其实我去G城一趟其实还有别的原因。   因为当时我的师兄夏薄写了一封信给我,意思是说我可以到G城来玩一玩,如果想进报社可以帮我联系实习,虽说我的专业跟新闻隔的稍远,但是没有太大关系。我觉得夏薄的说法不无道理,我不可能一辈子吃《青楼集》,做那些和我毫无关系的歌女们的身世调查工作,真是十分枯燥无味。   但是我在G城真的没找到我导师要的书,G城是个银行多过书店的地方,我伤感的转了一圈,我是个绝对喜欢繁华喧闹环境的人,但是G城实在是伧俗的厉害。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在一家“麦当劳”的附近乱转,那里开了一间小书店,店主是个瘦瘦的男人,戴着眼镜,有是一双相当世故的眼睛。   他问:“小姐要什么书——要《上海宝贝》么?”   《上海宝贝》是个上海女孩的作品,这里面充满了各种时尚的动态描述,欢娱的性变态、政治、爱情、暴力、心理疾病……任何尘嚣直上的话题都是先从政治开始,然后游走到性的轨道上去的,政治是一个公众的话题,而性是一个私人的话题,这样兼顾大众与私人口味的东西是很适合当下的审美趣味的,有文化的人看到了家国天下,没文化的人看的是饮食男女。当然它还不是《红楼梦》,不然就不得了,评论家要忙坏了,他们最害怕无所事事,这样是可怕的。   我们的评论家看到埃莱娜·西苏说女性应该用身体写作,就兴高采烈地说,对对,上海宝贝里头大段的描写就是用身体写作,--假如不加标点的一万来字性描写不是用身体写的,你是用什么写的--用身体写也没什么不好,这个法国女人用女性至上的口吻说:“握着你的身体,这是反抗男人的惟一武器。”   法国女人的话还是有道理的。女性可以用头脑反抗,也可用身体,只要是策略性地使用没有什么不好的。   这女孩子目前找到了一个很好的经纪人,全力打造她,这有点象娱乐明星,不红时拍******,一脱成名,当然身材要好演技要够放荡,但是红了就不用再脱,要收得紧紧的,开始为艺术献身往高尚娱乐的道路上走。不少人开着美圆支票等她写作,这是件好事,至少她还和文学有点关联,否则就只有娱乐性,是娱乐的性。   这样看,似乎不无恶意,我常常觉得自己的说法很刻毒,这里头大约有嫉妒。   但据说从前她只要5万人民币就差点将版权卖给台商,只要5万,可是现在只要在小摊上发现一本就罚5万,此种物质交换和坐酒店大堂那些年轻美貌的MM的援助交际行为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放下手里的书。   我说谢谢,不要。   我觉得他的话里有猥亵的成分,他大概觉得我是一个犹豫的小布尔乔亚型女生,希望看点黄的东西,但太黄的我是会露出被侵犯的表情的。   “宝贝”是一个暧昧的称呼,代表成年和未成年人,是单纯与性感共存的标识,这名字看上去至少不象《肉蒲团》、《游仙窟》那么色情洋溢,充满了赤裸裸的情调。   (二)   我继续在书店里闲逛,这里的书多而杂,然后我看见了一套书,编撰者里头有两个人是我认识的,当然只限于知道名字,讲过几句话。   我们当时正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那是一次网络文学的颁奖会的聚餐晚宴,获奖者和评委坐在一起闲话。两个无聊的文学男青年讲了同一个政治笑话:前者理性简洁而克制的,他过早的泄露了结局。后者则煽情而细腻,使得叙述显得冗长。   这个笑话反映出他们不同的话语风格和思想潜质。而后面这个年轻人和我说了许多话,我最终拿到了他的一张名片,他姓“缪”名“非鱼”,是个充满玄学色彩的名字,和他的人一样。   他是那次比赛网络小说赛事的评委,他当时对我说,你的小说《一条蓝色的缺氧的鱼》写的不错。   我看了他一眼,他是个郁郁寡欢的男子,在那种场合倒是显得比较正常,短发,黑色POLO衬衫,干净整洁,没有疯疯癫癫的坏习气。他长的很结实,有一双象郁达夫的眼睛,忧郁而怀疑的,并没有色情的意味。   我总觉得他说的不过是客气话,敷衍着假笑了一下。   我说,是啊,当时正失恋呢,心情不好,瞎写。   那时候的我处于“无聊”的阶段,用哲学化的术语,是“无待”,当人处于心理上的空缺期的时候,就会有比较强的创造力。   其实正确的说,诚实的说--那个时候我正在拼命准备考托福,做题目做到两眼发直,而ETS往美国各大学到处发信说中国学生的GRE成绩有问题,弄的我完全失控。   同时继续着在国内的一个大学里写着我那无聊的硕士论文,《论“青楼集”所述歌妓与元代社会之关系》”。这本元代记述歌女的集子,把她们的身份、籍贯、年龄、长相、歌艺做了一个概括,我居然要在这本小集子里看出些莫名其妙地东西凑成6万字的论文真是匪夷所思。   尽管我导师常夸我,虽说小岬你做学问不够扎实,但是人还是很聪明,但是我觉得这样写下去真是前途黯淡。   也许当时的我处于一种心有旁骛无所事事不满现状的生活里的情绪里,所以我的创造力必须从其他方面发泄。百无聊赖下我的兴趣是上网,在网上看见关于“2002年网络情事”的征文,于是就戏仿了一篇,投了过去。   当然,如果以我的文字能力不可以得奖,我相信没有人可以得奖,因为我最擅长的就是翻炒当下流行的趣味,乱糟糟杂芜而低下的趣味,一点小资一点颓废虚无外加将时尚的话题拼贴在一起,将另类当作自己漂亮的衣服,骨子里是彻头彻尾的媚俗娱众。   我编造的女主角是一个文风绮丽诡异的网络女写手,是一朵该死的曼陀罗,毒害自己同时也毒害广大网民,行踪不定,无人识得庐山真面目,最后为了响应一个网络恋人的真实约会死于车祸,那一刻她已经决定脱离虚无的网络游戏,要和男主角重新走向新生活。   更悲惨的是她已经得了绝症--血癌,这个内心阴暗的女孩,有不幸的童年作为她的生存背景,还有流离失所的爱情陪伴,但是在在网上她简直就象象个天使--据说在网上的人都有精神分裂的症状。   轧死她的恰好是是赶着赴她约会的男主角。这类故事都是这样的,以绮丽的爱情开始,以悲惨的死亡终结,结合了嫉妒、猜疑、犹豫、悲伤、决绝……一切不幸的元素。   后来我知道,评委们给我的评语是:以欲望的语言表达语言的欲望。   真是个有趣的评语。或者我所生活的时候的确是一个欲望过剩的时代,而爱情或者死亡只是给过剩的欲望寻找合理的出口而已。为此我得到了一等奖奖金3000元,还可以到另一个以摩登闻名的大城市参加颁奖会,外带玩两天。   这是一场盛大的网络写手聚会,不过令人惊讶的是写手们的年龄明显年轻化,尤其是作为一个女生,单看周围的MM都是属于刚拿身份证的年纪,够汗颜的。这使我觉得青春的可爱与残酷s。   我觉得写作也是一个青春期的生活,至少在网络上是这样,朝成暮毁。   有人问我参加的感受。   我说,这样的时代,使我觉得成熟的悲哀。我希望我只有17岁。   我的确希望我只有17岁,那时我多么年轻,无所畏惧。不成功的恋爱虽然也会有痛感,痛过一星期,就象拔掉一颗坏牙。   而现在,70年代都开始被淘汰,正在崛起80年代的小孩们,鲜艳年华,据说更快的还有90年代杀将过来,转眼间我们就过气了。   文学是摧人早熟的春药。小孩们则是被催的有点过早熟的果子,容易迅速腐烂。   70年代的我的站在一群80年代意气风发的小孩子里头,呲着牙笑嘻嘻,穿了一件挺大的衬衣,黑色的,穿的牛仔裤有点旧,LEE牌。LEE牌的裁剪使人身材看上去紧凑,我留着一头短发,因为营养不良,是脏脏的黄色。   后来重看拍出来的相片,一干人等的样子象去到一个******派对,特别HIGH,真是可怕的作派。   非鱼,也就是那位夸奖我的评委,在那个场合里倒是显得比较正常,短发,黑色POLO衬衫,干净整洁,没有疯疯癫癫的坏习气。他长的很结实,有一双象郁达夫的眼睛,忧郁而怀疑的,并没有色情的意味。因此在当时,我对他有一些印象。   他认为我的小说还是有很特别的一面,文字有速度感又很时尚。所谓的速度与时尚感都是给杂七杂八的女性杂志写小专栏培养出来的,我想我的文字趣味就是这样日积月累被渐渐败坏掉的。   我心下无比的惭愧和内疚,觉得亵渎了文学这样的说辞,便说,以后有机会再向您请教。   他说:“好吧,如果你去G城,记得找我……”   我看玩笑似的说:“到时候你会说不认得我。”   “不会的不会的。”他笑笑,看上去不象个坏人,亲切和蔼。   我所能联想到的G城是一个充满活力又有些紊乱的城市,也因为他的话,我觉得自己的确应该去G城。   我总是对人采取二分法,好人坏人,善良邪恶,悲观乐观——其实世界并非是以二分法原则决定的。   我的错误的二分法思维方式就决定了我的行为。   也许就是这样一句普通的话,使我有了一种冒险的决心,天蝎座一向是冒险为爱好的星座,有时候因为无所事事就容易有冒险的想法,于是我就在当天会议结束时给他发了一封E-MAIL,并且讲到了自己对文学的看法,其实鬼知道文学是什么。   他回复,叫我将自己的作品寄给他看看,他可以给一些意见,同时他也说,你真的写得不错,继续写吧。   这其实是个非常老套的交往方式的开端,但是即使这么老套我仍然甘之如饴。   所以卡夫卡总认为男女之情是由肉欲、虚荣心、寂寞交织而成的产物。在这里面,虚荣心最为可悲,但是它是怀有生气勃勃的人性色彩?   (三)   非鱼的话使我想起我的作品一直以来所受到的负面评价。   在很长一段时间,我的作品被我的母亲奚落的一钱不值。她是个现实主义者,又比较有文化,在大学里搞的是比较文学,这样一来古今中外的名著是看了不少,对于不好的东西总是有大胆揭露反对的权利,不过她如此坚决的批判态度,对于自尊心很强的我是一种莫大的打击。   她说我的所有作品没有深度--   其实深度这个东西完全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制订出来的标准,假如是所有的东西都有深度,那么世界上的人只好全部变成思想家,我们的文学只允许有一种强有力的主旋律发出时代的强音,其他的都是靡靡之音,是要被清洗掉的东西。   我的个人主义的情节在作品中泛滥成灾,在我母亲看来是一种险恶的倾向,鲁迅一向是反对沉湎于个人的小小的悲欢里,按鲁迅的标准我的东西就是垃圾糟粕流毒,对社会人生毫无益处,因为鲁迅是一种标准文化的样板,变成文以载道,针砭时弊的标准模式。   我让她看过我写的一个短篇小说,讲一个诗人与****的故事,由于我用“新月派”的作风写成,多少有点颓废美,颓废美是一种消极的诗意,为我们的时代所唾弃,于是我的小说内容变成了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代名词。   诗人和****都是社会底层的象征,是不幸的多余人,他们的爱情并没有美学价值,尤其是诗人还有哮喘病,****又生了肺痨,最后****误信人言认为自己受到诗人的玩弄,负气出走,最终因病成疾绝望的死在雪地里,落得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所谓爱恨俱殒,这是一场两败俱伤的爱情,牺牲成全了爱情,说着说着,我几乎将他们等同于曹雪芹笔下的宝黛之恋。   母亲厌倦的打断我说,这才子佳人的故事没多大意思。   后来又给她看一篇新写实主义文风的作品,讲漂亮嫂子和丈夫的弟弟自己的小叔恋爱,于是小叔每天都看见自家丑老婆生气毒打她,几乎将她打死,于是隔壁一个老太太劝做哥哥的将自己********的老婆带走,但不要点破她的丑事,并且给老婆朝一份洗衣服的工作去做,因为这种工作非常辛苦持续时间长,她自然没有时间招蜂引蝶。   这篇小说非常朴实,文笔间有着一种了解之同情的味道,我象一个小型的上帝决定这一切,后来这漂亮老婆收了心和老公规规矩矩过日子。简直有点“三言二拍“的腔调,充满了劝世自省的悲悯口气。   可惜我的母亲认为这篇文章的内容简直就是堕落,她认为我们这一代的人全部是堕落的分子,一天到晚无所事事,专门胡思乱想。我们的文学欣赏趣味有很大的差异,这是我所无法预料的,有时候我只好说服自己我们之间隔了太长的时间,时间足以构成差异。   我母亲喜欢的作家是劳伦斯,一个被审判为专门写黄色小说的作家,由于早期经验的影响,他不停的在作品里写人类错乱的感情。他的著名的作品是讲一个矿工和伯爵夫人恋爱,这种恋爱过分具体物质化,在当时已经达到淫秽的程度,但是现在看实在是乏善可陈,任何一个网络色情写手都比他彻底得多露骨得多。   其实他的作品到现在我都没有完全的看过,唯一印象是我上小学时,他的书就卖的大街小巷都是,和西蒙·波伏娃的《第二性》一样作为黄色书籍在小摊上摆卖,我还记得当时他那本书的封面上是一个女人的雪白的裸背,一条粗大的金黄色的麻花辫子垂下来,显得纯洁美丽--,这幅图画,据以后人们的分析,应该有一些性暗示的成分。   这位伟大的作家关心的是人类深处的灵魂,虽然他描写得更多更具体的是人类的****活动,但是骨子里他是关心灵魂的。到死,他还被人们深深的误解,不少人认为他是一个以撰写淫秽故事见长的人,对他存有歧见。   我母亲怀着敬意提到这位作家,还提醒我,除了劳伦斯,你还应该看看雨果,知道他是谁吗?   我说,知道,我不会把他说成是巴尔扎克的弟弟。   还好,你还没离谱到说成是托尔斯泰的侄子。   我母亲最后提纲挈领地总结,她觉得我的写作是不成功的,这种活动纯属浪费时间,所谓的作品顶多不过是一个充满幻想的文学青年的涂鸦。   我的自尊心是完全无法接受她尖刻的批评。   我对她说,即使我做什么都不行,还是可以写小说的。   她反驳,古今中外但凡写小说的,全是饥寒交迫贫病终身--包括曹雪芹。   曹是旷古奇才,我母亲下了这样一个评语,我无话可说,我又不是象曹雪芹那样的天才。好歹人家还过了富贵的生活,我是连“茄X”都没吃过,第二个字我不认识,一直读作“鳖”,“王八”的鳖。   我很气愤,气愤极了。   气愤完了,把我的那些文章寄给非鱼,无非是想得到一种肤浅的认可而已。   他很快回信,说文章写的不错,他象精神领袖蛊惑民众一样对我疾呼,应该到自由的G城来呼吸自由的空气。除去夏薄师兄,我一下将他引为知己。   (四)   我是在火车站见到非鱼,我想在见夏薄之前见见非鱼。   他刚刚从另一个城市开会回来,还是一幅郁郁寡欢的样子,短发,黑色POLO衬衫,干净整洁,没有疯疯癫癫的坏习气。他低垂着一双象郁达夫的眼睛,忧郁而怀疑的,并没有色情的意味。   我们从火车站开始往下走,非鱼开始和我谈人生理想政治经济,非鱼是一个博学多才的人,除了他的理想主义色彩偏浓厚,我确实找不出他的缺点。   我们说得饿了,跑到一家叫“福临门”的酒家吃饭,吃饭的时候,非鱼非常认真的跟我谈到他的作品,他说他的理想是很好地描写G城,因为这是一个具有活力、变幻莫测的城市。   我说你有什么好写的,我一点都不喜欢这里,这里又脏又乱,外来的民工又多,这里到处都是流莺。由于饥饿,我开始对G城心生怨恨。   说的时候作在我们后坐的一对男女发出了不堪入耳的对话,大意是他们即将要到一家二流旅馆开房,女的已经急不可待的发出呻吟,好象她的内分泌系统出现问题。   我听了心里暗骂,快去快去,在公众场合上演干柴烈火也够不知廉耻。   非鱼露出习以为常的表情,我想起餐馆门口电线杆子上贴的老军医专治梅毒花柳的广告,忍不住笑起来。G城的幽默感无所不在。   非鱼说,他自己就曾经在路上被暗娼拦截过,但他很有礼貌的拒绝了她的纠缠,非鱼说:“我不是那么随便的人。”   我想,那是因为非鱼有精神上的洁癖,而不是说他拒绝诱惑。   我想到的时候,觉得很悲哀。   为什么我会这样想非鱼,其实他是一个相当不错的人。他的个子高大,双手有力,有活力,而且他看了很多书,他的语言充满了蛊惑力,煽动性很强。   他还问我擦的是什么香水。   我说HELL,地狱。   事实上,真的有这样一种香水,像“毒药”“****”“禁果”之类的香水,都是用来腐蚀我们意志的。但是该死的是它为什么起这样的名字?   非鱼说:“那么,我就要永堕地狱了。”   非鱼问,你将来打算做什么?   我说,不知道,我说也许象你一样做一个小说家呢?   说的时候我非常悲观地看了他一眼。   非鱼说,做小说家就会饿死,而今有谁会以此为职业?   后来我说累了,于是非鱼带我上最近的一家旅店。我说我最恨的是那种肮脏的小旅社,里面的人都是面目可憎不清不楚的。   非鱼说你未免太夸张,说的倒象住小旅社的不是人,是“大话西游”里的马贼。   我住的地方是比较干净。这家酒店叫“安怡”,名字象是个台湾煽情八点档的女主角。   我坐在屋里宽大的沙发上,倒了一杯水,接着我们谈到了政治,政治真是一个大的话题,所以男性用政治、国家、历史、民族这样的命题展开阐述时总是非常有底气,属于男人惯有的“宏大叙述”,但是我并不关心这个。   我比较喜欢听别人的私己故事,我需要的是知冷知热的一些细节和情绪,只有在私人故事里才可以窥见的一种烟火气而已。   我问了非鱼一个问题,你有女朋友么?你是怎样看待爱情的?   曾经有过。   非鱼的表情很是伤感。   非鱼的故事象是沈从文描写的那种,充满健康充沛的人性和活力,他每次都要坐船去看他的女朋友,去时心情激动,看着江上白帆点点、霞光映照就象他的年少时光。但是最后打算结婚的时候,女朋友却离开了他。   原因是非鱼没有一个正式的工作,在此之前的很长时间,非鱼在失业。有一段时间他不断的酗酒,一喝就是八瓶啤酒,啤酒是穷人的粮食,爱喝啤酒的男人有一肚子的怀才不遇,然后开始诉说社会的堕落与罪恶。   然后他们发生争吵,分开,最后又复合。   非鱼形容他们的关系是充满了憎恨与热情的关系,他的女朋友充满了同情与怜悯,但是这让他觉得难以承受。   是的,所有的文人都是有病的,不是同性恋得梅毒,就是精神分裂的厉害,或者活到一定岁数上开始选择自杀:切腹、吞枪、服药……   其实诗人也好作家也好,都会有失业的落魄时期,否则怎么能体现他们的价值,一般人是要过平庸的生活,而以思想的为武器的人要么坐牢要么失业,就是这样。他们是不同的。   大家没有他们,就象缺乏空气跟水。   所以自我牺牲、先入地狱的只有他们。   我安慰他,她没有看见你的价值,但是说实话,非鱼的价值在什么地方,我也说不清楚。但是非鱼有思想,这种思想足够支撑他活下去。   而后非鱼说,小岬,我很喜欢你。   这句感性的话出现在理性之后显得突兀。我听到后楞了一下,然后开始怀疑自己听错了。   我听到后楞了一下,眼睛呈放射状扩大,开始怀疑自己听错了。   他又重复了一遍,我吓了一跳,觉得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幽默,至少,没有一点铺垫,爱情从来是需要铺垫的,像悬疑小说一样峰回路转、回肠荡气———怎么就从他的前任女朋友,过渡到我这里来,并且怎么演变成喜欢的?   我面带怀疑地说:“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非鱼的表情有点犹豫,他看出来我的疑惑。尽管我们从小就在小说里被灌输爱情至上的观念,而且在文人那里“情之所钟,生可以死,死可以生”,“情之所至,鬼神可通”的绝对力量简直被妖魔化了。   “我们仅仅是比较谈的来而已。”说的时候,我没有看非鱼的脸,我觉得自己讲的那么言不由衷,透着虚伪,   我曾经看过非鱼写的几篇小说,他的家乡在遥远的西北农村,但是非鱼的才情就是从那种极端封闭的地方如水银泻地一样喷薄而出,那个地方80%的人都没有受过教育,所以启迪非鱼的是最原始的民间故事,这种民间故事最后在拉美文化的渲染下变的妖魔化,显得生气勃勃不可思议,非鱼的小说里常常出现一个纯洁美丽的鞋匠的女儿,她是非鱼最钟情的女性形象。另外据我所知,非鱼从小就死了母亲,他的继母是一个非常妖娆但是没有文化的女人,年少守寡就嫁给了非鱼的父亲,她有着辣椒一样鲜红的嘴唇和紧梆梆的皮肤以及耗费很长篇幅才可以描述的美丽的身体。所以这决定女人在非鱼的小说里只有两种态势:女儿和母亲。   非鱼的女性想象乏善可陈,但是他的描述性语言非常之好。跟非鱼恋爱应该是一件审美但是绝非实际的事情。不过我是真的喜欢非鱼的小说,有时候我对于爱情的观感还是停留在精神层面--因为如此,当我睡在宽大的床上看着他写的文字时,觉得非常的不可思议。有温暖的灯光照着,人总是会产生一些罗曼蒂克的想法,大脑分泌的“安非他命”会使你迷失方向。   不过,非鱼喜欢的书居然是佛经,我并不是说佛经有什么不好,但是从小我们的教育里不是灌输一种“宗教是民众的****”这类思想,所以充满浪漫主义气息的非鱼喜欢佛经,还是令我吃惊。佛经对于地狱的描述绝对是不那么浪漫的,充满混乱抑郁的气氛。一般来说,天才们都有宗教信仰,比如蒲松龄、托尔斯泰,信的多了,小说里会有一种诡异的氛围和智慧的灵光。   我明白自己喜欢的缪非鱼是纸上的,而这一个,则是现实的。因此我知道我的选择会有意外。   现实的东西总是令我们感到不满足。   这时候,电视里在放达斯汀·霍夫曼的《毕业生》,那时的他显得傻乎乎的,因为很年轻的缘故——容易受到诱惑,热情洋溢而思维混乱。   他在和一个女孩子说:“嫁给我吧。”   语气完全不自信,眼神直愣愣地看着对方。女孩子尴尬起来,显得迟疑惶惑,显然这样的要求很滑稽,时机还不成熟。   最终她只能表示,需要时间仔细思考,然后她拉开门走了。   女孩的脸上有一些伤感,她好象知道这个口口声声说爱的男人和另一个女人的私情。   达斯汀·霍夫曼坐在床上显得十分沮丧,开始惶惑的东张西望。   坐在椅子上的非鱼看到这里笑了起来,他模仿达斯汀·霍夫曼的语气冲我说:“嫁给我吧。”   我笑了起来。如果我可以在镜子里看见我的脸,那一定是一个苍白、无力的笑容。   这句话使得我们尴尬地的对视了几秒钟。好像印象里,我们应该是选择一个正确的时间、地点来表白。也许转换一下时间、地点,爱情就成为爱情了。   他轻轻的拥抱我,那一瞬间我觉得很温暖,对于我而言,我喜欢这样的拥抱。也只限于拥抱而已。我可以嗅到他身上的干净的气味,还有体温。但是对我来说,却有一点伤感。最后我轻轻地放开手,放手的时候,我不知道,这样的姿势,是否就是拒绝。那一个过程,的确是相对地显得漫长。   我走到沙发边坐下来,觉得很累,城市的夜黑得很快,只好将房子里的所有的灯都打开,我想这样的灯光使人疲劳好象在充满阳光的白天。   非鱼也是疲劳的,他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继续打量我。   最后他很有礼貌的说已经很晚了,必须要走了。   临走之前非鱼拿出一个铃铛,他说:“我是双鱼座的,这个铃铛留给你玩。”   好象在星象书上看到双鱼座的人敏感而多情,我想这是非鱼的文章给我的感觉,鱼的身体里的铃铛发出悦耳的声音,它们摸在手里是那么温润可爱。   还有非鱼的手心的汗。   但是晚上我却开始失眠,我不知道在哪一个环节出了差错,以至于所有的幻象一下子就没有了,我泡了一杯咖啡给自己,速溶咖啡就是那种乱七八糟的味道,弄得胃里象裹了一团酱,然后我打开背包,里头还有一大块“德芙”巧克力。现在的我很饿,啃着甜腻的巧克力没有饱的感觉,同时思维混乱不堪。   我希望一种什么样的爱情呢,我觉得非常困惑。我躺在床上,失眠。我只知道我如此简单地与非鱼擦身而过。   在我最终放手的时候,我似乎感觉到一种伤感的意味。   (五)   第二天早上,我百无聊赖地拨了夏薄家的电话,他在那头说:“李小岬,怎么跑到广州来了。”   我们闲聊了一阵,我说明天要去见他,几年不见,师兄丰采依旧吧。   夏薄在那头笑,小岬小岬,咱们还这么客气,显得虚伪吧,要来别跟我酸。   我的师兄夏薄,是一个才子型的人,长的唇红齿白,最谙熟明传奇,出身文学世家,业余爱好是唱昆曲,审美倾向是偏于李渔袁枚一类,欣赏柔弱无骨的江南佳丽,常说我是一俗人,拿到果汁机里榨榨,滴滴都是俗气。   师兄的亲密爱人是一个娇小的杭州姑娘水杉,媚态淹然很是迷人。两人常常把臂同游以示“国秀国能如影随形”的幸福。后来就一直如影随形到了G城。   夏薄跟我抱怨说G城太热,人太多,个个说一口凌厉逼人的鸟语,绝不能和风景如画佳人如织,斜风细雨的江南同日而语。夏薄在痛陈了G城的十大罪状之后,他说,主要是太太似乎还喜欢这里,否则他是不会在这呆的,简直形同流放。   然后他问:“李小岬,你现在有男朋友么,我是说正式的那种。”他的言下之意是我从来是将异性关系弄的壁垒分明。   我和他讲到非鱼,夏薄瞪大了眼睛,意思是这个人他是知道的,非鱼的文章写的很不错在有些场合见过几面。但是夏薄说跟他不熟,觉得他这个人有些傲慢--看来文人都是相轻的,彼此不将对方放在眼中。   “不会吧。”夏薄说,“你们真不一样。小岬,你可是地道的物质主义者。你在念本科时已经很是挑吃拣穿,崇尚名牌,由于这样的缺点令很多优秀男生却步。”   我大叫:“但是我又没花他们的钱,我是花自己的劳动所得,我那时候自己已经开始打工挣钱了。花自己的钱也不是什么罪过吧。”   我瞟了一眼师兄的太座:“师姐,你不会赞成金钱是万恶之源这种说法吧?”   夏薄的老婆水杉用一种宽容的口气说:“他经常瞎说,你可以当听不见,基本是谬论。”   “师兄还在写诗么?”   夏薄说,至少他在这边的圈子里还是有一些影响,但是这个圈子以外的人他不愿意接触,他是个比较清高的人。而且他目前的工作很忙,杂事多而且琐碎,常觉得身心俱疲。   水杉说,文人就是小情调多,写得两手字就以为自己是古今第一才子天下无双,真是可怕。   说归说,但是水杉对他的才情还是肯定的,不时用欣赏的眼光看他,充满喜悦,即使是旁人在侧丝毫不觉肉麻,这一情深款款状足见水杉不是象我这样的庸俗的女孩,她的情感比较朴实。   我喜欢水杉弄的“酱肘子”,吃的时候我叹了一口气:“我常常觉得自己找不到真正的爱情。”   水杉看了我一眼,意味深长的说:“小岬,你是一个那么聪明的人--也许是太聪明,考虑过多,所以不知道自己到底要选择什么样的人?”   我点点头,我对于爱情的标准是混乱的缺乏章法随心所欲的,最后我的下场是迷恋日剧,喜欢的男偶像是瘦削入骨一脸病状的竹野内丰,因为始终无法完成现实环境下的恋爱,所以病态的迷恋永不减褪。   水杉说,这是爱情恐惧症吧。   突然想起有一次在网上看到一篇小说。   小说里的女孩说自己有很多的恐惧,她怕老怕穷怕死,因为对生命的恐惧太多,所以她不敢跟穷大学生恋爱,最后好象被一个老头子包作外室。   看来还是钱解决了她所有的恐惧--   这个矫情的女孩爱用的香水是“****”,你可以想象这种味道的香水抹在一个瘦削自恋的女孩身上是一种什么样的趣味。   伊穿着干净的纯棉裙子有一头长发不穿袜子而赤脚穿高帮皮靴,还爱买EKEA的花瓶装饰她的蓝色的小家。下雨天会坐在窗前用咖啡迷醉自己,必须是爱尔兰咖啡。真正的爱情带来了恐惧,只好让位。   她的恐惧,在丰裕的物质生活里被消解,这大概是现实所迫,对于恐惧,只有用理性的态度解决它,而不是一直任由它继续腐蚀生命,这种让位,或者就是缺乏勇气吧。   我想我其实也是一样,对于生命,以及爱情缺少必然的勇气。   而勇气又是什么,是轻率、热情、冲动,缺乏理性成熟的思考的表现。爱情比较象人的童年状态--但是我已经脱离我的童年很长一段时间了。对于爱情,我终于放手,尽管放手的时候有些难过和迟疑,但是我该死的理性地先跳到了它的后果,因此也就没有体味过程的趣味。   晚上,我和水杉坐在她们家的的沙发上继续讲起了“爱情“这样一个古老的话题。我觉得这样的氛围下讲这么一个主题非常滑稽。可是,这是女子经久不衰的话题。   我们讲了很多,我说起有一次看张曼玉和黎明演的《甜蜜蜜》,感动得涕泗滂沱,相爱的两个人半生兜兜转转,历尽艰辛最后还是在茫茫人海重逢,这大概就是真爱了。   我补充说,爱情是不是无论天涯海角只要死心不息就一定可以找到的那种理想。   水杉说,那是电影,你真敏感,电影都是假的,你这种人看电影都会相信,你真是完蛋了。   我叹了一口气,但是也要当事人有一种大无畏的勇气,就是不计较任何后果,豁出去再说。   水杉说,那毕竟有一些冒险,报纸说,爱情,你说的的那个爱情,其实就是大脑分泌“安非他命”的一种后果,所以它的有效期是三个月。   我一脸失望,只有三个月。   就三个月,如果你想获得那种类似于爱情的兴奋、喜悦、冲动的内心体验。水杉扔了一大块“德芙”巧克力给我,吃这个也行啊。   天,最终我的爱情体验,是在一块巧克力里找到的,爱情的延续性、持久性、浪漫性被我们用一块巧克力解决了?   水杉最后劝我,不要胡思乱想,快快睡觉,小岬,你这个人,就是想的太多。想的太多是我的毛病,所以有生之年我饱受失眠的折磨。   第二天我匆匆买了几本书就要离开G城,这个又脏又乱不成系统的城市。唯一使我想念的是非鱼。   我们常常将生活设想成我们希望的那样,包括对于爱情的定义。可是,生活只是让你把一切幻想一层层象洋葱一样剥落,剥到最后你忍不住会怅然泪下。   走的时候,我突然走到车站旁的电话亭,打了一个电话给他,电话接通,听见他声音响起的一瞬,我却迅速地挂断。不知为什么,我果断地挂上电话,似乎是害怕什么,所以我会那么果断地挂上电话。   这种感觉象是一颗坏的牙齿,空着,稍一碰触,有些冷有一些疼痛。   坐在火车上看到的G城是一个喧哗浮躁的城市,在这里思维都是不清澈的,为了弥补我的难过,我开始咀嚼巧克力,可惜那是一种甜腻的味觉,不是真的爱情的滋味。火车上开始放起乱糟糟的摇滚音乐,重金属的频率过强摇的我昏昏欲睡。   我想:我们的生活都是杂乱无章的,没有一丝轨迹可寻。   有几天,我处于无法思维的状态。   我拿起非鱼送我的钥匙环,看着上面的双鱼代表了浪漫暧昧的情感,似乎还有一些温度。   我怀疑我们曾经相遇过。那是一段空白的记忆。因为它是模糊的,所以有着一种离间于现实的美感。好象在星象书上看到双鱼座的人敏感而多情,我想这是非鱼的文章给我的感觉,鱼的身体很温润光滑,它们看上去很可爱。   还有非鱼的手心的汗鱼的身体内的铃铛发出悦耳的声音。在我不间断的回忆里一次又一次以美好的方式出现。   对我而言,这个双鱼只代表了个渴望而不可及的幻象与失落。   我突然想念起那种爱情,是在年青的时候才有的感情,因为觉得生命就要这样消逝了,所以想要尽量抓住一些东西。   我想念非鱼,他是我青春的一部分,但是无可否认,我的青春是乏味的,因为充满了想入非非的情结,充满了游离于现实世界的幻梦。   这样的爱情有何意义,也许是为了印证书上写的不会落空吧。 无法重现的回忆   (一)   记忆这种东西,有时侯还是有点意思,就象我的小姑姑。   现在我躺在我们家的沙发上,屋子里在放披头士的《黄色潜艇》,屋子里分明充满了一种懒洋洋的嬉皮士情调,我的桌子上放着一杯咖啡,每天我都要喝一杯咖啡,墙上挂着凡高的画--我常想凡高到了晚年一定是精神分裂的,他放弃了世俗的快乐,走到阿尔的田野上,选定一个位置朝自己开枪,结束了短暂忧郁的生命。   我看着坐在对面的小姑姑,她说,凡高不喜欢城市因为城市令他神经衰弱,可是我喜欢城市,真的喜欢。   我可爱的小姑姑穿着一身黑坐在沙发里,神清气爽,脸色红润。   喜欢唱歌的小姑姑没有成为歌唱家,反而成了作家,她原来的英文比我现在的水平还烂,但是现在她居然会用英文写小说,还是畅销书。她身材窈窕常穿着唐装或旗袍出现,梳着圆髻。小姑姑有一张孩子气的粉扑子脸,微微斜飞的丹凤眼,丰厚的唇,悬胆鼻,这使她极象西人心目中的东方佳丽,充满了甜蜜的异国情调。   小姑姑的新书叫《火红的农场》,讲述她的知青生活,里面涉及到政治和性这两个畅销的元素,也许不久以后她会上TIME杂志。写作对于小姑姑来说是件时髦的事情,但如果明天香奈尔找她做代言人,她会马上放弃写作,但是目前香奈尔只选用30岁以下的白种美女,姑姑虽然是美女,但是她毕竟老了,这一点很遗憾。我常充满好奇地问她一些知识青年下乡插队的情形,是否真如她的小说所述离奇曲折,她用不以为然的口吻回应:“有什么好说的,反正这辈子我是不会再下乡的了。”当然最后她还是应我的一再要求讲一些故事,这些故事在她的叙述下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功能。我得承认小姑姑似乎更适合写作,比起做香奈尔的代言人来说。   小姑姑目前已经不在中国,但是每逢假日她都会回来看我的母亲,她们的道路迥然不同,她们这对姐妹,从外表到个性其实毫无相似之处。我的母亲是个沉默内敛的人,小姑姑说,这和你外公一样。   外公在我的记忆里是个奇怪的人。   那时据母亲说在W大里,是一色的红瓦青砖平房,道路两旁夹着樱花树,樱花是最奇怪的花--开到盛极的时候就死掉了,樱花的颜色有粉、白两种,非常脆弱的颜色,象人无常之生命,弥散着消极的气息。后来那里拆掉平房建高楼,居然时常有人跳楼,摔死在落英缤纷的道上,别有一番凄恻的视觉效果。每次行过的人都要看看头上的高楼,揣测不知何时又有人要跳下来。而外公每次走在这条路上都目不斜视一脸漠然。   外公曾经脾气很大,W大里很少有人不被他骂过。有一次学报发表一篇批评他所写的关于《红楼梦》的文章,他看了以后觉得不通,于是跑到学报编辑部痛陈其害,声色俱厉地用成语呵斥对方,真正是骈四俪六,对仗工整,平仄相和,节奏分明;学报主编惟有面露尴尬洗耳恭听。   母亲说起这些事好象是在讲另外一个人的故事,因为我后来看到的外公性格是相当内敛的,面无表情,见了人都谦恭的笑;他寡言,常闲坐看窗外,窗外有一棵乌桕树,据说是死了很久,却没人挖掉。他眼神空洞的看着,可以消磨一个下午,屋里必放京剧,那锣鼓声与唱腔在我听来凄厉,有压迫感。   1968年,文化大革命急剧展开,此后这种运动以各种不同的层次继续发展在1956--1966年间就有120万的青年被送到乡下。当时的报纸写了了一段意味深长的话:   “从根本上,培养怎样的青年一代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事业是否后继承有人的问题……,是我们的子孙后代是否能继续沿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正确道路继续前进的问题,是我们能否成功的防治赫鲁晓夫的修正主义在中国重演,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问题,……(上山下乡)是毛主席革命路线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是……我们党的一项长期的战略方针。这场运动缩小着城市与乡村,工人与农民、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之间的差别,它对于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资本主义复辟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就这样,我的母亲和小姑姑加上其他一共十五名男女青年就下到了湖北潜江,当时家里人无法送她们,据说是有了错误自顾不暇,在汽车上母亲流泪,而小姑姑不知何时已经入睡,窗外的乡村已经酣睡,现出沉寂。   这一块地方属于江汉平原,是血吸虫肆虐的地方。最初他们被安排在生产队的粮食仓库里,由于年久失修,屋顶经常漏雨,她们只好找来塑料布接雨接雪,在晒棉花的竹架子搭成的床上,盖上晒粮食的竹帘子,上面铺满稻草,经常会有草蛇因为冷钻在里头,地下长满菌类植物。空气里弥散着米的霉味和雨雪沉积的寒湿气息。后来总算盖了一间可以住人的房子,八男五女。   村里的农民对知识青年怀有莫大的好奇心,因为没有见过这么多讲话新派穿着时髦的城市青年,常跑来围观,把观察他们日常起居当作每天必有的娱乐,母亲说即使你在那里烧饭、说话,他们也津津有味的围观:面带笑容,脖子抻的老长,象鸭的颈项,那种乐此不疲的眼光让她现在还记忆犹新,而且那目光是直视,五个只有15-18岁的女孩子觉得那种赤裸裸的眼光就是一种污辱--但是后来慢慢就习惯了,在城市里人总是显得格外脆弱敏感,到了乡村所有枝支蔓蔓的小情绪就被修剪的光秃秃了。   (二)   按照毛主席的话语方式,他们这群充满小资产阶级情调的城市青年要和农民们吃在一起住在一起睡在一起,好好接受贫下中农的思想改造,因为在这些城市青年的心里对农民是充满鄙视的,而这种鄙视正是思想错误以及未来社会动乱的根源。   他们每天的生活这样开始的:绿色的江汉平原一望无际,一轮红日升起,然后是生产队长拼命敲钟催促上工的声音,这声音一点也不象田园牧歌里的天籁,相反它使得知青们精神   衰弱、神经错乱,因为当时的她们又累又饿还要劳动,并且平均年龄只有18岁,他们是一群厌恶体力劳动的年轻人,才大志疏而又经常想入非非,看的是资和修的东西:黑格尔、费尔巴哈、巴尔扎克、托尔斯泰、狄根斯、普希金……当然还有普及的马克思、恩格斯、鲁迅。这些书使他们的精神走向了与年龄不相吻合的深邃,因为深邃所以对于生命的痛苦体验更深。   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来路与去路,不知道个人的命运和政治的决策间到底有什么必然的关系。他们起初对于生活抱有的幻想是缘于书本的,从书里获得革命斗争这样的字眼,获得乌托邦的理想。中国革命的模式是: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书本告诉他们,火热的生活频繁的斗争激昂飞扬的人生在乡村,城市是浮华没落的充满了浪漫主义毒素的气息。   但是农村的生活马上使他们丧失原有的热情,幻想在日复一日的务农生活中很快就消耗殆尽,剩下的是茫然,因为饥饿。茫然的结果是产生两种人,思想家和精神空虚者。事实上,在这批年轻人中,也许有人是具有思想家的潜质,但是没有一个足够衍生思想的空间就断送了他们的智慧。   在这些忧心忡忡的年轻人里头,只有小姑姑是无忧无虑的,她当时才十六岁,声音甜美喜欢唱歌,她的理想不是成为一个学者而是到文工团做一名独唱演员,她长的漂亮,表现欲强烈,不甘于过朴素平庸的生活。她的想象力超越于这个时代之外,带着过分张扬自我的痕迹。   她的歌声使得乏味的知青生活具有一点人性的色彩,当地的农民很喜欢她,教她唱各种小调,有些是含有戏耍成分的“艳段”,由她唱来含有一种澄澈恬美的味道,他们夸奖:“妖妖唱的真好。”我的小姑姑叫李若窈,但母亲常叫她的小名,按潜江的乡音,做“妖”。   可惜小姑姑的这项特长一直是我的外公深恶痛绝的,外公认为她的身上缺乏一种深刻平稳的东西,他常说小姑姑看起来一点也不象知识分子家庭出来的孩子,我倒觉得小姑姑身上少去了知识分子的矫情闪现着某种世俗的机智。   小姑姑喜欢穿特别的衣服,比如肥大的军装,她总会偷偷系上一条皮带现出腰身,这在一个性别模糊的时代是极凸凹有致的风景;她的辫子垂在肩膀上,用黑色的玻璃丝扎的有点蓬松,而非革命的杀气腾腾的九节鞭;那时她脸上还有几粒雀斑,显得很俏皮,背着着阳光看象提香笔下的圣女;别人目不斜视,她会侧过头斜睨凝啼嘴里一定在偷偷吃什么东西,画梅、奶糖或者其他;小姑姑的身上一定有一些香的味道,香气是一种性温微苦的杏仁或者白芷的味道。当时自然是没有香奈儿与CD的,这种香的味道就把她与芸芸众生区别开来。   但可爱的小姑姑不爱学习,她总是显得慵懒、无所事事、漫不经心,她连红楼梦这种伟大名著都不看,更不用说高尔基、鲁迅那些充满了飞扬人生哲理的作品,她的理由是红楼梦里头好多字看不懂,人物关系太复杂;但知道贾宝玉和林妹妹谈恋爱最终也没能成功,贾宝玉太过多情不象男人,她为断肠焚稿的林妹妹掉过眼泪,但她更爱娇憨的湘云和泼辣的探春,因为后两者是生气勃勃一往无前的,在乱世中不会因为脆弱的神经而夭亡。   革命的高尔基不会引起她的共鸣,他总是企图用故事来叙述革命真理,叙述在反革命无情的镇压与杀戮背后殉道者的热情是无法扑灭的。这样的叙述当然不是引人入胜的,缺乏故事性缺乏情感的张力。英雄的形象多少是变异的,常人大概只有仰望的可能,但是去践覆那种生活总是不太恰当。因为英雄总是少数,凡人是大多数。   在小姑姑看来革命战争都是男人的事情,她绝对不认为女人应该革命,这和当时许多有着男性倾向雄赳赳气昂昂参加斗争的女革命小将们格格不入。   至于鲁迅,这是我母亲听过的最有意思的评价,原因是小姑姑说一读鲁迅的书她就头痛,有些文白参半,而她最恨文言文。   “你看,爸爸就象鲁迅,他经常骂别人,把人都得罪光了,然后自己孤伶伶的一个人,爸爸花了很大力气写了那些书,小孩子看不懂,大人也不耐烦看,当然,也不见得完全没有用,总会有人看。李伯伯就喜欢看--可是李伯伯也死了。”李伯伯是外公的同事,广东人,研究神话与宗教,浓眉凹目,喜饮铁观音;李师母比他小两岁,叫林海若,是个不折不扣的苏杭美女,做得一手好菜,但她专业却是英美文学。外公很喜吃李师母烧的“豆瓣鱼头”,他们常在一起喝绍兴酒,相得甚晚。   文化革命一开始,李伯伯就受到冲击,尽管他的很多东西想用马克思主义改造,但是改来改去面目全非,因为马克思断言“宗教是民众****”;而且他的太太又是专门研究资本主义国家的东西的,自由化倾向严重。红卫兵小将还发现她另有恶习:爱打扮,爱穿旗袍,还是丝绸料子--这完全是骄奢淫逸的作风,他们开始游斗她,让可怜的李师母穿上旗袍示众,那是件黑底子上浮着碗大白玉兰花的旗袍,花朵犹如污秽的手帕,宽大的衣服套在李师母瘦削的身材上象卜闻。当时是夏天,太阳很晒,李师母晕倒了好几次;而小将们知道李伯伯写得一手瘦金体尤其爱惜手指,于是用力去踩踏他的的手指,直至变成紫色。   (三)   最后,她和李伯伯将家里唯一一张大床竖起,左右对称的吊死在床梁上,他们的三个儿子瓜分了他们的所有藏书带着它们和我的母亲小姑姑一起下乡--这些书就成了他们漫长知青生涯里的精神食粮,在饥饿的年代里发挥作用。   小姑姑对外公的评价有其荒谬之处,但是如果从那一代的知识分子经历来看,置身于现实世界的感受:孤独感、寂寞感、绝望与反抗、眷恋与复仇、自我牺牲与悲剧……小姑姑这些朴实语言后面隐含的曲折细微的心理经验的描述,是准确的直觉的。   那个年代:翻译过巴尔扎克的傅雷终于上吊了,老舍徘徊良久也投进未名湖,钱钟书与杨绛则关到牛棚里在精神上接受“洗澡”之苦……   不谙文字的小姑姑却看到了文字的弊害,就象髌足盲目的陈寅恪悲凉的吟咏:“平生所学供埋骨,晚岁为诗欠砍头。”文字,是要命的东西。   在农村,小姑姑始终还是没有喜欢上劳动,正如她不喜欢艰深的文字一样,她不象母亲,立志做一个有坚定的目标有顽强毅力和实践能力的人,当党和毛主席要求她下乡改造时,她就要决心将自己改造成最完全最彻底的一个。小姑姑的生活中幻想占的比重大,城市的繁荣已经在她的心中扎下了根,她眷恋与她相同的东西,而乡村生活的枯燥、贫困、沉闷激不起她任何的激情。   她有时对着窗外的一成不变的风景发呆,有时就在田埂上唱一段小调,小调讲的是一个女子思念她的心上人,一连等了十二个晚上他都没有来,最后的咏叹反复了七遍:“你为甚还是不来”,是的,为甚不来?不来的也许是爱情,也许是机会,在漫长的等待中,没有革命情怀的小姑姑倍受煎熬,因为年纪还小,她的痛苦就是混沌的,象这歌里萌芽状态的爱情,带有无限伤感和期待,象是潮湿的夜里一点点火星,纵使小,好过一片死黑。这幻想让她偷偷的高兴,觉得生活总归不会落入绝望虚空。   她希望有朝一日自己的唱歌的天分可以派上用场,因为当时读书是不怎么管用了,上大学要队里推荐,推荐的条件是和出身好不好,和农民关系好不好,劳动认不认真;其次当然还有特长:打球、下棋、唱歌、跳舞。也在招取考虑范围之列。   有一天城里的兵工厂的后勤部队下乡来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的成员,擅长吹拉弹唱的青年都可以去面试,而小姑姑也被叫去试试。对于这个试试,小姑姑是报着希望的,她甚至在夜里和母亲兴奋地描述自己日后美好的生活图景。   但是自那次试试以后就没有下文。小姑姑跑去找队长。   “为什么就没有人通知我再去?”   “人家招满了,招满了就不招了么。村子里的年轻人哪个不想回城?”   小姑姑说:“可是他们的领导说我歌唱的不错。”   队长叹叹气说:“妖妖,说句老实话,你也不要别的指望,他们今天已经走了。”   当时知道招不上了,小姑姑顿时放声大哭了,这种悲痛是有根源的,她觉得自己就象一个被父母遗弃的孤儿,她哭的声音把周围的农民都给招来了,大家围着劝她别伤心,但她仍然不依不饶的哭泣。   母亲想了想掏出自己身上的钱和粮票说:“你别哭了,他们肯定是要回武汉去的,就顺着路追,兴许会追上。”当时小姑姑由于绝望加上一直以来的虚弱,路都走不动了,但是也不知道是一种什么力量支持她,她就真的顺着道问他们的踪迹,一路跟过去。   当她终于赶上,并且见到这个后勤部队的领导说明来意时,领导很漠然的说已经招满了,况且你的政治条件不符合,当然你的歌是唱的不错,但是我们的是要看你的政治条件的。宣传队落脚的这个热闹的小镇上,这些招募来的宣传队员们将给路经此地的同一系统的部队首长作汇报演出。领导相当的忙,没有时间再解释就走开了。   没有人理睬孤伶伶的小姑姑,她看了一下周围开始忙碌的人们,径直走到水龙头旁边将脸洗干净,她现在看起来真的有些脏,然后又仔细绑好自己蓬乱的小辫子,并且偷偷将人家搁在桌上的粉和胭脂在脸上抹匀,认真的用半截子炭笔勾好眉毛。最后她换上一直带着的鹅黄色上衣,这样的打扮使她透出些生气。   她安静的坐在后台,等待演出开始。她喜欢有灯光有色彩闹哄哄的地方,这种生活显得多有生气啊。小姑姑想,我应该是站在这里的啊。   当天晚上的表演的节目都相当平庸,不少人缺乏应有的舞台经验,加上紧张使演出缺乏娱乐性,歌舞的冗长乏味使得其中一位首长居然睡着了,首长睡着了是件很严重的事情,这说明招的人都不够水准。当宣传队的领导得知这位首长最喜欢的一首歌是“美国黑人想念毛主席”时,他跑到后台去嚷嚷:“有谁会唱美国黑人想念毛主席?”在角落里有个声音说:“我会。”小姑姑就是这样站到台上唱歌的,她的身子还在发育,但是营养不良,显得过分高瘦,纤细的脖子上有一张孩子气的脸,脸上长着一对无遮拦的眼睛,这样一对眼睛长在这种脸型上,机敏的甚至带有审判意味。   她的声音有些喑哑,但是充满情感,这首歌的旋律流传到到今天依旧动听:   绿色的棕榈树靠阳光   (四)   密西西比河奔向东方   我们美国的黑人啊   时时刻刻盼望--红太阳   毛主席呀红太阳   你的光辉照四方   只要想起你的话   浑身是胆有力量   这当然是一首很有意思的歌曲。但是当我记下歌词时,总觉得在逻辑上好象是不太说得通的:黑人兄弟们当然是苦大仇深,但是他们当时也不会将仰望的目光投向东方的毛主席,社会主义的明灯好象也还没有普照到美国去,他们的力量源于一个远在十万八千里的领袖,真要佩服词作者的想象力和革命的浪漫主义情怀。   发烧几天的小姑姑首先对毛主席心存敬畏,其次她深刻的体会到自己必须留在“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的心情绝不亚于水深火热之中的黑人兄弟,在唱的过程中她不自禁流下眼泪,16岁的小姑姑是个很容易哭的女孩子,还不懂得用崇高的理想来抑制自己卑俗的个人情绪。   那位终于醒过来的首长问:“这小姑娘是你们哪里招来的,唱的不错么?”“本来想招,但是政审不过关,没招上。”“问题也不是很大,办上来吧--你们这次招的人里头总得有几个识谱会唱的吧,以后演出,总不能老是象今天这样。”小姑姑要感谢首长,他的怜悯使她就此彻底摆脱了农村生活,她一路跟着跑过来的辛苦终于得到了回报,她将把户口转到城市,享有每月30元的工资,这在城市里已经足可以养活一大家子人,可以在公家的食堂里吃的红光满面。   她后来和母亲说,她既不喜欢读书又不能安心务农,她喜欢城市,只有在城市才能找到和自己息息相关的东西,她所唯一恃有的就是唱歌这项专长,她就靠着这项专长重心跻身于人口密集繁华喧闹的城市。   小姑姑说:“想到一辈子呆在农村真是件可怕的事情。”她的血液里并没有和劳动人民水乳交融的因子。她深刻的描述过有一次和母亲跑到小县城里两人买了黄米做的小蛋糕的情景,两人就站在路边一个污秽的油桶旁大嚼起来,身旁的大卡车经过卷起阵阵呛人的烟尘。对于一个少女来说,这种吃相是不雅的,甚至是令人羞愧的--但是,小姑姑重复道,我的16岁一直是在饥饿里度过的,这使我变的彻底绝望而不是忧伤,当我重复这个词的时候,饥饿饥饿饥饿,这就形成了全部的记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会选择什么样生活?   据说那些在插队地区呆了4年以上不少男青年因为没有别的途径可以抵御饥饿发泄苦闷,就开始写小说,其中几个居然真的成了名,当然按照机率来说属于万里挑一,而且他们呆的地方相对来说应该划入穷山恶水的偏远地区:海南、云南、内蒙古、北大荒……还好他们在精力旺盛的时候都到农村接受改造,中国才不会出什么大乱子,否则呆在城市又有那么一点文化的年轻人最容易想入非非指手划脚。到了农村的感觉是让他们觉得自己什么也不是,什么都不行,不过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东西,让他们重新调整自己好高骛远的心态做回普通劳动者,减少青春期脑力劳动所带来的弊端。他们的文本带有明显的乌托邦色彩,甚至把生活的失败看的极其悲壮,这成了他们日后经常谈论的一个词,但在我看来这仅仅是一个词而已。   而母亲是一个讲求原则的人,改造就改造,劳动从不偷懒总要比别人干得多,然后她每天的任务是躲在屋子里看一本发黄的英汉小辞典,并且她是认真的看,看一页撕一页,到后面已经烂熟于心,另有英译的毛主席语录作为她的读本,有一次开会她却在下面读这本小册子,生产队长很生气勒令没收,脾气一向很好的母亲说:“我在学习毛主席语录,用革命思想武装改造自己有错么?”队长很是气馁,因为他尽管反感英文,但是他是绝对不可以反对毛主席的,反对毛主席的人就是反革命。   母亲的知青生涯就是以劳动--学习贯穿的,她一直是个沉默坚定的人倒也不以为苦,在城里工作的小姑姑开始挣钱往乡下寄吃的东西给母亲,当时有一种月饼,里面是桂花馅杂以猪油、冰糖,但是做出来很硬,空口吃容易蹦掉牙齿,须蒸了再吃,母亲收到后写信给小姑姑说蒸了以后的味道相当香甜,但是吃了以后大家都哭了,说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再吃到这样美味的食物,也不知道何时才能返城,小姑姑寄来的衣服都不错,但不少分给相熟的农民。   最后在信的末尾母亲写了一段普希金的话:   我们是年轻的的拓荒者,   在这荒原   播下希望   播下热情   播下理想   母亲说,无论怎样,人在寂寞的荒原中总要有坚守的理想,尽管坚守不一定有价值。写这些话的时候,潜江地区不少下乡的知青死于血吸虫病,她们同去的五个知青,两个嫁给了当地农民,一个已经疯了,剩下两个还在做着拓荒者的愿望在寂寞中坚守。但是倘使这些话不写下来,也许人就很容易堕落或者疯掉。   两年的知识青年生活显得漫长,这使本来内向的母亲近乎于缄默,当她收工回来经过村里唯一的一条河时,常常也是目不斜视。据说里头有想不开跳下去的知青尸首,没人敢捞,河其实不深,但不知为什么人还是淹死了。   (五)   这种生活终于结束,母亲被推荐回武汉市的一家小学做教师时候,她回到住所房梁正中悬着一具尸首,这是最终没有回城的另一个知青用绝决的姿态作出的反抗,其时月光如水,地上拖曳出长长的影子,似乎是反讽的一笑,苍凉之至。母亲感到深入骨髓的寒意,这种反抗姿态让人几近疯狂。在回城的头一个晚上,她是伴着这具尸首度过,死亡从来没有如此靠近过她,但是死亡绝对不是作家笔下那么充满诗意,死亡是生的恐怖--这种恐惧使她下意识决定要终身远离这块悲恸之地。   当她见到小姑姑时,我的母亲,坚强沉默的母亲大哭了一场。   在这个世界上,好在还有一个小姑姑,她对于理想主义的热情是有限的,她只知道的行动遵循现实原则,母亲回城的头一晚,首要任务是饱餐一顿。   那天晚上和她跑到武汉的“四季美”餐馆饱餐了一顿汤包,又跑到“老通城”大嚼了“豆皮”,即用鸡蛋与面粉摊成金黄的皮,下面是糯米、瘦肉、酸菜、榨菜的一道菜。最后又在街边吃了一碗“蔡林记”热干面。城市里走动的女孩们的衣裳又换了新的款式,那种时新是潜性的,但总是撑不住,露出矜夸张扬的痕迹。小姑姑给母亲换上一身时新的衣服,这种生疏的美感重新被唤起。   温饱的感觉终于使母亲意识到城市的好处,但多少是茫然的,在城市面前她觉得自己面目模糊。但是乡村生活的贫乏已经将她的美感摧毁的一塌糊涂,因为有一句话说的好:“距离产生美。”当她在城市时,乡村就是那个距离之外的“别处”,因此它现出神秘诱惑;一旦身在乡村,遥远的城市就迸发出种种的理想光辉。   我母亲就这样顺理成章的留在城市,她的道路是历历可数乏善可陈的。在我成年的岁月里,她很少讲述那里的生活。她永远记得尼采的话:有的人是以他们的痛苦为哲学,有的人是以他们的财富为哲学。母亲说,我是前者。   痛苦是不可言述的。   所以,她无法言述。   反而是我的小姑姑,开始了和她个性格格不入的写作。写作反而成了她的特殊的生活方式。而母亲最终还是和外公一样在大学教书,我常想她到底会怎样去阐述她所走过的路程,也许那些冗长的铺排、琐细的记忆会引起台下的阵阵讪笑,她的表情难以言喻,所有的声音一点一点敲进人的骨子里,带着冷意。   我唯有想象这些细节,而想象往往毫无力量。   多年以后。   我的母亲和小姑姑回到潜江她们插队的地方,再也看不见碧绿的田野,乡村的图景没有昔日那么清晰透明,一轮红日照常升起,没有敲钟的声音,安静的沉默的乡村也许本该如此。   母亲说:“真不知道永远呆在这里会是什么样子。”那个时候的他们,也曾满怀希望的在稻田里吟咏诗句:   飞着,飞着,春、夏、秋、冬   昼夜没有休止   华羽的乐园   这是幸福的云游呢   还是永恒的苦役?   ……   假使你是从乐园来的,   可以对我们说么   华羽的乐园鸟   自从亚当、夏娃被逐后   天上的花园已荒芜到怎样了?   将这首诗和普希金的那首短诗对照来看,“天上的花园“是指什么,“荒原”又是什么?生产队长曾经就此质疑过他们,难道革命的农村就变成了“荒原”不成?那么“天上的花园”是否就代表腐朽没落情调的小资产阶级生活。   这种解读,你不可以说它完全没有道理,因为按照诗的语言的模糊性、多重性生产队长的解读当然符合他的世界观,但是在当时的少年们看来,那也许是一种遥远而模糊的理想世界,一种和敏感心灵相呼应的境界,它是美的,但已然消失。   在人追求的东西,除了基本生理需要的满足和感官的愉快,只有两种东西:美(beauty)和力(power),美代表的是无穷的梦幻和细腻的情感,力代表着对世界的理解和控制。而美的东西,通常是脆弱的,容易在力的覆盖下黯然失色。   这些道理,母亲说,我是在很多年后才明白。她问小姑姑,我记得你是一直不喜欢看书的,那后来为什么会写起小说。   小姑姑说,因为我无事可作,况且写小说的人不一定要看很多书,写写自己,也不错。从经历来看,我的可读性比你要强。   母亲说,那倒是真的。象她那么中规中矩的人,下乡务农--推荐回城--上大学--教书写书--评职称,三言两语就道尽有什么可看,惟有小姑姑这种一波三折峰回路转的人生才象传奇:小姑姑靠唱歌回了城,后来嫁了一个研究天体物理学的男生去美国,两年后离异,在美国又认识了一个研究汉学的老先生,这位瑞典老先生丧偶后一直独身,是个极其可爱的人,乐趣是喝酒钓鱼,小姑姑和他结婚后,英文水平大进,据说她的小说不少文法错误都是老先生给改的,大约他喜欢李渔袁枚的生活方式,找个略略识字的佳人西窗共读,极富情趣。五年后小姑姑又嫁给了她现在的丈夫,是她的经纪人,将文字变成一门好的营生。小姑姑还在源源不断的写,写她的私人生活,她的潜性轶事,她的成长和忧伤……就象在伍尔弗所构建的一个人的房间里,描述她经行的风景。在她的世界里,也许没有过多的先验经验,所以自身反而成了源源不断的书写素材。   (6)   小姑姑说,也许我从来不曾象你那样怀有过多的理想,所以我也就没有丧失的痛楚,我所做的一切靠的是直觉,我一直是混沌的,但好象又是清楚的,是的,就是这样--但是我原来以为我们家里,好象最有资格做作家的是你,姐姐。   母亲说,可惜我已经无话可说,对于生活本身我已经失去了我的表达欲望。   这是我母亲说的最多愁善感的一句话,它袒露出消极而真实的气息。   但是我也曾记得小姑姑描述母亲的敏感与睿智。她最记得小时候,外公看李后主的词,那时在下雨,他念到:“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母亲曾感叹,真是一字一泣,性情中人。   小姑姑说,她这个人喜欢伤感的东西。李后主是亡国之君,江山和美人都没了,哪里活得到现在?   那么,哪一个时代容得下这样的伤感。伤感大抵是没有用的。没有现世的价值。伤感的人大概都死在那个荒凉的时代。   说到这里。小姑姑朝我点点头,我讲的这些你能懂么?   我笑笑,不懂有什么关系,你说的一切,都过去了。它们真象一个故事。   小姑姑说,你妈妈听见了会不高兴,她是缅怀过去的。   那是因为过去了的东西无法重现,所以缅怀。   那么,小姑姑说,你要答应我,不要当着她的面说这些话,好么。   那个时候,我手里的咖啡终于喝完了。   我的追问缘于好奇,但是我努力写下它们,因为它们常常令我想起大三时候写在笔记本上的一段话:“在生活中不能生气勃勃的对付生活的那种人,就应该用手挡开笼罩着你命运的绝望,但同时用另一只手记下你在废墟里看到的一切”。这句话缘自我最喜欢的卡夫卡的日记。   他也曾说过:一切能摧毁我。   也许,能够纪录下的恰恰是我们被生活逐步摧毁的过程。在过程中我们已经面目全非。 侬侬   (一)   我第一次见到侬侬,给她吓了一跳。   她的母亲打电话给我母亲,说我们的大学非常不安全,一到考试时分就会有强奸案发生,受害的多半是亚洲的女孩。   她说:“我们家侬侬长的那么可爱,所以我很担心,觉都睡不着。”   沈伯母是一个喜欢夸大其词的人,以前的职业是言情小说作家,专门撰写男欢女爱,使用形容词尤其肉麻。男女主角永远在沙滩漫步,说一些不象人话的话,不上床不做爱就可以厮守终老,真是可怕。他们只喝咖啡红酒就可以饱肚子,纯属违背自然法则的神仙眷侣。   她这么说只是为了表现自己不必要的担心,是不是每个女人都认为自己漂亮到男子例必要非礼她们呢。   我对我的母亲说,这样的母亲,真是自恋,自恋的个性延续到下一代,真是罪大恶极。   沈伯母恳求我务必在这段时间接送一下侬侬。   我在电话的一头答应着,心里烦闷。   家母是沈伯母的牌搭子,在加拿大住的不习惯,即使这里仍然租得到影带,吃得到粤菜,她仍然喜欢返回香港,成年人的朋友日见稀少,所以沈伯母是不要随便得罪的。   母亲说,顺便将她接到住处也不碍事,沈伯母已经说了几次。   “我还没有见过侬侬呢。”她说:“沈虹的女儿应该不会难看吧。”沈伯母年轻时写书总会附上卷首玉照,穿着黑裙子坐着晒太阳,娇俏活泼的样子我还记得,她常常以奥戴丽·赫本自况。   我觉得这是夸张的说法,至多是没有发福前的薛家燕罢了,但到底是一个美人。   我想侬侬也象她一样快乐活泼、爱说笑爱热闹,这样的个性比较讨人喜欢,虽说有些文艺青年的夸张。   话虽如此,我没有见过本尊。   第二天有电话打来找我,告诉我在学校的电脑中心外的等她,她穿蓝色上衣,黑裤子,携带一个巨型书包,在10:00正我必须准时到达。   她说的振振有辞毫不含糊,最后还问我“你明白我的意思么?”伊看来是已经忘记国语怎么说,态度非常没有礼貌,我克制住没有发火但已经气得荷尔蒙失调。   我知道一般而言美女的脾气与外貌成反比,但是我觉得侬侬的表现太没有修养。   可见所有坏脾气的美女都是好色的男人造就的。   我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达,果然见到一个蓝色上衣黑裤子的女生。   这样的打扮真是土。   伊一把头发胡乱扎在一起,皮肤黝黑,瘦的很,我注意到她的腿是很长的没有罗圈,我想到鹿。   侬侬的脸只有一张巴掌大,小眼睛厚唇,牙有些暴。   我担保自己肯定是非礼勿言,--她真是长的不好看。   坐在车里,我问她,是否一到考试期间学校附近就会有强奸案发生。   她说,当然,而且亚洲的女生遇害的居多。   为什么?   因为新鲜吧,这里的亚洲女生少。   她想了一下回答,并不看我,淡漠而骄傲。   无论如何这样的谈话是乏味的,我始终记得我对侬侬当时的评价:她既不漂亮也不谦和。   送她回家,我调转车头回家。   回到家里,家母问及。   我只好如实说,侬侬长的很一般。   说实话,这是个各花入各眼的问题。   彼时家母的偶像仍然停留在汪萍、林凤娇的水准,是那款一件粉色旗袍,头上别一大朵花娇艳压人的类型,我却觉得象村姑非常之老土。   但是人家也还是美丽的村姑,最最滥俗的形容是“一树梨花压海棠”。   而侬侬这个丑丫头,正如张爱玲形容的粤北佳丽,黑黑的糖醋排骨罢了,还是淋上(豆支)油那种,我不知道她何以那么自傲。也许是自卑罢。   不过母亲说,侬侬很受洋人的喜欢,她的教授说她只有14岁多么可爱。真可悲,侬侬已经18岁,还是显得象未成年。   我想他们的审美观一定有问题。   在洋人来看,她显得年纪小,又那么苗条,洋人死命吃肉无一不是膀大腰圆肥硕壮观,而且她的蹋鼻子厚嘴巴和窄窄的小脸比较象符合他们幻象的的东方美女。就象梵高画的那些土女,未开化的夏娃一般……在异族眼里异类也是惊为天人。   那时流行的露西刘也是侬侬这种样子,有一对小小的斗鸡眼,在电影里通常是扮演桀傲不逊的角色,是霹雳娇娃里的一个,也是史上最丑的清朝公主,再不就是女巫、灵媒,透着妖异邪门。   侬侬是没有长的的孩子,我觉得在她面前我是成熟的、安全的。免费接送了侬侬一段时间,渐渐她开始和我说话。   她很聪明,但是不是很开朗常常坐在一角想心事,懒散的没有精神的样子,就象所有青春期里怏怏不乐的女孩。沈伯母离婚再嫁,有自己的新生活。   侬侬说,他们不关心我。我劝她,世界上尚有三分之二的人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没饭吃没书读,所以不要学愤怒青年乱说话。光是你的学费已经可以在第三世界养活一打儿童。   侬侬并不喜欢读书,只是考试前猛看书,平时都是四处魂游。   侬侬的理想是从商,可是我看她一点也吃不了苦,彻头彻尾地享乐主义者。她的住处一点也不干净,不收拾,随便作一些东西混一餐。屋子里放着U2的音乐,吵吵的实在受不了。   她没有很多的朋友,唯一一个是男朋友,一个十分普通的男孩。他们分手时,侬侬用刀刺伤了他,他的手血流不止。这样坚决的复仇方式显然是不够温柔敦厚。   我想起侬侬是是嗜辣的,她作的菜里永远放很多辣椒,有一次去吃日本餐,她在碟子里放了许多的芥末来蘸生鱼片,吃得流眼泪还不肯放弃。   这样的人是如此暴烈,有着绝不妥协的性格。   (二)   后来侬侬回去香港。   我也回去。   加拿大不见得好,如果住的地方都是华人很容易有错觉好象还是在家,英语永远提不高,连带送外卖的、邮差都不讲英语。每天看见煎饼一样的太阳。苹果掉在地上有很多,没有人愿意拣。没有人烟的荒凉。   香港是拥挤不堪的,到处是人。所有商店的牌子都象李小龙的功夫片,虚张声势、花样百出,热闹得很。   回去的时候,她居然开始拍电影。   在电影院看见她的海报,头放得极大妆化的很魔幻,仔细看她演的居然是一只鬼,阴魂不散到阳间来寻找她的爱。非常可怖的恋爱,我想,有种殊途同归的惨烈。   报纸上常常有她的娱乐新闻,居然说她会七国语言,我想了一下哑然失笑,侬侬大概会的,她的模仿能力很强。但是绝对不是七国语言,她每一种语言都是限于“你好”“谢谢”“再见”“我爱你”,我记得她上过法语课,最熟练的一句是“对不起,我不会讲法语,可以讲英语么?”在法国玩的时候丢了钱包就是这样和警察对答,对于傲慢的法国人还是管用的,至少找回自己的钱包。   她的国语讲的吓死人,死人可以从棺材里笑翻活过来那种。但是现在娱乐圈兴ABC,所以吃得开,大家的国语都很烂还是照样拍戏。   所以侬侬每一国都很烂的语言使她成为语言天才,真是可怕。   侬侬的演技,倒是不错。演鬼最适合,大家没有见过真的鬼,配上化妆和出色的美指,比王祖贤还幽怨。   还唱粤剧饰演一代名伶,功架似模似样,粤剧的声音非常凄厉,有着断石裂金的效果,也象是鬼的声音,我想起鲁迅写的一篇文章《女吊》。   新戏里头还演一个****,长三堂子里争风吃醋的****,比潘金莲还要放浪形骸风骚标致。穿着宽大的戏服窝在牙床上吸大烟,虽然不是******,却淫滟在骨子里,有一种殖民时代的卑微/恶俗。   我觉得侬侬适合在电影上看,电影都是夸张扭曲的视觉效果。但到底和我想象的大相径庭。   我知道她一天到晚开着收音机,放着轰隆隆的音乐驱散她的寂寞,还有她郁郁寡欢的表情。沈阿姨说她有严重的自闭倾向,现在想来,也许并不是夸大其词。   如果有记者问到我第一次见到侬侬的感觉,我会说,真正是其貌不扬的很。   记者说她整过容,比如下巴、眼睛、牙齿……后来我听说林青霞整过容、刘嘉玲隆过胸这样的话,心想,如果侬侬不整容,怎么可以。整容只是一种潮流罢了。   还有她永远懒洋洋不理人的态度,不是现在一直是这样,自打第一天她就是精神不济的样子,昼伏夜出当然是这样子。   (三〕   有一次偶然路上见到她。   只是觉得她长大了,已经有些老练世故的味道,见到我笑,而在这笑里我看见曾经幼稚的侬侬,多年以前郁郁寡欢的她坐在厨房里面对着一碗汤大哭一场的她。还有早上起来永远睡眼惺忪失魂落魄的她。   她的衣服穿得得体,妆化的淡。穿着白色的上衣,一条黑色的裤子,她有一双修长笔直的腿。领子开的低,但是没有色情的意味。脖子上是一条白金的项链。坠着一颗钻石,象眼泪。侬侬纠缠不清的长发剪掉了,连带青春期的所有烦恼和混沌也剪掉了。   清爽干净,配合她中性的味道。   我突然觉得异样,是喜欢了。多么可怕,我嘲笑过她所有的电影,认为欠缺品位、荒诞且无聊   侬侬约我喝下午茶。   我问她为什么会选择进这一行。   侬侬说是陪朋友去应征洗发水广告,被人发现。   我的眼睛一瞪,这样没有新意,不如说你在街上被星探撞见。   她便笑笑,不介意我对她的嘲讽。   谁知道第二日我便上了娱乐版头条,并且将我的来龙去脉一并写上,说我是网络新贵。我气得几乎吐血。   现在但凡是人都去作网站,跟新科技沾边也不必如此夸张,他们干脆说我是李泽楷好了,这样沈家姆妈更有面子。   母亲在一边埋怨,为什么你和侬侬来往我们不知道。我欲辩无词。   现在不时兴玉女,反而是相侬侬这样的性格女优吃得开,在兰桂坊同志酒吧喝酒、吸食****、开疯狂派对、男朋友一堆堆而且年纪比她还小。   我觉得自己真是冤枉,象大家所以为的晴雯和宝二爷--“不过枉担了这个虚名儿罢了”。   晚上接到电话,侬侬在那一头道歉,说不好意思。   这样客气的道歉,弄的我很不好意思,只好说没有什么以后出来的时候小心一点。   她说,要不要出来走走。   我犹豫了一下,终于没有拒绝--也许是不想拒绝。   我记得那个下午她和我道别的样子,象一首歌-自君别后,那样的婉转凄凉,蕴含了漫长的人生,永不回返的青春。   我想起那年在机场送别她的情形,她背着那么多的行李,飞向未知的未来。我取笑她:“天哪,你是骆驼么?”她说“我要把所有的的东西都带回去,因为不会再回来了。”她那么的瘦,那么骄傲的样子。   那样的刹那,有一种难以言述的苍凉。我觉得难过,她说不再回来了,就象在作永恒的道别。   我没有预料会是这样的再见。   我只是不再懂得重新见到的侬侬。但是现在的她却吸引我。   我不确定她一定是喜欢我的,至少她的态度很保留,也很客气,就象周末来到我家一起吃晚饭,她会很礼貌地洗完所有的碗再告别,有着一种距离感。但是我喜欢现在的侬侬。   她比以前美丽,懂得与人相处作人周到有分寸。   有时候我想,如果没有任何意外我和侬侬也许就在一起了。   不过人生有时候并不存在意外。人生有时候无常。   事已至此,全是不得已。   我原以为侬侬是喜欢我的。她看我的眼神,与其他人不同,和我聊天直至夜深。   似乎象是模拟的一场恋爱,象欧洲电影。   浪漫是可以铺排制造的,我们演绎的那么逼真,自欺且欺人。   至少在彼时,总有一刻的喜欢--直到现在仍常常用这样的错觉说服自己,就象服食****的病人借着幻象麻痹自己。   我甚至记得很清楚,一个晚上我们散步,经过一家珠宝店,看到一枚戒指,非常雅致大方。   她说真好,那样的颜色象征着此情不渝,于是我问她,那么可以么,如果我向你求婚。   我是一个诚实的人,不喜欢兜圈子和漫长的追逐过程,我想所有的爱情未得之前只是一句请求,我相信我的态度与诚意。   我看她,她不答,沉默很久,似乎难过起来。   最终,我有些明白了。   她迟疑了一下,非常平静地告诉我,我们是不可以的,楚生,对不起。   被人拒绝得这样委婉,我觉得难过。   其实委婉带有一种伪善,非常可怕的伪善。这是我听到的最无稽的一句话。   我们始终是客气的,有始有终的。我看到她最后的一眼,看到的是不安和遗憾,但是她没有接受我的请求。   要到这一刻知道她并不爱我,是一种后知后觉。   我跑到海边,非常颓唐。枯坐着,拿着啤酒喝。味道苦涩,这里据说淹死过人。为情自杀者每年不计其数。但是,我不在此之列。   我是理智的。   结果有人报警说企图自杀。   我并没有自杀,但是又上了报纸头条,“沈侬侬男友求爱不成企图跳海”--没有比这个更悲惨的事情。   悲剧成了笑柄。   但是痛苦是持续的,就象你有一颗坏牙,但是你绝不可能象拔牙一样根除你的爱情。我的心情是酸坏腐败的。   侬侬最后死于非命。   一名女子闯进她的公寓,一枪击中了她的头部,侬侬的脸炸的稀烂。   这个女子也自杀身亡。   她是她的爱人。   那个女子我曾见过,她是侬侬的室友,坐过我的顺风车。她们在一起四年。比起侬侬和我的时间要长。   这样惨烈的结局,是我所未预料的。   她们的爱需要用殉情来结束,用痛苦、死亡作终结,谁说不比异性的情爱来得酷烈、残忍、决绝。   我想起巴尔扎克的话:“恋人和殉道者是一对同病相怜的兄弟,两者痛苦相似,知己如同知彼,可说是世上绝无今有的。”她们不过是用自己的行为在殉道而已,这样的决绝,没有挽回的余地。   我想起成长后的侬侬,她同样是寂寞的,就象香港这样一个城市。   它也许有一个中心,但是这个中心是空的,这个城市是一种中空涡轮性的、绕行似的发展。   象一个没有心的人。   我想我对于她的了解有限,寥剩于无。   我记得霍金谈到过时间的逆向流逝。   一般而言,在正常的时空秩序里,一只杯子破碎了,里面承载的液体流溢出来,按照我们的一句古话叫“覆水难收”--但是如果时间可以向回流逝,这只杯子会由破碎的状态还原,那些流溢的液体还是好好地装在杯子里。   如果这样的假说成立,我希望是真的。   至少我没有失去侬侬。   即使她活着,依然也不会爱我。但我仍希望她好好地活着。而她终于离我而去。   有时,我想,这便是人生,于小小的欢娱里潜伏着无尽的痛苦。 他者之域   (一)   我们所居住的城市也许不象我们想的那样。   多年以前我看过德莱赛写的,《美国的悲剧》,写的是一个纯朴的青年到社会以后逐渐堕落的故事。他的笔下,城市充满了活色生香的诱惑,使人渐渐往腐坏的路子上走,最终失了性命。   那个城市,多么象我现在居住的城市。   我不想从道德的角度去批判我所居住的城市。但对于它,我常常有一种陌生感。当我站在租来的房子的阳台上看着下面走来走去的人的时候。我从他们的脸上看到希望,以及很多被希望憧憬击得粉碎的伤感。   我居住的城市有很多很多缺点:潮湿、热、人多、鱼龙混杂、性病蔓延……,不过我没有愤世嫉俗到搬到乡下隐居。   我喜欢它,因为城市是繁华的、喧嚣的,有声有色的。   毕业以后,我在一家报社工作,我记得去的时候,刚好报社负责文艺版的李果回湖南老家探亲,他的工作暂时由我负责。   每天上午七点,我乘公共汽车到报社大楼,进了办公室先要打扫卫生。这是一项枯燥的劳动。通常那时,我会打开收音机,里面常常有一个男DJ先用粤语问好“早晨”,然后快快活活的播一首《美丽的加利伏尼亚》,宣布新的一天开始了,振荡的音乐让人觉得轻松。虽然这个节目很轻佻,但是让人觉得舒服。   坐我对面的是负责经济版的吴慰。他是个不苟言笑的中年人,我觉得中年人都是疲劳而烦恼的。他一直没有结婚,只爱钱和他自己,他主持的版面受欢迎,急功近利的价值观一向受到大家的欢迎与认可,他在报纸上写股票升跌。我问他是不是有内部消息,他说:“瞎写。”股票走势有时就象他写的那样,没有章法,不遵循规律。   李果负责文艺版。   其实他的工作挺沉闷,手头组来的稿子质量不好,看了半天不知所云,还有文学女青年附卷首玉照,尽管没有一点美女的征兆,仍然认为自己才貌双全天下无双。   通共也只有一个栏目吸引我。   栏目的名字叫:生活在别处。是一个叫米兰·昆德拉的捷克人的书名,意思是人永远憧憬着一种彼岸生活,对于当下的生活状态是不满意的。这个捷克人因为对于自己的当下生活不满意好象里流亡到法国去了。他一定追求自由和安定的生活--至少不用作政治犯,被关起来的话就没有办法书写理想生活模式。   每个人都对自己的当下生活不满意。就象很多男人结婚以后希望有婚外情一样。   我们的城市是个移民城市,所有的居民来自五湖四海,所以对于生活在异地总是有很多的感触:好奇、焦虑、烦恼、忧郁、怀疑……,生活常常不尽人意,没有光明面。   李果搜集的故事都很奇怪,他喜欢底层。他采访的对象有吸毒者、蛊惑仔、异装癖、同性恋、雏妓、倒卖外汇者……每一篇文章下面都有他的联络号码,说有兴趣说自己故事的人可以跟他联络。   李果的专栏是个潘多拉得的盒子,装满了坏东西,偶尔也有好的。我想,是人类的同情心、怜悯或者其他的什么。   我见过他的照片,外表修整清洁,偏瘦。绝对不是一个喧哗的人。但他酷爱阴暗诡异的故事。而他的叙事手段相当不错,曲折生动,师法唐传奇。   我们的老编说,李果喜欢一边听德彪西的曲子一边奋笔疾书--可想而知那些故事多么震撼,它们来自阴暗的角落,带着腐朽堕落的气息,另类而诡异,对于有窥阴癖而无所事事的大众,真是分外艳异刺激。   我见过他采访一个隆乳失败的女人的照片,没有脸的,只有一个千疮百孔的身体,题目是:哀悼乳房。内容是揭露无照医生违背医德的不良行为。我敢保证,谁见了都要触目惊心,绝不敢再去整容。   李果的文章带有节制的反讽--在讽刺这个放纵感官与享受的城市。   我觉得他简直可以与爱伦·坡媲美,大家都是仇恨社会的异己分子,神经质、偏爱黑色幽默。李果的栏目一直很受欢迎,不过有一段时间他写婚外恋,有人打电话说他精神污染、支持第三者。后来他的文章末尾总带上一条光明的尾巴,卒章显志的表达善意的批评,大家也就认可了。   老编说,李果是被误读的范例,他原来修的是计算机专业,但是爱读小说--从理工科转到文科,总之他的思维有些与众不同。   现在的我作的是他遗留下的工作。我常常接到匿名电话,对方一听见是个年轻女性的声音,肾上素就会分泌过剩,开始狂讲黄色笑话。于是我狠狠的用各种方言回敬。   我见到吴慰用吃惊的眼光看我。   我想他一定认为我不是淑女。自我保护总是要的。我是那种在公车上看见色狼偷袭,就会迎头痛击、还以颜色的人。我有各式防狼器、学过拳击、跆拳道、柔道。我不认为我的工作还包括听淫秽笑话。这个专长有经过专业培训、按时收费的女人去操作。   我每天如是。时间长久,就习惯了。   有一天接到一个电话。   是一个女性,说有事要跟“生活在别处”的编辑谈。她的声音有一种故事性,低靡而喑哑。   她说,我们马上见个面吧。   我们约见的地方是一间有特色的饭馆“湘鄂情”,里头拥挤不堪——除了人还是人,但是我还是一眼就看到她。   (二)   她穿一件粉红色的套装,裙子的质地是带有反光的聚酯纤维,上面是蔓生的枝叶,碗口大的花。她的头发已经染成茶红色,有些蓬乱,嘴唇圆润,眼睛下有黑晕。她身上粉红翠绿的颜色把空气都染的湿漉漉。她漂亮,却带着一种凋败的趋势。   李芬芳。一个名如其人的,有香味的女子。   李芬芳的故事是从五年前开始,从江北小镇来到我们现在的城市。在此之前,她居住的小镇盛产酱油。这使她的身上永远都有一种挥之不去的蘑菇酱油味。   17岁那年,她来到这里,肩上背着一个褪色的大包,里面装满了关于江北小镇的记忆。一开始作过的工作都不好,辛苦、累、脏…,尤其是在香港人开的玩具厂做的两年,这两年使她更加消瘦单薄,同时患有糜烂性胃炎,整个人看上去好象一个毫无生气的纸人。   李芬芳还没有找到城市和她那种息息相关的默契。她甚至有些痛恨城市的繁华,使人单力薄的她更加地寒伧、狼狈。   后来她找到一个工作,给一个包工头作保姆。她的男主人吕长贵是一个包工头,承包大小工程,生意应接不暇,但是老婆无法照顾四个小孩,这个心力交瘁的男人每次回到家看见乱如六国大封相的场面就心烦意乱,所以马上要找一个女人来料理一切。   李芬芳去他们家,是一个下午。包工头的房子装修得象书上做样板的豪华宾馆,有着古墓般的清凉,在炎热的下午,站在空旷的走道里,沁人心脾的凉意从她的身体里渗出,使她无比舒畅。   李芬芳仍然记得那个下午,最鲜艳的记忆源于女主人所用的“兰蔻”唇膏,它抹在女主人肥厚的嘴唇上,显得十分抢眼眩目。   那个肥胖蛮横的中年女人,也许是为了掠夺失去的时间,所以常将触目惊心的色彩恣肆的用在身上,但却始终不知道颜色和婚姻一样,不是寻找你喜欢的,而是适合的;对于公共标准如何转化为私人标准,这胖女人浑然不知。   李芬芳有一次趁她不在的时候,试用了其中的一只。   这种红被广告词里叫做“香槟红”--它象水晶杯里的香槟一样芬芳四溢,虽说“香槟红”是孱加了了冰块以后浓烈的红色被稀释,并不纯正,但是那种光泽带着肤浅直接的诱惑,深深地吸引了李芬芳的注意。它促使李芬芳重新发现自己——原来略加修饰的自己可以这样年轻漂亮。   在和我的对话里,李芬芳始终是羞怯的,她的声音柔和温软,已经掩盖了原来家乡的口音。那个来自于江北小镇的语音尖利,上扬的尾音常让人联想到被谋杀的尖叫,现在已经被消融在广义的普通话里。   李芬芳所唯一没有被改变的是皮肤对于温度的适应性,她说气温一升到38度她就燥热难眠,即使是在和她的男主人同居后住在有空调的大房间里还是这样。她皮肤上的热度已经永远停留在那个寒冷潮湿的江北小镇上,常常唤起她的记忆。   她说,我喜欢凉快。   我突然意识到我所居住的这个城市的唯一缺点是太热了,这样的温度促使一切迅速地由成熟走向腐坏。   至于如何和她的男主人由雇佣关系变成后来的同居关系,她说,因为那几天,女主人回娘家去了,她就在家里洗澡。   说“洗澡”这个词语的时候,她暧昧而牵强地笑了一下,后来,男主人回家来了。   你知道,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就这样。最后一个人洗变成了两个人洗。   那么简单?   就那么简单。   他答应给她安稳的生活,现世的安稳,让她觉得心里沉沉,倘若她不伸手来抓,就会稍纵即逝。   他对你好不好?   他,也不是不好,他给我另外住着一套房子,还有人照顾我。他想起来,就会过来看我,忙的时候,就不记得了。不过有一次,被他老婆知道,带着自己家的兄弟打到门上,她揪住我的头发往门上撞,撞得额角都青了。她的两个兄弟更狠,一个拦腰抱住我,另一个使劲踢我小肚子,说是要打死我。   你有没有报警?   不敢。她有点惶惑地看我,头低下去。不敢,是我理亏。   所以以后她每次睡觉都要用铁链紧紧锁住门,生怕有人闯进来。李芬芳不喜欢自己住的那间房子,大而不当、装修俗气,白森森的墙映着黯淡的朱红地砖,潮湿、空气里泛着霉味,象一坐年久失修的古墓,在那里头,所有的一切静静的发酵、腐烂、死去。家里新添的一个小保姆名义上是照顾她,实际上随时随地监视她的举动,然后报告给那个男人。   我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那么,你爱他么?”   在我这个年龄,总是尝试用情感去看待两性关系,如果打算和一个人在一起,总认为多少要有爱悦的成分在里头。   李芬芳看了我一眼,低下头,“但是,那个时候,我已经是他的人了……还能怎么样?”她左臂上有一道很深的伤疤,皮肤白皙的,那道蜷伏在臂上的伤疤显得更加可怖。这是另外一次,女主人找上门来刺的,用一把锋利的水果刀,直直扎下去。   她叹了一口气,生怕死不了,扎完了,又补一刀。我家里人却跟我说,这是报应,是我自己造的孽,活该。   那个男人还是常常来看她,有一次过生日,她记起自己已经21岁了,他送了一对分量十足的金镯子,“咔嚓”一声戴在腕子上,象是锁犯人的铐子   (三)   ——这个比喻真不好,她笑。   但是他不要小孩,他已经有够多的小孩,全是前世的冤孽,现世来讨债的。他要她避孕。   不过我很喜欢小孩,真的。她的脸上浮现一个苍白而谦卑的笑。   我喜欢小孩,李芬芳说,她想办法生了个儿子,是偷偷地怀上,象是还了个心愿,儿子象她,脾气拧,常常哭闹到深夜都不肯睡觉,大概是不适应城市那种闷热的气候。   而她在很长时间里,过着一种与世隔绝的生活,这生活里只有她和这个孩子。他和孤单的她相依为命,她的世界里,也就只有这一点点希望了。看见孩子安静地熟睡时,她觉得,平安喜乐,那种平安喜乐抵过了曾有的凄凉和无助。   那个不喜欢孩子的男人来看她,看见的是一个身形凝重的女子,敞着怀在喂奶,虽然不复轻俏灵活,但是倒更象一个妻,一个母亲。   “那么,你打算过你的将来么?”   “将来,”她显得局促不安,“我连现在都没有--怎么说将来?”   她迟疑地告诉我,前几天回家发现孩子丢了,她无法确认是怎样丢的,但她猜测和那个不喜欢孩子的那个男人有关。   她觉得报纸可以帮她的忙,因为以前报纸也帮过别人,自然就可以帮她。   说话的时候,她的声音一直微微颤着,低着头,我总觉得她不象李果私访过的那些女性,她比较诚实,没有更多虚设的辞藻来矫饰。   李芬芳这样的故事,到底写的不好,一路平铺直叙地写过来,无非存着一点点“了解之同情”。   老编审稿的时候说,说我写的一点情节都没有,“找孩子”,谁会愿意看这种东西,大家看报纸,总是有一定的阅读期待的。   我不知道他需要什么样的故事,峰回路转、回肠荡气,还是有刺激煽情的场面在里头。我知道“口述实录”这种玩艺在几家报纸的文艺副刊都有做,但只有中年男女的婚外情,E时代一夜情才受欢迎。   我很颓丧,但是还是要努力工作,老编让我去采访“二奶村”,还说,可以从女性主义的角度写,要深刻。老编认真的皱起眉头,“那里的二奶都是香港、台湾人包的较多,文化层次比较低的那种。要写好不容易,我们要关注弱势群体。”   我想他更应该关心自己的身体。   我只好笑。   我觉得自己比较起来更象弱势群体。   我泡在“二奶村”一个星期昼伏日出,不过,我见进进出出的都象****妇女,印象里应该是妖娆的类型偏偏很少,没有人穿紧身皮裙子或者将头发染作七彩擦黑色指甲油。中国以前是多妻制的,所以“二奶”的选择标准还是妻的标准,贤慧温顺的、得过且过的容忍,随遇而安。   并没有人愿意免费提供故事,而保安看我进出总是目光狐疑。   回到家,只好自己杜撰了一篇,讲了一下女主角沦落的身不由己,一切都是社会的错,逼良为娼,拜金主义对社会的危害,写得有血有泪,跟街头小报的格调非常靠拢。   老编看了以后说,写的不错,但是故事蛮老套的。   我笑说,老套的故事大家喜欢。   疲倦地想起李芬芳。李芬芳是真的,有质感的故事,不过,写出来会是什么样子,剥离了那些符合窥看的因素,会是什么样子。?   我靠在沙发上,想起第一次见她的情形,她那低靡而喑哑的声音,以及那种渐渐呈现颓势的美丽。她的故事里有很多的无可奈何和隐忍、委屈。我甚至觉得她的痛楚放在偌大的城市里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孤单无依,含有太多的私隐性在里头,是无处可诉的真正的苦衷。   又是一个星期,李果从湖南老家回来了。   他和我看到的样子没有太大区别,因为日夜兼程赶回来微显憔悴。我听见他和老编在谈话,谈的是本市的新闻。   女子杀夫。   女!   子!   杀!   夫!   起因是她向和自己同居的男人追问自己孩子的下落,那个男人虐打她,将她推到墙上狠狠地用皮鞋底抽她,她忍无可忍竭力反抗,愤怒之下拿起水果刀一连捅了对方15刀,男人被刺中要害,最后失血过多,不治身亡。   我突然站在门口问:“那个女人叫什么名字。”   他们吃惊地看着我。   是了。   和我猜测的一样了。   在这个热带38度的城市,李芬芳的故事演变成一则骇人听闻的传奇。   这个故事是赤裸而恶劣的。   我还从其他的报纸上读到李芬芳的故事,她被夸大成一个艳俗而淫乱的的复仇者,要向亏欠她的城市复仇,好象索命的王桂英、霍小玉之流,在故事中还附有肇事者的照片,带着验明正身的味道。   照片中的李芬芳,脸色平静,有一双波光潋滟的眼睛。不少人看了说,这个女人蛮好看的,这种好看透露出有着红颜祸水的迹象,所谓“红颜”都是“命薄”的根源。   在照片下还写着一句话,她真的后悔了,这一次酿成惨剧是不知法学法的后果。   也许,她后悔的是方式的暴力,至少,如果用温和的方式,结局不会那么悲惨。   我记得最后一次。李芬芳没有和我面谈,她只是在电话里告诉我,她要找回自己的儿子,带儿子回老家,她要开间小餐馆,过好下半辈子。   (四)   她在那头幽幽地说,我的手工白菜馅饺子作的很好的,在寒冷的冬夜吃,会有一种从心底涌起的温暖与满足。你知道吗,有时侯我一个人做一大锅饺子,坐在一张大桌子前吃,倒不会觉着寂寞。   她说,可惜,小佳,你还没有机会尝尝呐。   我敷衍着,会有机会的。   最后,她踟蹰的问了我一句,“小佳,你会认为我是个坏女人吧。”   我记得自己这样回答她:“不会,至少你是坦白、直接的”。   坏女人从不问这样的问题,也鲜有自道身世,如果要讲,故事总要编排的好一些,圆滑一些,显得都是别人的错,与己无干,而且她们也永远不会反省和忏悔。因为她们内心没有畏惧,也没有信仰。   而芬芳,至少在我看来,她矛盾、痛苦,也很善良。   老编开始记起我的那些采访手记,都是一手材料,我居然和一个真的杀人犯做了面对面的访谈,她的堕落是有迹可寻的。他告诉我:“关键是你该怎样加工它们,——恐怕编排上还要再调整…”   关于一个故事的几种说法,怎样编排才是最符合阅读的期待。我去翻看这几日的报章,发现评论这件杀夫案件的都是男性,他们微言大义、提纲挈领地从道德式微的角度说起,所用的词语是“耸人听闻”、“震撼”、“可悲”,呼吁着城市中此类现象不容忽视。   我坐在家里听我和李芬芳的对话录音。我听见自己干净的声音,有条不紊地问下去,而她那低靡而喑哑的声音时起时落。   有一句是这样的,“我连现在都没有,怎么说将来。”   听了很多遍。最后,是一阵沉默。我想起她简单的理想,是回到家乡,开一间自己的餐馆,做最可心最温暖的饺子。这种简单就是她想要的幸福吧。   但是,并没有兑现。   我走到凉台上,重新看看我所居住的城市,心里泛起的是那种陌生感。我看着下面走来走去的人的时候。我从他们的脸上看到希望,以及很多被希望憧憬击得粉碎的伤感。   我知道我并不擅长描写这样的故事,城市充满了活色生香的诱惑,使一个单纯美丽的女子渐渐往腐坏的路子上走,最后失了性命。那似乎更象小说,充满了曲折、不可预知的逆转。   我只好将我它们丢进碎纸机里,切得粉碎。   我们的城市,似乎容不下这样的故事。 逝爱   (一)   文荻从家里搬出来,住在我这里。   我的房子不大,是租的,不过很干净。   房子里放着一张极大的红木圆桌,我的房东是广东人,对于饮食很注意吃饭时候一家团圆所以桌子选的大;但是我的床比较小,一个人睡的尺寸。   大概中国人的的“男女”是不可以象饮食那样大张旗鼓地宣扬。所以总是有问题发生:通奸、姘居、偷情……这些词都是因为遭到禁忌偷偷摸摸地进行而发明的。   文荻请了假,呆在家里,刚刚作过手术,脸上没有光泽,不过头发都扎起来,束成马尾状,穿着我的蓝色毛衣,牛仔裤,象学生的样子在客厅里晃荡。虽然她正常地饮食睡眠,但是我总是隐隐觉得不对,一开始我睡在沙发上,后来半夜听见响动,我跑进卧室,她坐在床沿上哭。脸肿肿的,眼皮涨起来,眼睛显得细而狭窄,有种怨怼的含义。   我梦见我的小孩了。她说。   你说什么?   我梦见她了,她对我说很冷,我就醒了。文荻清清楚楚地重复她的梦境。   我不喜欢梦魇,但是我觉得只是因为她的心境不好引起的。劝说她休息。   文荻最终没有睡着。   她说,不知道赵越怎么样。   赵越过的不错,车也换了,房子也换了。我叹气,一般来说我们认为是钱作怪,其实原因很复杂。我们抱在一起,小时候我们打架,但是晚上怕鬼所以抱在一起。   记得我们第一次到赵越家过年么?文荻仿佛记起来什么。   我想了一下,我知道她象起了什么。   那一年的新年,我和文荻一起去赵越家,以前没去过,赵越一直不是很积极,不过那一年,赵越说他的母亲要见文荻。   对于赵越我知道的不多,他是个沉默的人,但是很好玩,有点漫不经心,淡淡的,对什么都是那种样子。   那天他穿了一件灰色的大衣,影子都是灰的显得旧,横横的肩人看着高上去高上去。文荻穿了一件蓝色的外套,简约的款式,是她花了4000块买的,小知识分子女性喜欢这样不张扬的奢侈,买了之后不断自我忏悔:“这么贵,真是罪过。”那时我小不懂这样的衣服何以这么贵,彰显气质也不必如此,但是我的姐姐文荻是漂亮的。   我还在念高中,梳着一个圣女贞德式的盖子头,学校规定女生不可以披头散发,平时的校服难看死了,象丧服白煞煞的圈着土气的藏蓝色边,没有腰身。为了我的青春期我恨死这样的衣服。   过年的衣服是新的,妈妈说,新年要穿的好看一些。他们当我是小孩子,买了一件红色的大衣,圆圆的领子,大大的钮扣,袖子还翻上去两寸露着黑白相间的方格里子,显得土气和幼稚,不过在新年是喜气洋洋,红的没有节制,真好笑。   一路上我不停地问赵越,你们家好玩么。   赵越对着文荻说,你妹妹真是个孩子,就挂着玩、玩。   赵越的家屋子很大,显得干净,闻得到菜香,我们进厨房,一个女人在做饭,闲闲地倚着墙在摘菜,然后麻利地开始切。   赵越叫她妈。每个人的妈妈是不一样的。我们的母亲比较符合时间流逝的概念,应分地老了。而有些人是活在没有时间感的岁月里。   赵越的妈妈叫杜锦虹,很艳的名字,和人一样。她穿着黯红的对襟唐装,领子卡住纤细的颈,露着一点牙白,黑的裤子,水红的拖鞋上面用金线描着牡丹俗艳地绽放着,手指头伸出来干干净净,身上还有熏香。岁月在她身上是不起作用的,她的脸上没有笑只有客气看的出来客气和周到是必要的。   她叫我们坐,说自己还在准备菜。   文荻不好意思说,阿姨要帮忙么?   她斜睨了文荻一眼,我听赵越说过,你们家都是知识分子从小做事比较少是吧,让我来吧,你不会的--你们出去歇歇。   我们呆在客厅里,白天拉着窗帘,屋子是暗的,对面的墙上挂一把大的洒金扇子,上面一只孔雀托着华丽的大尾巴,旁边是无休无止的花,假的花不分季节全部开放。电视柜的旁边是大的照片,一个幽怨的女子对着镜头一笑,妖媚而无聊的笑,多半是被辜负的笑容。失魂落魄的笑容。   “我妈以前在剧团里唱青衣。这是她的剧照,演白娘子。”赵越解释。   电视的右边是一大瓶芍药,艳澄澄的,墙角的大花瓷瓶里插着新买的一大树桃花。   所有的东西都是旧的,象死了一样。   所有的一切都透着激烈、虚假、不协调。   文荻坐在沙发上有些不安,想说什么,终于忍住没有说。   旧的沙发上摊着一本红楼梦,翻到第二十回“王熙凤正言弹妒意林黛玉俏语虐娇音”,看红楼梦的人总归是一心向着文化的,我把它放在一边觉得好笑,谁看,赵越是不看的,他好象向来就很鄙视这种儿女情长的的东西。   他的妈妈么?这么大年龄了。   我觉着滑稽。   文荻进厨房看她作菜,一条鱼身上划几刀、抹盐、洒上番茄、酸菜、姜片、葱,倒上酒、搁些油,然后放上去蒸。   她对她说,很快就好,你们去玩。   她出来,厨房是她的世界,她作不了主。   文荻坐在那里,赵越跟她说笑话,文荻有一搭没一搭。他就逗她揪她的耳朵,文荻却会回脸看看四周,好象周围有一双眼睛在看,沉默地监视着。   (二)   我想到白娘子的故事,被镇在雷峰塔下永远没有机会的一段爱情。大概漂亮的女人都是这样的际遇,所有的艳遇都是以失败告终。   晚饭很丰盛,杜锦虹笑着布菜,还喝了一点双蒸米酒,喝的双颊绯红,象屋角那一大树桃花,眼睛里泛着细浪。我不自然地低着头在吃一尾鱼,都是细细的刺,小心吃才不至于被刺到,在作客时不可以闹笑话。   杜锦虹的装束常常使我想到小人书上的名妓,香艳而不俗,不动声色地招摇,故作端方地放浪。   她的故事有头无尾,说来话长,我们静静地听。   最后的收梢,我看她把手搁在赵越的肩膀上说:“赵越从来就很听话很懂事,我没有操心,不象他的爸爸,没有责任感,……”她太年轻,那么狎昵的态度会给人错觉。   文荻低下头。倒是真不知道说什么好。   赵越的爸爸跟了一个更加年轻的女孩跑路,杜锦虹一直抚养儿子成人,她应该象所有的母亲一样发胖、眼睛混浊下去,她没有。她也没有再嫁,尽管有很多的男人喜欢她。她是不会再吃亏上当的。   我听见她鄙夷地扬起细长的眼睛说,男人都是这样,成年的男人都是阴险老谋深算的。   她只是顽强地和自己委屈求全的生命抗衡。斗争可以使人不懈堕。   她是台上的白素贞、秦香莲、王宝钏、蔡五娘、秋胡妻……有那么多轰轰烈烈的爱情都是擦身而过,继续在寒窑里守着被辜负的情感终老。   她斜睨了一下文荻:“你的衣服好漂亮,很贵吧,听赵越说花了三千块……以后成家就知道钱的辛苦,现在年轻,不晓得,也是应该的。”文荻静静地坐着,看着她。   杜锦虹的眼神,一种怎样的眼神,我说不清。破碎、温柔、惆怅地看着赵越。至少那样的眼神我看的明白。   窗外有人开始放鞭炮,软红十丈,混着刺鼻的味道。   是新的一年了,也许一切没有改变,在杜锦虹这里时间是停滞的。   我跑到窗户边,看着街上的人隐隐地惆怅起来,我不喜欢这里,我巴不得马上回去。   我想,如果将来我的男朋友有着这样一个母亲,我会发疯,也许只能分手。她的爱出路太狭窄,最后放在了唯一的孩子身上,这样是不健康而恐怖的。但是赵越很明朗,至少看上去如此。   送我们回去的路上,赵越说话很少,文荻把手插进他的口袋里,爱娇地说:“好冷啊,赵越。”他安静地将手也放进去,赵越有一双很大很温暖的手,常常和文荻比较大小长短,文荻的手在他的掌握里是细白而小的,象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他搂着她切切地说笑着。   我不知道横亘在他们之间的杜锦虹怎们样想。我想到她的眼神,破碎、惆怅、温柔的眼神。就是那样的眼神。   我拢紧了大衣觉得寒冷。   赵越问我:“吃的饱么,凯荻?”我笑:“很饱,你妈妈作的菜很好吃。”   我睡在床上,文荻问我:“你今天高不高兴?”“我很好,”我问她:“你打算嫁给赵越,是真的么?”“为什么不。”我想了一下,告诉她:“我不喜欢赵越的妈妈,他的妈妈看着不太正常。”“瞎说,她只是长期一个人带着孩子,心理比较寂寞而已。”“但愿如此。”我躺在床上,有些发呆,我还不习惯某一天失去文荻,我并不是讨厌赵越,但是我确实不喜欢他的母亲。他的母亲和我们的母亲不一样。细长眼睛里斜睨一切的风情,伶俐的眼风,对时间的痛恨。   我负气似地说:“我希望你们好,不过……”“不过什么,傻气的孩子。”文荻认为我是杞人忧天。可怜的杞人。   我盖上背子,想到文荻就要离开我了,眼睛闭着,眼泪一路流下来流下来。我听见她说:“好了,凯荻,又哭了,不要哭了……”后来文荻还是嫁给了赵越,她喜欢他,单纯的喜欢。   后来他们离异。   文荻说起旧事透着事后的清醒了:“现在,我想起那一次的事情,我有一点明白。”赵越的妈妈听说是心脏病突发而死,其实不是的,她是自杀,用丝袜自缢--我觉得她是一个戏剧性的人,到现在我都这样看。她死的时候很安静,面如桃花,赵越半夜起床摸到冰凉的脚踝,分明是死了。   他的情绪一直不好,他很尊重母亲,她那么爱他,没有再嫁给别的男人。她的世界里不会再有别的人。   赵越说,有一次半夜起来,看见母亲在流泪,她是个美丽的女人,流泪的样子很凄惶,她在摸他的头:“友兰,不要走。”赵友兰是赵越父亲的名字。   他们应该是象的,连带外貌、性格、禀性。   遗传是可怕的。   我想,她说,友兰不要走。   她和他一起,用死亡的方式让他记得。永远不忘。   但是戏文里不是这样的,白素贞被救、秦香莲洗了冤屈、王宝钏封了诰命夫人、蔡五娘也从牛丞相女儿手里争取到她的丈夫……大家都会有好的结局,只要安时守分的等待。她等不得了,生命都是苦的,没有欢乐,连带最后一点也没有了,他们都要离开她。   她便只有死了。   我还记得她的衣服,那样诡异的艳丽,过了时。象寿衣或者戏服,都是不真实的,虚妄世界的装束。   (三)   文荻叹了口气。   我们都不要想了。是的,应该不想了。 艳影   (一)   那天看电视,看到了丁如茵,我想她应该是四五十岁了。四十还是五十,却模糊起来。因为她的职业使得一切的真实性模糊起来。   丁如茵不是本名。   所有明星的本名都是庸俗可怕的,清纯的梁咏琪原名梁碧芝,妖娆的李汶叫李美琳……都是庸俗的平凡的,街上的阿三阿四都是这种名字。   丁如茵的名字是半个世纪之前。   她叫丁梅宝,祖籍上海,随母亲来到香港。她是横跨半个世纪的电影明星,四岁开始演艺生涯。   电视里采访她,穿着唐装,白色的上衣绣着一朵朵的大红的茶花,头发削的菲薄,染成暗暗的栗色,下巴还是尖俏的,有着少女时代的俏意。眼角有细纹,心平气和地老去,没有一点不平。双手放在黑黑的裤子上,细细的交叠着,安静的。时间就是这样线性流逝的,没有商量的余地。   报纸报导,她的家里是非常有钱的。报纸说的不可以相信,随便一个小明星在那个时代的宣传都是:美丽纯洁、有灵气、有文化。最后看到的不过耳耳。   报纸说的不可靠。   她笑笑,没有,没有。调侃自己地笑着。   家里很不宽裕,很小出来作童星,没有什么可以羡慕,因为没有钱念书。不喜欢穿钉着珠子的衣服,因为我的母亲一开始的工作就是帮人家钉礼服上的珠子,每天钉,没有休止。所以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我会出来演戏。   演戏为你带来什么。   名和利--不过想深一层,都是空的。开始我是作童星,片酬少,演的不过是别人的儿女,还有时要演父母双亡的孤儿;再大一些流行神怪片,演别人的师弟师妹,被抓起来关在山洞等着武刚高强的人来救我;后来兴歌舞片、青春片就学学唱歌跳舞,我学过舞蹈和钢琴,所以并不困难,搭配我的男生当时已经非常有演戏经验;后来是严肃一些的文艺片,台湾的比香港来得精致细腻我就去那里拍;后来是搞笑,这个时代的潮流变,人老了适应生存,就搞笑。   所有的潮流都是变的。(都说世事常变,变幻原是永恒。)   丁如茵是活的香港电影史。   最近还得到世界影展最佳女主角。演一个失业的女子,并且患上乳癌,切去半边乳房。我不喜欢这样绝对的题材,不过要承认她演的好。   里面的她,最后到公园坐在秋千上荡,脸上浮现着苍凉的表情,。   我们的生命有时不得不如此--大多数时候,不得不如此。   我看着最后的一场,戏里面显得苍老,象一个真正的患者。天暗下去,混沌起来她坐在公园里,凭吊着时间的流逝。   而电视访谈里丁如茵那样的打扮还是鲜艳的,不动声色地昭示着她曾有过的繁华,身材还是清瘦的,顽固地停留在过去年代的审美观上,玉女都是平胸,大花裙子,头发梳的极高极高,有时候,玉女没有艳星来得自由。   艳星在戏里和男人睡觉,大家看着,说最荤的笑话。下了戏,和生张熟李厮混也是合情合理的,不会有人对她们的放纵侧目。艳星的职业就是勾引、诱惑、厮混……走私不正当的爱情,激活蠢蠢欲动的心。   玉女是平面的,大家因为她的纯洁无邪爱她,但是不可以有肉体的牵连。   所以她们的影迷痛恨她戏里的男友,有一次签名会,大家走上去掐那个男影星,因为他吻了她,似乎那样的吻玷污了她,邪恶的危险的男人,头发梳的光烫,带着暧昧的笑和一些夹缠不清的情愫请求她的谅解。她们群体地恨他,恨他肆意耍弄的伎俩欺骗了她单纯的心。她在戏里痛苦地哭泣,窗外电闪雷鸣。   活出自己的意志和美丽和意志不是容易的事情。惯性地天真下去是可耻的,渐渐地纯真地越来越没有说服力。   于是决定念书。   现在也有明星出去念书,但是谁会相信。过气地就此下台,当红的陪富商消闲,有麻烦地躲避媒体追逐。   丁如茵的理由是原先年轻的时候没有时间和钱来念书。她的母亲认为当明星也是不错的,一开始是糊口,后来就是正业。念书是老了以后的消遣,一个著名的女人说人生常常是从七十岁开始的,丁如茵的七十显然还很遥远但是岁月都急管繁弦地过来了,江河日下。   丁如茵已经开始疲惫骤然地发觉青春的肤浅,开始有悒郁症的倾向,不和人说话,无缘无故地发脾气。最后一次发脾气是发现自己的枕头上有很多的头发,它们可以编成一个小小的同心结,烦恼的结。   她想自己快要秃顶,窗外的阳光强烈使她疯狂。   没有人了解她的焦虑。那时候的报纸已经开始有狗仔队的雏形,丁如茵几点吃饭几点喝茶几点拍戏几点约会全部写出来,娱乐大家作为谈资。   所有的人认为她是快乐的,彻底的快乐下去,就象她们银幕上看到的那么一回事,锦衣玉食宝马香车。银幕都是真的。投射人们对于现实的梦想,为了娱乐的关系,她们大多数相信自己看到的。   丁如茵在1978年去美国读书,并且几年后真的取得大众传媒的硕士学位。她的母亲没有给她钱,认为这样她就可以打消这样的念头,她偷偷跑掉。独自作飞机去美国,一开始为了挣到学费只有去唐人街登台筹款。不过那时候她在华人圈子里颇有名声,她在台上唱歌跳舞唱黄梅调、跳阿哥哥,不少人为之风魔。他们可以近距离看到心仪的偶像。   那时候,他们和她们喜欢看她演的黛绿年华、十八姑娘一枝花……都是带些少不更事的甜蜜和忧郁。   她很美丽,显得没有什么心计,就象她所扮演过的角色,大家总为她担心,担心她的涉世不深和单纯。但是她总有自己的解决方式。机智的,理性的,和她演的傻乎乎的女孩子没有一点相似。   (二)   丁如茵坐在家里。1992年的夏天是热的,如茵需要安静。   现在不演戏,现在不,电话也不听。   除非是逸仙来找她。   逸仙和她年纪相若,逸仙在古装里总是演男子,不过比起胡子拉碴的男子要好,红楼梦说的好,男子都是泥作的,龌龊、肮脏、下流的。女子扮成男子,清俊秀气,没有蠢气,也没有色情的成分。   逸仙是她的梁兄、张生、柳梦梅、李后主、焦仲卿……多半是些温婉动人的君子,女性倾向的深情,现在的人不懂,以为是娘娘腔。逸仙的温柔,逸仙说台词的温柔,令人为之神伤为之风魔。   但她到底是女人,在现实里没有威胁性,所以她也有很多的女性影迷,她演的不过是女子心里的理想。所有的情爱都是复杂的需要牺牲来成就的,甚至是死亡,在戏里逸仙为情人相思成疾缠绵病榻,她们哭的那么利害,全部当了真。   其实都是假的,从戏文到电影,没有真的。虚构的东西最可爱,现实最残酷。   逸仙有一对剑眉,细而醒目的眼睛,眼角向上飞,是男子的倜傥不羁--放在女人的脸上不那么调和,但是换作男子,却有几分挑逗性的妩媚。逸仙永远是高而瘦的,象一棵删繁就简的树,喜欢穿着男性的裤子,直直的裤线,皮鞋,从下往上看,尽得风流。   那时候没有偏激的女性主义评论,现在学院派的女知识分子穿凿附会,她们说逸仙是最早的粤语电影时代的女性觉醒的典范。   如茵觉得好笑。这些无聊的论述是为她们前设的命题服务。漂亮的女性就是社会大众的玩偶、性幻想对象没有自觉没有头脑,不漂亮的成为妇女解放先驱,家庭妇女是受了奴役不自知的奴隶;杀夫的妻是因为受社会的迫害奋起反抗的觉醒者……   这个混乱的世界!   如茵笑着想,这样的判断是因为逸仙瘦削的身材和狭长的脸永远有一种怨怼的风情,这种怨怼是坚决的,象共产主义者,对于未来有所期待,要推翻旧制度许找新生活。她演时装片只能演是生活在旧时代的怨女:受家公家婆虐待的媳妇,被恶小姑冷嘲热讽的嫂嫂、新寡出来讨生活的中年女子、家道中落的小姐、脾气古怪的三姨太……逸仙没有甜美的笑,圆熟的声音,只有一种带有微微的厌倦的表情,有些勇敢地直视着镜头,带着审判的意味。   她的银幕爱情留给了如茵。古老的爱情。   如茵想,多么好,多么的相得益彰。她最喜欢梁祝,逸仙就象梁兄,傻气的痴憨的,梦里不知身是客的梁兄,以为自己可以主宰一切,象爱情象婚姻以及生命。   而命运是不可说的不可预测的。不是可以删改的剧本。   电影的末尾,坟墓裂开她们跳进去,以死殉情--死的那么浪漫美妙不可言述。   梁兄和英台化作蝴蝶,似乎所有的古典情感里男女之情并不以定情、幽合为终结,而要历经波折才能进一步发展、巩固、升华。   大概古来才子佳人,都要承受造化播弄,无可奈何。如果国秀国能,辄双双两两而子女成行,形影相守,味同嚼蜡。   死的当时得令,就成了美感。   那部片子,送去国外参展,连外国人也被唬到了,这样俊美的青年,原来是女子,不过真人的确是女子,穿着紫色的的旗袍上面浮着银丝钩出的串串涟漪,黑色的流苏耳坠子,弥漫着凤仙花的香味--神秘的东方味道,旗袍是国服顾不得有身材没身材,水蛇腰的女子原来是戏里的男子,迷幻的衣服包裹着雌雄莫变的本质。   低沉磁性的声音、中性的瘦削的身材和冷淡的表情。这是丁如茵可以记得的逸仙。   她的记忆沉溺在时间的河流里,没有方向感。   “逸仙”的名字也是雌雄同体,所指为女人,实际上她的拥有者是一个来自广东香山的革命先驱,我们习惯叫他“国父”。逸仙的冷淡疏理是那个年代的特例,因为她长的一点都不讨好。   于是只好孤芳自赏地寂寞着。   所有的寂寞者都成了先驱,成了先锋,成了烈士。   如茵继续坐在沙发上想着。   逸仙后来得了乳癌,将要面临切除半边乳房的局面。以前演戏最多是得癌,是不具体的,不是肺结核要吐血不是天花有一块块麻皮。死的很美丽也很含糊。不会象其他病症死亡的那么难看。导演最多要求脸上涂多一些粉,准备一些代替血浆的蜂蜜含在嘴里,说完一段台词就死。不影响仪容和情绪的死亡。   那样的作派似乎在调侃生命的无常与可笑。   但是逸仙跟她说,日子多么难捱,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我是朽木,最后只好烧了火化。   逸仙的脸还是老样子,狭长的,细细的眼睛,有些近视,模糊的时候还会淌泪,但是和情绪无关。带着眼镜,没有发胖,瘦瘦地坐在那里。头发盘成一个发髻,白色的线衫罩着深紫的旗袍。意正言辞地老派起来。   仍然会有人回头看她,逸仙的特殊之处就是她脸上的冷淡,微微厌恶的表情。她会叫一杯鸳鸯,她最喜欢的一种饮料。象香港这个殖民地,中西合璧汉洋杂处--都是混合物。鸳鸯是一半奶茶一半咖啡,太多******,逸仙会睡不着。   逸仙贪爱这种小小的奢侈,满是爱悦的表情。   逸仙看着她慨叹,如茵,你还是时髦的。   如茵看看自己,还要时髦的,因为也许还会被人照到相,老也要有老去的风度。   这个年龄穿不了大红大紫,只好选择恰当一些的,她喜欢这种蓝色,粉兰,象雏菊。她的身材也还是清瘦的,似乎停留在少女时代无法前进了。她讨厌痴肥,痴肥也是一种罪过,为了满足不知餍足的胃最后变的面目全非是件可怕的事情。   逸仙说,我们有多久没有联系,有多久,我都不记得了。   逸仙没有结婚,她的孤高显然成为了婚姻的障碍,戏迷情人很多都是不婚的。逸仙的家显得干净整洁,就象没有人居住,挂着自己的剧照,和如茵一起的。   逸仙是她的梁兄、张生、柳梦梅、李后主、焦仲卿……多半是些温婉动人的君子,女性倾向的深情,现在的人不懂,以为是娘娘腔。   逸仙的情感在现实里是淡泊的在戏里是真的:怨则真怨,喜则真喜,发自内心而非关想象。   她们是彼此的“夫”和“妻”。她会在欢娱极处生悲音,善怨并非强作悲苦,这种悲和喜的情绪紧密交织,波澜起伏,层层递进,由喜到悲是渐进性的,但是最后是一个美满的结局。   始悲终欢的作品往往出于观众的心理需求。泪山血海,到此滴滴归源。她们见证她们的相守相知。   逸仙说,如茵,你是知道我的。她蓦地取下头上的发髻,原来是假发。   如茵看清她的头发那么稀少,显得滑稽而悲哀。   如茵,我得的病,总归是治不好的。   如茵想不出安慰的词句,想不出便没有说,坐下来。   逸仙握着她的手,冷冷的手指,瘦的,象玉的颜色。   如茵想到一句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是执手相看的人,却没有等来,她们都没有等来。   人生里常常充斥的总不过是些镜花水月,虚空的东西。   她冷然看着相片,古代的美女,扫过时间的烟尘重回旧地希望拾起当初遗下的细软。这是她自己么?如茵冷冷的一笑。   冷冷的站在时间的边缘,轻蔑地笑着。   这应该是如茵最后一次见到逸仙。   逸仙在秋天死了,她一个人住,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对于年轻的人,她们就象古董一样在暗处发着昔时的光。报纸说是服了过量安眠药,一代名伶香消玉殒。香消玉殒这个词不象形容逸仙的,她很坚决很顽强地和病魔斗争,她的主治医生回忆。   香消玉殒是属于细软无力的女子的。因为没有依傍只好去死,没有选择。   对于逸仙,却是主动的。   如茵想起从前,开始回忆从前终究不是好事,从前的事情,她记得,但是却是混乱的。没有头绪。   如茵的记忆在时间的河流里迷失方向。   (三)   1982年,秋。   逸仙看着报纸,逸仙不喜欢看报纸,看到如茵要回来的消息。如茵的经历象戏剧,曲折的凄惨的最后得到好的结果。   逸仙不喜欢戏剧性的东西。   逸仙喝了一杯鸳鸯,拿过剧本来看。剧本叫《娇红记》。   官宦小姐遇上表哥,私定终身,但是遭到权贵从中作梗,最后双双殉情化作一对鸳鸯。逸仙冷笑,来来去去的陈腔老调,她照例是那个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的表哥,在那个时代这已经是最大的放荡不羁了。表面上象正人君子。   官宦小姐叫娇娘,申生是她的表哥。   娇娘在慨叹“古来才子佳人,共谐姻眷,人生大幸,无过于厮。若乃红颜失配,抱恨难言”,因为不想匹配匪才郁郁而终,为此她“宁为卓文君自求良偶,无学李易安之终托匪材”,“虽若吴紫玉、赵素馨身葬荒丘,情种来世,亦所不恨”。在她看来,共谐姻眷的人生大事,要由“自求良偶”的道路寻找。   自觉地女子,自觉地选择自己的配偶、生命、婚姻、爱情,象革命党,选择作烈士。她鼓励她的情人勇敢起来。   逸仙想,这些倒霉的表哥最后都被逼着殉情。导演要求她还要唱黄梅调,黄梅调是最乡土的曲调,带点软绵绵的意味,象那些暗送的秋波撩拨人心。   逸仙不再看剧本,她想自己就是申生,最后绝食自杀还化作痴情的鸳鸯,为什么写剧本的人永远没有想象力;还是观众喜欢活在欺骗与假象里。这一杯鸳鸯都喝完了。   只羡鸳鸯不羡仙。   她也不羡慕鸳鸯,也不想成仙,白白地叫着这么言情的名字,是一种浪费。白白的让别人羡慕也是浪费。逸仙鄙视泛滥的情感。   晚上的时候,如茵打她的电话,问着她目前的情形,悦耳的声音娇美的稚嫩的,象她的样子总是长不大的。   循众要求他们要再演一次才子佳人。娇娘申生、梁山伯祝英台、霍小玉李益、李后主小周后……都是一样,都是爱恨离合,无常的循环。   如茵细细的声音自电话里蔓延上来,低低地慨叹着:“逸仙啊,逸仙--我是如茵,你可好?”不象真的,这一切都不象真的,有点不近情理。如茵说起自己留学的辛苦,说起订了婚的男友突然失踪,最后报纸上传出他和别人相好。   很讽刺啊,这样的戏如人生。如茵叹了气。我看了报纸生气立即驾车出去,撞车了--大家以为只是意外,我是想自杀,不过没有死成,活下来,脑震荡--现在还是很多事情记不清。也许是不想记……   逸仙静静地听着,如茵的苦恼是隐隐地,象一颗酸疼的坏牙齿。充满了无常与讽刺。   她们一向无话不谈。知道彼此。   再后来逸仙的身体不好,开始老了,她拍不得******。她对着镜子朗朗笑起来,脱干净了,倒象男人。   不怀好意地笑,她抚摸着自己的身体,细软而冰凉的身体。   最后一次见到如茵,她老了,每个人都应分地老了。   逸仙觉得苍凉,想起来都是很久之前的事情,那时候戏里的月亮还是画上去的,满月缺月,都是画上去的,没有时间性的。不过时间到底是个可怕的东西。   在浴室里她摸着自己的身体充满了痛楚的温柔,她的胸前缝着针,破碎的身体被一针一针缝合起来,痛楚的让她觉得人生不外如是,没有戏剧好。离开声光电影,什么都是不美观的,粗糙的。   电影是一件金缕玉衣,串起一小块一小块的碎片,由零散到系统。将一切美好整合化。   逸仙看着她们的合影,她们是互相懂得的,都是吝惜而理性的女子。   逸仙数数自己的药瓶里面的药丸,小小的白色药丸。   逸仙的笑里有着例牌的了解与同情。   她想着《娇红记》里的唱词“巫山上,何时暮云收;湘江岸,何时水长留,古今月,昏夜照松楸,算前后只有恩情最难朽,鸳鸯冢,千古锦江头”。   娇娘和申生不过是一对同命的鸳鸯,不得已而为之的一对情侣。   演戏的人,总是从穷愁泣别开始,终于团圆欢笑,似乎悲极得欢,而欢后无悲也,逸仙想,这样的结局算不算是好的结局。   她笑笑地,吞下那些小药丸,总归是可以好好睡上一觉了,总归是可以休息了。   这样的收梢算不算完满,她想,她不知道。 本书来自www.xiaoshuodabao.com免费txt小说下载站 更多更新免费电子书请关注www.xiaoshuodabao.com